李阳冰,字少温,赵郡(今河北省赵县)人,生卒年不详。好古,善属文,他曾为缙云令、当涂令,集贤院学士,晚年为将作少监,韩退之称曰李监是也。令当涂,李白往依之,赠以诗曰:“落笔洒篆文,崩云使人惊,吐辞又炳焕,五色罗华星。” 碑文:“城隍神,祀典无之,吴越有之。风俗水旱疾疫必祷焉。有唐乾元二年秋,七月不雨,八月既望,缙云县令李阳冰躬祷于神,与神约曰:五日不雨,将焚其庙。及期大雨,合境告足。具官与耆耋群吏,乃自西谷迁庙于山巅,以答神休。”寥寥八十六字,记叙祷雨、迁庙两件大事,言简而意明。石碑原刻于唐乾元间,宋宣和间方腊造反,刀兵所及,碑石断裂,文字残缺。现存的石碑,是宋宣和五年缙云县令吴延年根据搨片重刻的,保存得颇为完整,只是重刻题记下面立石人的官爵姓名缺蚀三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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