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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要毁掉这块文化阵地而后快?

 王曙摄影家 2020-08-28

杂文598

     听说,街道委员会又通知温州市艺术摄影学会要拆除“温州市艺术摄影学会文化长廊”,记不得这是第几次了,五年前你的风风雨雨,当时所写的一篇杂文,今天重新发出来,虽然我已经辞去温州市艺术摄影学会会长的职位,依然祈祷:请不要拆除,谢谢!

为什么一定要毁掉这块文化阵地而后快?

   温州市艺术摄影学会,主管部门为温州市文化局,由温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非盈利的社团组织,现有会员512人。曾经多次被评为温州市先进社团组织。

   1998年学会成立时,得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市(区)文明办和文化等有关部门的支持,自筹资金在民航路横河北空围墙上创办了“温州市艺术摄影学会文化长廊”,共计39个展窗,全长45,雅观大方,处于人流量较大的闹区,具有相当强的文化氛围与宣传功效。

20年来我们三次装修,无数次修缮,共计展览76期,展出摄影艺术作品7295幅。没有让国家耗费一分钱,经费全部来自会员自行筹措、集资,以维持橱窗的正常运作开支。他们无怨无悔默默奉献,因为他们深深地懂得这是在为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建立温州市文化大都市,给广大市民以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文化精神食粮而添砖加瓦,同时它也是我市广大摄影爱好者充分发挥自身爱好、陶冶情操、相互交流技艺的一个重要平台。展出的作品有展示祖国秀丽风光;介绍世界各地民俗风情;展现温州人们艰苦创业,蓬勃发展的精神面貌;及时地配合当地政府的方针政策,用摄影艺术的特殊艺术手段,将生动的大量活生生的图像展现在市民面前。在非典肆虐时,在抗洪斗争时,在四川大地震时我们用第一时间布置了橱窗展览,用新华社的照片同时派我们会员奔赴第一线拍摄的照片,不仅及时宣传了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的精神面貌,也展示了温州人在大灾大难面前所涌现出的那种临危不惧和大爱精神。不少市民向我们反应:看着展览,在得到美的享受外,同时了解了世界,看到了温州的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与拼搏精神,弘扬了正气,鼓舞了民气,让我们与政府更加贴亲了。不少市民还带着他们的子女前来观看,接受熏陶。

由于我们大家的不懈努力,得到市与鹿城区有关部门的认可,鹿城区人大代表还专项提案,要求保护好这一文化现象。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浙江电视台,山东卫视,温州电视台和不少报刊媒体分别作了专题报道,称谓这是浙江省规模最大,展览质量最高,运作最正常,坚持最久的一个民间展览宣传橱窗,它已经成为温州市一道靓丽的文化风景线,这有目共睹的。宣传橱窗展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温州是一个文明之邦,文化之乡,用力地驳斥了所谓“温州是文化沙漠”的谬论。

而最近我学会一次次地接到橱窗所在辖区横河北居委会和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的书面与口头通知,要求我们自行拆除这个文化长廊。理由是有人投诉,有人在“703804”网站上要求政府给予拆除,究竟为什么,不祥。

  具体的拆除理由为:“民航路34号南侧围墙的艺术长廊(共112平方米)在进行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该艺术长廊设置不规范,已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9条第3款的规定”。

令人费解的是:

难道这宣传橱窗影响了民生,影响了交通?

没有!橱窗本来就建立在横河北小区的围墙上?

难道这宣传橱窗影响了市容市貌?

没有!美观大方的琉璃瓦建筑早已成为温州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是有目共睹的!

难道这宣传橱窗有碍温州的发展?

没有!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这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基础。在配合温州市建设文化强市的活动中,该橱窗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始终以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主旋律为宣传原则与方向,是民间自发的一种文化现象,一种文化自觉的体现。

 那么,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拆除而后快呢?写“投诉信”和网上忽悠的是什么人呢?

再不得不使我们想到,多少年来一直有个别的几位打着“老人协会”的人,多次向我们要取“橱窗管理费”(相当“保护费”)我们告知,所有展览,作品放大,布置的费用都是会员自己掏腰包的,全是公益活动,不应当收取管理费。于是从那时起,我们的橱窗就不太平了,光玻璃就被人为地砸了近50余次。我们忍气吞声地一次次花钱配上新的玻璃。

为什么在温州要搞点文化事业会这样难上加难呢?难道温州真的不需要文化?

且不说个别人如何打小报告,如何在网站上忽悠,我们的政府是不是应当脚踏实地地调查研究一下,分辨真假良莠,在建设温州文化强市的前提下,该支撑扶植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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