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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始于理解,终于惊奇

 鹰击长空186 2020-08-29
■ [美]罗伯特·麦卡特 [芬]尤哈尼·帕拉斯玛   约翰·杜威曾说:“艺术永远是人类与外部环境互动体验的产物,建筑恰恰证明了这种互动体验的交互性,它们不仅影响到未来,还记录和传递着过去。”   《认识建筑》一书,以空间、光线、地景和场所等12个和建筑密切相关的主题为框架,精选72座极具代表性的建筑杰作,涵盖全球各种建筑风格。   两位作者以体验为核心,以文字、照片和平面图三者结合的方式引领读者展开一场仿佛亲身参与的“田野调查”。   只有当建筑被体验时   它才对我们产生影响   作为一本建筑入门读物,本书以如下前提为出发点:建筑只有通过我们对它的切身体验才能被评估和被理解。   对建筑的理解并不需要专门的知识或技能,而是始于日常的栖居体验。我们的体验是最重要也是最恰当的评价建筑的方法。只有当建筑被体验时,当它被栖居者的五官全方位同时感受时,当它为我们日常生活的行为和仪式提供发生的场景时,它才有了意义,才会对我们产生影响。   芬兰建筑师阿尔瓦·阿尔托(1898—1976年)曾说:“一座建筑物在揭幕那天的样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建成30年之后的样子。”此外,如果一座建筑物只是孤立地吸引我们某种单一的感觉(现今通常是视觉),那么它也无法以深刻和动人的方式为我们所体验,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奇观”:在我们第一次参观或是第一眼看到它的照片时,它的新奇性就已经消失殆尽了。我们生活在一个视觉影像主导一切的时代,一座建筑“看上去如何”,往往是我们评价它的唯一重要的依据。我们以为,只要看看书报杂志或网络媒体上的照片,就算“了解”了古往今来的各式建筑及其缔造的场所,而不需要真正栖居在其空间之中。   建筑,作为一种体验,不一定要和它“看上去怎样”有关,而是要看它与它所在的场所的地景、气候和光线是如何结合的;看它的空间是如何组织的,如何妥善地容纳发生在其中的各种活动;看它是如何建造的,结构是怎样的,采用了哪些材料。建筑为我们在这世上的行为提供了场所,因此,它对于我们的存在感和身份认同感的建立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正如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所述,建筑让人类感到“家一般的心安,因为他处在一个他亲身参与建造的世界中”。通过这种方式,建筑捍卫着人类体验的原真性。   所有因素交织在一起   组成日常生活的场景   栖居于建筑之中和体验建筑都是非静态的事件。正是基于这一理解,我们在本书中对建筑予以了新的释义。诚如杜威所言:“我们习惯于认为实体对象都是有边界的……然后我们下意识地把所有体验对象都有边界这一观念带到了……我们对体验本身的设想中。我们假设体验具有和与之相关的物体同样的明确界限。但是,任何体验,即使是最普通的,都有一个模糊的总场景。”   令人印象深刻的建筑会牵涉一种身体性的体验,这种体验是由我们双手的所及所感、指尖的轻触、皮肤的冷热感受、脚步的声音、站立的姿势和眼睛的位置决定的。我们的眼睛从来不会像建筑摄影那样,仅仅固定和聚焦在一个点上。在我们的日常体验中,比聚焦的目光更为强大的是眼角的余光——我们凭借它在空间中穿行,感知不断移动的地平线。   空间与感官体验(身体性的体验)的密切关系是以创造建筑作品的特定材料为中介而建立起来的。我们记住的往往是这样一些建筑物:它们把我们包容在一个能够同时刺激所有感官的空间中,因此赋予我们的感受要比一张静态图像丰富得多。令人难忘的建筑作品不应只有一次性的观赏价值,而是可以百看不厌,甚至日涉成趣,因为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一年中的不同季节里,发生在建筑中的各式各样的活动和千差万别的参观者会为我们的每一次到访带来前所未有的体验。   “场景”与“自我”   一种完全的融合   诚如本文开篇对杜威之言的援引,我们所造的建筑,通过我们对它的体验而塑造了我们并改变着未来,同时它也是对其建造年代最直观有效的记录。本书也秉持同样的信念。一方面,建筑的定义来自我们能够感知的空间;另一方面,我们所感知的空间又不断地被我们想象中的建筑重新定义。这种建筑与感知之间的制衡,在我们把建筑作为体验来理解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建筑只存在于切身经历的体验之中,对建筑的思考也必须建立在体验者与讨论对象发生真实联系的基础之上。一件能够让我们感动到落泪的建筑作品,它的意义并不在于其物质结构本身,也不在于其几何构图的复杂性,而是产生于观者的身心与该建筑在物质和精神层面之上的碰撞。这种体验性的碰撞,恰是从外部进行抽离式观察的对立面:它是我们所处的“场景”与我们的“自我”之间的一种完全的融合。一件深刻的建筑作品并不是作为一个分离的对象停留在我们的身体之外,我们应能通过它来深入生活并体验自己,它引导、指示并限定着我们对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的理解方式。   建筑体验来源于人类的动作、行为与活动,反之它也引发了人类的动作、行为与活动。举例而言,窗框算不上是一个主要的建筑意象,但是窗子如何框限一处景色,如何引入光线以及如何表达室内外空间的相互影响等等,这一切把窗子变成一种真正的建筑体验。同样,当一扇门仅仅被当作一个实体对象时,它在设计上的丰富性只能带来一些视觉的美感,而穿门而入的行为,亦即穿越两个世界——外部与内部、公共与私密、已知与未知、黑暗与光明——之间的界线的行为,则是一种身体性的、情感性的体验,正是这种体验诠释了建筑的意义。进与出的行为是对建筑中最深层的形而上意义的体验。在抵达与出发这两个简单却深刻的行为中,我们意识到,只有在与体验产生私密且难解的联系后,建筑的意义才能浮出水面。   为了被理解,建筑必须被体验——它不可能通过任何纯理性的分析而被领会。杜威把“体验”和“理解”分开,他声称,当一件建筑作品脱离体验的现实时,它便失去了真正的含义和意义。另一方面,作为体验的建筑应是一个私密的、让人深度投入的事件,与其说它把我们引向理解,还不如说它把我们引向一种“惊奇”的感觉。“艺术中的启示是体验的加速扩张。人们说哲学始于惊奇,终于理解。艺术是从已被理解的事物出发,最后结束于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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