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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接三与鸡公山

 叶氏农耕文化 2020-08-30

国 之 有 史  ·  家 之 有 谱

按语:上周在博客访友中出现叶接三的孙女叶星语,网名:一叶心香。她发了一篇关于她爷爷的信息,使我更进步了解叶公。叶公是向洋人出售土地的第一人,影响广泛,一直惊动清廷。一叶心香的博文某些段落补充了鸡公山的历史人物事迹,丰富了鸡公山的文化内涵,为此特表感谢。但是也存在有不当之处,或者说严重不当。

叶接三身世(多为叶女士博克提供)

叶接三系豫鄂交界处、湖北北端、武胜关南侧东篁店人,名晋馨,字接三,邑庠(xiang)生,即应山县城学生。生于道光丁酉年(1837),卒于民国乙卯年(1915),享年78岁。他是一个大地主,领地扩展到河南鸡公山山顶。据一叶心香透露,他们家族拥有马队、跑马场。年轻妇女都会骑马。

不当之处

叶文:“当初被迫出租给他们,相当于现在的招商引资。后来很多洋人来强租,因此惊动朝廷。”

回答:否!1905年鄂督张之洞处理鸡公山问题。由大清钦命二品顶戴、湖北荆宜道、调置汉黄德道、江汉关监督齐耀珊,大英钦命驻扎汉口通商总领事官法磊斯经过两年磋商,议定了《鸡公山外人租地交涉案》和《鸡公山收回基地、房屋、另议租屋避暑章程十条》(以下简称交涉案和十条)。请阅读交涉案中的两段文字。

    光绪三十一年“事闻于鄂督张之洞,据以奏政府,以失领土罪有司,并饬豫鄂督抚交涉收回。”豫抚张人俊一面责信阳知州曹毓龄、徐佐尧,于教士买地时,并不详查,遽予税印,又未据实禀明,实属异常疏忽。奏请一并暂行革职”

洋人“重利饵山地所有者,私行诱买附近其余各山地。虽经地方官拘押售主数人,迫令赎回。而地价原资已罄,且新增建筑费,无力计赏。因之有畏罪而逃者,有瘦死狱中者。”

从上述两段文字可看出,清政府民间严令不允许私自向外国人出售土地。出售者犯了失领土罪。叶接三出于地主阶级本性,受“重利饵”上钩的第一人,引发出很多鸡公山山民私自向洋人售地。以至于信阳两知州被撤职。不是被迫出售,而是自愿,并且屡禁不止,为此入狱者不乏其人。

叶文:“每到夏天……家族中老少妇女孩子(年轻力壮的男子留下)全部骑马的骑马(家族中有马队、跑马场,年轻女子据说都善骑)。”

回答:不实!


1、鸡公山登山古道,从山脚下登山,有100余米陡坡,号称“上天梯”,坡度约70度。马根本爬不上去,也没有骑马上山的历史记载。抬山轿的人要4人抬才能上山。20世纪90年代将“上天梯”改为盘旋路,降低了坡度。1963年修通了盘山公路,此时马才能上山。

2、鸡公山别墅片片,连昔日佃户的驻地都留下遗迹。叶接三这么大的地主竟然没发现一点痕迹,如果一叶心香能提供叶族避暑遗址信息,对增添鸡公山历史内容大有好处。

一叶心香的博客不少地方失实,应该还原历史真实。湖北和河南档案馆、《信阳重修信阳县志》和《鸡公山志》都有详细记载,可去查阅。

叶文:“还有很多关于把鸡公山定位避暑胜地说成是李立生,真是搞笑!此处原本是我们家避暑之地”

回答:失实!

1、民国政府在1921年徐柯仲珂著《鸡公山》一书,就把鸡公山定位为民国四大避暑胜地之一(庐山、北戴河、鸡公山、莫干山)。20世纪20年代就已享誉海内外。

2、1925年美国人编写的导游手册(英文版),也把鸡公山称为西方人的避暑之地。

3、鸡公山顶之地有64户,还不含河南森林地在内,如果加上河南森林地,户数更多。叶接三的山地在鸡公山东北角一侧,只是冰山一角而已,怎么能说成“此处原本是我们家的避暑之地呢?”

4、叶接三是东篁店大地主、大资本家,与数十国家有贸易往来。全家族每年浩浩荡荡来鸡公山避暑,但是找不到叶接三留下的一点点痕迹,何故!20世纪初期,鸡公山只有三户人家,全为穷人。你能提供资料也算对鸡公山历史的补遗和贡献。

叶文:引用《应山县志》,说“鸡公山风景区属自家产业,这一点族谱记载了同样的文字”。

回答:不实!

1、风景区是国有大众游览场所,不属任何人所有,如果应山县志如此记载,大错特错。1949年前,没有出现“风景区”一词,改革开放后才广泛使用。

2、叶接三的山地在鸡公山东北角,出售给李立生的山地有4家,叶占山地一半;信阳张、卢、陈三家占一半。文件以叶为代表。出售给传教士施道格的山地在鸡公山南岗。有8户,前5户以张君仁为代表,后又有熊、吴、袁三户。两传教士共买12户人家的土地。

    张之洞处理鸡公山问题,将鸡公山划为4个区:教会区、洋商区、湖北森林区、河南森林区。交涉载:“湖北省为防止山民私自向洋人出售土地。并禁止民间买卖税印,收归鄂省森林公司置购,作为公司产业,共有52户”。已向洋人售地者12户,加52,计64户(河南山地所有者未计在内)。怎么能说鸡公山风景区属叶姓自家产业呢?

3、《应山县志》大事记:从南梁(公元536)——1988年,记录了1452年的大事。关于叶接三记录为:光绪二十九年(1903)“九月十五日,信阳美国传教士李立生在鄂豫交界的鸡公山买应山东篁店叶接三随地山场一块,以后美领事、外商、教士在此建别墅二十七处”。县志记载不详、不准。应该是从光绪二十九年——三十一年,两年间在教会区建别墅二十七处。教会区包括4姓人家,即叶、张、卢、陈。根本没提及“自家产业”。族谱如何记载,只能是一家之言。可能不会把出卖领土罪载入族谱。

综上所述,叶接三在洋人重诱饵吸引下,出卖领土第一人,犯了出卖领土罪。以致于信阳两位知州被革职,清庭委派鄂督张之洞处理鸡公山问题。张又责成豫鄂督抚具体办理,并载入历史档案。这才是历史真相。尽管如此,我愿借互联网与叶女士切磋有关叶接三事宜。

                                                                    山翁    

                                                                          2014年5月11日

一叶心香博文原件

关于叶接三与鸡公山有些传说,完全改变了真实历史。

在网上捜索了一下“叶接三”几个字,居然发现了很多关于叶公的传说故事,几乎所有的故事,都成了真正的传说,与事实严重不符。这是我在互动百科找来的关于叶接三的一段介绍,其他的所有的几乎都是这个版本。事实上应山县志记载:鸡公山顶风景区属自家产业。这一点族谱记载了同样的文字。在晋馨公这一栏:晋馨字接三,邑庠(没有那两点,是厂字下面一个羊),生于道光丁酉年二十六日亥时,卒于民国乙卯年八月二十三日卯时,葬于李家湾门首畈上。应山县志载鸡公山风景区属自家产业。

还有很多关于把鸡公山定位避暑胜地说成是李立生,真是搞笑!此处原本是我家避暑之地。当初是被迫租出一些给他们,相当于现在的招商引资。后来很多洋人来强租,因此惊动了朝廷,被全部没收。

据小时候(家父的堂弟)常说:每到夏天,你们这支家族中的老少妇女孩子(年轻力壮的男子留下)全部骑马的骑马(家族有马队、跑马场,年轻的女子据说都善骑),坐轿的坐轿,到鸡公山避暑,直到立秋才返回。那场面浩浩荡荡的,很是壮观。

鸡公山生产土特产中药材等。据家谱记载,当时与数十国有贸易往来。

家父(晋馨公叶接三的第三个儿子),当时已是美誉四方的土郎中。据族叔讲述:“那可了不得!就是窃富济贫的好汉!有钱人请他去看病,需要三请四接的,还要大轿子接送,还要大红包先来。要是穷人来了,不要钱,马上看。有远处来的,还要送路费送干粮。

最遗憾的是老人家晚年亲自执笔写下的一箱子药书,在文革期间,一把火烧了。

家父一辈子救人无数,从来没有收过钱,还被救治过人辱骂污蔑。所以家父个人事,我也因为小时候常跟着家父,帮助家父采好的药材(已被家父处理过,看不出长得什么样子,但还是被我偷学了一二)略知一二。

说说我和晋馨公的叶接三的关系

晋馨公有四子,家父是爷爷晋馨公叶接三的第三个儿子——耀刚

耀刚育有一子二女。

我是家父最小的女儿——叶星语

叶星语:晋馨公就是叶接三,是希望家中能多有几个男孩,前面的都是女孩,后果然连来三兄弟。晋馨公是如楷的爷爷,如楷是我的爷爷。鸡公山当年三分之一是晋馨公的(只是家产的一部份),也是他最早因各种原因出租给洋人,才有了今天的鸡公山别墅群。确实因此造成家道中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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