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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太原市开展“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

 孤岛闲雲p0jsga 2020-08-30

□刘素清 张航

9月1日起,太原市开展“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

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现场撤离不及时引发的交通拥堵,彻底解决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存在的效率不高、群众不满意问题,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依托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优化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简化处理流程和手续,打造“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中心”,全力推进事故现场快速撤离、事故责任网上认定、车辆损失线上理赔等工作。

据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秦书伟介绍,太原市交警支队通过在太原市城区范围内实施“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力争实现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路5分钟、其他道路10分钟撤离现场的工作目标。

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国宏表示,2020年6月10日起,在主城区快速路、主干道推行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撤离。措施实施两个多月来,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共受理符合快速撤离条件的交通事故3809起。其中,事故双方自主挪离988起,接警员引导挪离2821起,处罚未及时撤离事故现场违法行为88起。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平均时间由原来的11.3分钟缩短至7.8分钟,减少31%。经测算,高峰时段因事故现场撤离不及时造成的拥堵减少约27%。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撤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9月1日起,太原市开展“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

此外,为稳妥实施“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太原市交警支队在前期与保险行业协会充分沟通准备的基础上决定:2020年9月1日起,在滨河东西路试点交通民警辅助下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2020年9月10日起,在滨河东西路试点市民自主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2020年9月15日起,在目前交通事故快处范围内(包括:滨河东西路、中环路、龙城大街、建设南北路、太榆路)试点交通民警辅助下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2020年10月1日起,在城区所有道路推行市民自主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

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在相应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应自行拍照取证后迅速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段,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或“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事故处理”小程序进行事故快速处理。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即“小事故、两车间、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快拍照、速撤离、上网办、保险赔”。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撤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况依法对当事双方进行处罚。

在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过程中,“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中心”交通民警将全程盯办事故处理进展,随时电话跟进指导操作。如出现事故线上定责不成功、现场撤离后当事双方发生争议或新发现人员伤亡情形的,由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民警进行处置。远程定责后,事故双方对责任划分出现争议的,当事人可申请事故复核。远程定责后,当事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由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负责调解处理。

9月1日起,太原市开展“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

下一步,太原交警将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在规范执法的前提下创新事故处理方式,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片来源:太原交警)

附: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携太原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向广大车主郑重提示:发生轻微财损交通事故,拍照挪车,尽快撤离现场,避免交通拥堵是第一要务。

一、凡在我市六城区道路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车外财物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碰撞车辆正前方、正后方、前后45度角三个方向以及碰撞部位进行拍照,并对各方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查验拍照,完成后尽快将车辆挪离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段,做进一步处理。

二、停靠路边后,事故当事人可以进行自行协商,之后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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