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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学税法专题 | 增值税故事之“地主家的余粮—留抵税款”(三)

 板桥胡同37号 2020-08-31

这是 轻松学税法 的第 241 篇推送


小松
唐-杜荀鹤
自小刺头深草里,
而今渐觉出蓬蒿。
时人不识凌云木,
直待凌云始道高。

译文:松树小的时候长在很深很深的草中,埋没看不出来,现在才发现已经长的比蓬蒿高出了许多。世上的人不认识这是将来可以高入云霄的树木,一直要等到它已经高入云霄了,才承认它的伟岸。

好消息,好消息,特大好消息!

今天的好消息不是江南皮革厂倒闭了,更不是那个带着小姨子跑了的厂长黄鹤回来还债了(如果这样,置贾跃亭与何地!)

今天的好消息是:

税法江湖里面主持了多年工作的两个副处级干部转正了!

人还是那个人,管理的味道还是那个味道,可就是级别上去了!

群主想着城建税这个老打工仔,一路走来不容易:它产生的时候城管没产生;它默默无闻的时候、城管已经纵横四海、广出背锅临时工;现在城管又为了“万家烟火”、玩起邀请地摊哥摆摊的时候,这位城建税“老副处长”终于转正了!

想到这个让人开心的结果,群主就把这首《小松》送给这位资深老处长吧!

想起升迁记,一把辛酸泪!

比起城管的起伏,比起城建税的转正,契税的心里也是酸酸的!

大家靠卖地挣了好多钱,但就是不扶正这个默默无闻为“土地财政”做嫁衣裳的老业务骨干!

好在“税收法定”的春风已经吹来,这些税法江湖里面的老副处长们都会转正的!

只要生存着,就会有升迁的机会!

为什么这些税种是“处长级别呢”?

因为,中国的政策就出在“县处级”这一级,因此,就是“副处级”!

每个税种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变为法律的过程,大家千万不要大惊小怪:最多就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姿势!但现在由于环保的考量,一般不会随意放火,所以,税收法规升格的过程,你就把它当成是“老副处长原地转正”的过程,这样就容易理解!

最多,就是有些“老副处长”猛然转正,赶紧给大伙发点福利——作为见面礼而已;因此,看一下有没有新增的大礼包就可以了(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当然,有些大礼包原来是在规范性文件里面,现在作为大礼直接装在“新处长”的文件包里而已!

在增值税“留抵税款”这个环节,我们进行了第二讲,今晚开始第三讲。

上一节课我们借助张玉环案件,给大家讲了一下“税法思维”;群主有意无意的讲点税法思维,是群主二十多年税务行政工作经验加上两年多税务律师的经验,听懂的听一下大概;听不懂的嘛:我就姑妄言之,君就姑妄听之吧!

我会将这些思维逐渐汇集起来,最后给大家一个综合大礼包吧!

在理解“留抵税款”的时候,我们需要简单穿插一下增值税体系中“固定资产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演变过程”!

虽然这个课题群主会专门做深度讲解,但这是讲解“留抵税款”绕不开的一个坎,因此,就简单介绍一下。

前面我们说过,如果董小姐出售的格力空调一直按照A-B-C-D四个销售公司销售,反反复复无穷尽也,这样的话市场仅仅多了一些董小姐的层级经销商而已,但因为不会产生消费、因此,体现不出商品的价值出来。

就相当于丐帮弟子一样,从九袋弟子一直将一根破棍子传下去、传到八袋、七袋······一直到一袋,直到有傻冒一样的砖家认为是祖传打狗棍收藏的时候,这根破棍子才有了价值!

(注:1、丐帮弟子的排序与官员排序恰好相反,袋子越多说明要饭能力越强,因此级别越高;2、为了和“平安体”拉开界限,群主不屑于从八袋层层叙述到二袋、一袋,会用标点符号的作者才是好作者;比如,上学时被虐死人的考题:“请问鲁迅先生这段话里面的“——”是什么意思?)

当董小姐的格力空调静静的待在她的“五袋”经销商手里的时候,由于经销商是靠卖空调挣钱的,不是消费空调的,因此,他支付给“四袋”经销商的空调价款里面,是包含增值税进项税款的;当然,“五袋”的进项就是“四袋”的销项,同时,“三袋”的销项就是“四袋”的进项······

但是,空调终于要用到消费终端去的,这样才会产生空调作为商品的价值;商品价值的实现时间,才是增值税税款最终应该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时间;在前面的传递过程中,增值税实质上是以“增值额”乘以税率的结果申报纳税的,但最终,这台空调价值里面包含的增值税,应该是它被当成真正的商品被消费使用的时候!

在这个时候,增值税法的发展史上出现了一些有趣的分支变化:

第一个阶段,当空调进入消费领域后,就认为增值税抵扣链条应该终止,不能再抵扣了。

具体又分为3类消费群体,予以不同的管理模式:

1.空调的最终购买者、消费者是个人的时候: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入手,向个人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没有专用发票,肯定没有增值税进项税。按照“以票控税”的大原理,从源头上掐死。在这个环节,潜在的思维就是:个人根本无权抵扣进项税;想都不用想!

2.空调的最终购买者、消费者是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的企业的时候。也直接从专用发票开具管理上入手,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从源头上直接卡死。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类型的企业还有企业所得税核算的要求,因此,按照开具的普通发票入账核算(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空调的最终购买者、消费者是一般纳税人类型的企业的时候。开具专用发票后进项税不能抵扣,要进行进项税转出。实质上,还是按照发票的总金额核算计入固定资产,只不过感觉有专用发票在哪里,貌似有一点金光闪闪的诱惑。

这是以前对于购买空调的进项税处理!

大家发现了没有啊:这样一来,很多空调只要到最终消费者手里,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能抵扣进项税款;没有进项税款,哪里有留抵税款啊?

没有空调的办公,怎么会出效率呢?

很多企业就没有装空调的动力,直接买点冰袋弄一弄,最后啊,善于发现问题的董小姐们开始在人代会上嚷嚷:嚷着嚷着,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终于可以抵扣了!

这种小变化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物价在上涨,固定资产的标准没有涨;最后弄成这样一个结果:稍微好一点的工业企业产品,都成了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额“固定资产”!

还有等到“资金链”断裂,“增值税抵扣链条”先断了!

从城管大队善于出“临时工”的故事大家可能有所启发:善于背锅的不多,善于摔锅的特过多!

增值税方面的立法砖家一看,把中小工业企业“断”了的锅赶紧摔,要不,眼看金融部门先出招了!

因此,果断出手,足足早了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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