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太太在老伴去世后,一个人在老房子居住。但是因为年纪大的原因,经常上下楼不方便。于是她的女儿就建议她卖掉房子,然后住进女儿家里。 老太太觉得女儿很有心,就是把这个老房子42万卖掉,带着这个卖掉的钱住进了女儿家。 三年后,这42万元被挥霍一空。女儿现在觉得老太太是累赘,所以就把她赶出了家门。 老太太被赶出来后,因为房子被卖掉了,所以无处可去,于是她想到了自己的儿子。 来到儿子家时,儿媳妇根本不让她进这个门,甚至还让老人:“从哪来滚到哪儿去!” 之后,老太太被发现吊死在路边。 这个事件发生后,网友议论纷纷:
卿说:常说年轻人要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其实到老了,依然要自立自强,自己能独立生活的,守住自己的老窝,心里要坚强!独立生活,这就是自强! 很多老人认为,我把你养大了,你就要养我老!两代人生活在一起,各种不适应,各自心里都不舒服:我老了还要看你的脸色?你能做饭洗衣为啥自己不洗等我给你洗?为了两代人的生活,还是分开的好,你来我往还分外亲!住在一起矛盾重重,过得都不开心,何必呢?都为对方想想吧。 如果要我判断这个事情的谁是谁非,那我会这样想: 70%责任是做女儿女婿的,20%责任是老人自己,10%责任是儿子儿媳的。 先说女儿这边,老人的42万,三年你就给花完,一年14万,你花完就花了,做女儿的你有什么理由赶走老母亲?关键她无处可去,回儿子那里过,明 再说说老太太自己,卖房把钱全部给女儿,这是意气用事呀,儿媳孙辈这边你多少分点,42,一分为三,儿子女儿各一份,老太太养老保障一份,由老太太自己保管,这样怎么说会好一点。 最后说说儿子这边,把钱全部给女儿,儿媳这边有怨气,是正常,但事情都这样了,做女儿的不是东西,你做儿子的能不能有点人样? 那么,儿子儿媳该怎么做? 儿子儿媳妇应该这么做。 第一步,先安顿好老人。 第二步,收集证据,代表老人起诉姑娘。 第三步,42万房款连同银行利息全部收回归老人所有。 第四步,儿女支付老人赡养费等各项费用。 以前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现在是儿女成年了,老人每人抚养了,已经过度西方化了。 在此也提醒广大老人,如果不处理好,以后这种事还会发生,第一:老了自己的窝一定要守住,第二:不管是儿是女一定要一碗水端平,第三: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把握好财产到终点! 希望这个世界多点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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