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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离婚,我赔了50万”:怎样离婚才不吃亏?

 昵称zWojhGnh 2020-08-31

这是前几天一篇文章的留言。 “感情不好,但还不至离婚,想让自己变得强大,又怕离婚时,财产都被对方分了过去。” 

这位读者不是杞人忧天。 就在半个月前,我还听到一个结局悲催的离婚案。 这是真事,机关算尽的男方还是我曾经的领导。 在结婚后不久,女方和男方感情便一直不佳。 也正因为感情不佳,所以两人经济都处于独立状态。 女方不知道男方究竟有多少存款。 男方也不知道女方经济能力如何。 他们唯一能感知的,就是散伙不过早晚的事。 后来真散了。 两人本打算协议离婚,结果,这协议根本就没法谈。 女方存款有近20万。 男方说,我卡里只有几千,但我们财产要均分。 女方自然是100个不同意,因此闹上法院。 女方表示:男方身为公司部门经理,月入至少2万,不可能存款为零。 可是一查,男方银行账户确实没钱。 看到这,你可能会问,他会不会是提前转移财产呢? 极可能是(因为据我所知,他月入近5万,也没有购置汽车,没道理会毫无积蓄)。 不过,法律是讲究证据的。 你没证据,仅凭推断,口才再好也不顶用。 所以最后结果就悲剧了。 女方给了男方10万。 女方收拾行李,离开家门——因为房产是男方父母的赠予,她无权分割。 哎,女方简直都成“扶贫式离婚”了。

其实坦白说,像这样低质量、低粘合、低信任的婚姻还真不少。 摇摇欲坠,充满隐患。 你不知道对方正算计什么。 你也不知道关系破裂之后,他会绝情到何种程度。 那么,针对最坏的结果,我们来探讨下我们应该做哪些准备。  

尽量签财产协议,而不是忠诚协议  之前有读者问我,男性出轨率高达60%,我怕我老公出轨,可不可以让他签一个忠诚协议? 签,当然可以签。 但有没有用,是另外一回事。 2016年出版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里写道:《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应认定有效······但由于该问题的争议过大,起草过程中将其搁置。简而言之,现在对于“忠诚协议”是否有效,现在还缺乏相关规定。

但吴杰臻律师表示,现在这方面的审判倾向,更多是不予处理,依靠当事人自觉履行。 因为法院一旦认为“忠诚协议”有效,那么大家就会费尽心思证明另一方出轨,而造成捉奸成风的负面社会效应。 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借着对方出轨的愧疚,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 百度百科也有注释: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夫妻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来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进行划分。 

比如,你们现在有储蓄20万,房产一套。 那么,你们可以签订“财产协议”:20万储蓄归女方所有,房产80%的份额归女方所有······(具体的书面格式,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下载打印) 只是签一份书面协议就可以吗? 当然不。 你还需要去公证。 只有在公证处盖上红章,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存款单独放父母赠予的资产,要写明是赠予个人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后,仍属于个人资产。 比如说,你现在卡里有10万现金。 你和爱人结婚五年后,这10万现金仍然是你个人资产,而非共同财产。 可你怎么证明这10万是你结婚前的存款呢? 所以建议是,结婚后,你把个人资产全放到一张储蓄卡,然后尽量避免其他资金的转入。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若你父母赠予你钱财,请不要直接赠予——如果你担心会离婚。 因为婚姻法有规定,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遗嘱或赠予所得的财产,都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避开的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你父母想赠予你50万资产。 第一种办法:赠予你50万现金时,签订协议,明确只是赠予你个人(记得去公证,这样赠予协议才生效)。 如果怕僵化夫妻关系,那你可以试第二种办法:父母用50万现金购置一套房产,或首付,然后赠予你个人名下。 因为对于不动产,婚姻法有特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简单来说,你父母直接给你钱,这“钱”就成两人共有。 你父母给房,这“房”就始终归你一人所有。  

尽可能去收集对方的财产尽可能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先普及下婚姻法最基本的常识。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关系续存期间,以下所得财产皆为共有财产: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特殊规定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可以说,绝大部分的婚后所得,在离婚时,都要进行均等分割(有婚内财产协议,则按协议进行)。

所以,如果想离婚分得更多财产,第一步,就是去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 吴律师提供过几个收集方式。 1)房产。 正常情况,直接拿对方身份证原件,去房管局查询即可。 如果你感觉对方有使坏。 那就花点钱,求助于房管局内部人员调查一下。 2)银行储蓄。 

平时留意对方的银行卡,然后拍照存留。

通过收集对方的转账单、消费小票,从而找出对方的账户。

查看自己的银行流水,找到对方给你的转账,进而再找出对方的银行卡号。 这是收集对方财产线索的方式。 那如何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呢? 1) 多给父母赡养费。 但这个赡养费金额要控制好,须和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匹配。 你父母在小城市,可能每月500~1000的转账是安全的。 若在北上广,那可能就是每月1500元左右。 否则就会被认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 2)取小额现金。 每次取现金额,最好控制在5000元以内。 同时,切记取现频率不要太高,不然会有被判定为转移财产的风险。 有律师表示,如果你属于工薪阶层,以这样的方式,一年可消化20万左右的资金。 至于取出的现金,可以请闺蜜,亲人,父母等人代为存放。 我相信,对于我们常人的经济能力而言,这两种技巧,足以够用。  

收集这些法律资料时,我看不了不少相关案件。 其中有个细节:一方使用筹码和另一方谈判,这个过程,称之为“进攻”。 进攻,多么充满硝烟味的一个词。 把它用于丈夫和妻子之间,我感到心理上的不适。

但这“不适”,在看到更残酷的真相后,很快就淡了。 有的为争夺抚养权,而把昔日的爱人逼到重度抑郁。 有的为多分5万元财产,而设法毁掉女方清白。 人心啊,往往在撕破脸之后才能彻底看清。 那么,在婚姻出现破裂之后,在明争暗斗可能发生之前,你一定要准备些什么。 毕竟,未雨绸缪不可耻,可耻的,是撕破脸后置对方于死地的绝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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