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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小米和乐视能否体面的撕一次bi?

 昵称71360118 2020-09-01

小时候总觉得打(si)架(bi)很酷,长大了才发现,不体面。

当乐视与小米的对战进入巅(feng)峰(dian),酷开的公开信也好,海信的停牌也罢,甚至大神399带来的冲击,似乎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言外之意:谈生态,你们还不够格。

在过去的一周里,小米乐视对国民做了什么?

缘起

在6月9日乐视的发布会上,还未有烟火气(当然并不妨碍乐视通篇硬词儿的PPT令人窒息);

第二天,小米则在发布会上剑指乐视——我们的内容是友商的2倍,而且还免年费。这还是那个一年前因内容侵权被乐视提起诉讼的小米么?想来乐视也是极震惊的。

小高潮

6月11日,作为一个高调回归/要对投资人负责的“布斯”,贾跃亭也不甘示弱,说小米与其“不在同一维度”;下午王川就对弈说“乐视无生态”,继而在微博上你来我往,直至当晚王川提出三个疑问,并在12日接连就内容问题分层次、全角度的逼问。

世纪之战

6月15日,小米召开了以财经记者、行业分析师为主的媒体发布会,来,让我们回顾一下那些刺眼的句子和图:

  • 乐视在自己没有版权的情况下就外链到互联网,这是广电总局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

  • 小米是生态,乐视不是;

  • 乐视是音像店,小米就是音像大卖场,当然我们也欢迎乐视在这个大卖场里开店中店;

  • 不付乐视的会员费,所有内容的画质都会变成VCD,一夜回到十年前。如果你不愿意再付这么高的成本,推荐大家使用其他厂家的智能盒子,首推小米小盒子;

我们再来看看16日的乐视

  • 广电181号文件监管的是播控平台及播控平台上的内容,而不是监管电视机硬件销售;

  • 把别人的内容当自己的,已沦为笑柄;免费内容很多是片花,纯属笑谈;

  • 所有厂商都可以与播控平台及内容方合作,传统厂商多年前就是“第一”;

继而,16日晚间,雷锋网又收到了小米“王川3问乐视的回应的回应”:

乐视这种言论严重影响了用户对小米电视内容优势的认知,损害了小米电视的声誉,这个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诋毁了小米的商誉,小米保留对乐视起诉的权利。

小米剑指乐视的三点到底成不成立?

相信这一周,关于王川所提出的三个问题“乐视电视算不算违规?乐视电视内容是不是比小米少?乐视电视是不是强制捆绑年费?”大家都听了很多分析和讨论,雷锋网记者采访了几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看他们怎么说:

小米和乐视的电视到底谁做的好?

全品类的竞争之道,是以自身的外围品类,对抗对手的核心品类,一旦成势,无论是营销大战,还是价格大战,自身都将受益。

现在,乐视以“内容+终端”的模式进军手机行业,以Netflix式互联网生态颠覆手机行业,对小米核心品类手机构成威胁;而小米,则选择在自己的落后品类电视上发难,互为竞争,互为营销,让科技圈、娱乐圈、资本圈等纷纷进入讨论,形成世纪之战的式样,狂欢在行进,百态尽显。

在业内人士来看,小米和乐视互为广电总局打手的行为令人失望,手段不算高明,可以说,“都 low了”。

不过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小米和乐视在“定义什么是好电视”:

  • 手机容易知道哪个好,就电视而言,大多数用户可能看不出屏幕好坏,配置高低,在意的是内容。

  • 究竟什么是好电视?每当这个时候,我都想着对比一下国外的Apple TV、Fire TV 是怎么搞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好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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