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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古代君王谱】越南陈朝(三):陈太宗

 地球生物与人类 2020-09-01

越南陈朝(三):陈太宗

6.陈太宗

陈煚(越南语:Trần Cảnh/陳煚,121849日-127755日);另又作陈日煚;对蒙古帝国上表奉贡时名为陈光昺;初讳陈蒲),越南陈朝开国皇帝。陈煚原出生于李朝末年的权贵家庭,从叔陈守度把持国政。陈煚被安排侍奉李昭皇(李朝末代女帝),不久后李昭皇退位,陈煚登基,开创陈朝。陈煚在位33年,其间成功抵御蒙古帝国入侵;于1258年让位予儿子陈晃,自称上皇,仍然影响国政,于1277年去世,享寿60岁,后世称之为陈太宗(越南语:Trần Thái Tông/陳太宗)。

1)家世及即位

①来历的疑问

根据《大越史记全书》记载,陈煚的先世是中国闽人,下又附注说或曰桂林人。《大越史记全书》并没有明确记载陈煚的祖籍来自何方。不过在中国的野史中流传着两种不同版本:

第一种版本称陈煚原名谢昇卿,来自福州长乐邑,后经邕州(今属中国广西)入安南,被安南丞相招为赘婿,改姓为陈;

第二种版本称泉州晋江安海镇的陈厝坑,后渡海至安南做生意之后成为李朝的入赘驸马。

②先世的崛起

据《大越史记全书》记载,陈煚的五世祖陈京移居越南的即墨乡(今越南南定省美禄县),世代从事渔业。传至祖父陈李,已经以渔业致富,傍人归之,因有众,亦起为盗,在即墨乡甚有势力。在李朝治平龙应四至五年(1208年至1209年期间),爆发范猷之乱,当时的李高宗与太子李旵(即日后的李惠宗)一同离京出逃。李旵在逃亡途中,迎娶了陈李之女为妃。从此,陈氏便晋身为外戚之家。

陈煚的叔父辈,都身居李朝朝中要职。叔父陈嗣庆(陈李之子),因不满妹妹被谭太后(李惠宗之母)迫害,于建嘉三年(1213年)起兵得势,获授任为太尉辅政,加上李惠宗容易发狂,无法处理朝政,大权便旁落在陈嗣庆手上;父亲陈承,于建嘉十三年(1223年)陈嗣庆死后任辅国太尉;从叔陈守度曾任殿前指挥使,负责知城市内外诸军事。凭着这种特殊的背景,陈煚便被安排与李昭皇成亲。

③早年生活及入侍李昭皇

陈煚出生于建嘉八年六月十六日(1218710日)是陈承的次子,母亲黎氏,先讳蒲。据史书所载,陈煚有帝王之相,隆准龙颜,似汉高祖8岁时任李朝的祗应局祗候正,因陈守度的连带关系,得以入宫侍候李昭皇,被见而悦之,封为驸马。于是,陈煚便成为陈氏篡李的重要棋子。

④受禅即位

据陈朝成书的《越史略》所载,李朝之所以禅让给陈氏,是李昭皇之父、当时身为上皇的李惠宗之意。李惠宗曾说过,自己的女儿李昭皇以一阴而御群阳,众所不与,必致悔亡,他见太尉(陈承)仲子某(指陈煚)年虽冲幼,相貌非常,必能济世安民,欲以为子而主神器,仍以昭王配之。陈承听到后,感到犹疑不决,恐怕李惠宗的说话只是一种试探,陈守度却认为李惠宗今以无嗣,欲择贤而付之,此乃上王远法尧舜之真让,又何疑哉?于是就让陈煚接受禅位。

《大越史记全书》则记载,天彰有道二年(1225年)十月,陈守度得悉陈煚与李昭皇感情渐深后,便决定发动政变,率家属亲戚入禁中,守度闭城门及诸宫门,令人守之,百官进朝,不得入,然后遍告群臣陛下(李昭皇)己有尚矣,亦即是控制李朝宫廷,然后让昭皇退位。最后,昭皇下诏,说自己是女主,无法把政务处理好,今朕反独算,惟得陈煚,文质彬彬,诚贤人君子之体,威仪抑抑,有圣神文武之资,并于十二月十一日(1226110日),禅位给年方8岁的陈煚。陈煚登基后,拜陈守度为国尚父,掌理国政,而父亲陈承则权摄国政为上皇

2)在位期间的施政

年幼继位的陈煚,在其整个在位时期中,朝政大权一直受父亲陈承(死于1234年)及从叔陈守度(死于1264年)所影响。特别是陈守度,据《大越史记全书》所说,太宗之得天下者,皆其(陈守度)谋力也。故为国倚重,权移人主。至于陈朝在陈煚当皇帝期间的施政则如下。

①帐籍制度

陈煚在位时,延续了李朝的帐籍制度。方法是,国内村庄,有多少文官、武官、书吏、军士、男丁、年老伤残及流落移居者,当地的官员都要记入账籍。按照帐籍纪录,人民当中有官爵的,子孙可承荫任官;富有而无官爵的,世代服兵役。

②税收

丁税:陈朝政府按男丁所拥有的田亩数理征税,例如拥有田12亩,每年缴纳丁税钱1贯;拥有34亩,缴纳2贯;拥有5亩以上缴纳3贯;无田地的,丁税全免。

土地税:陈朝又规定须缴交土地税,方法是每私有田一亩,田主便要缴纳粟100升。在公田方面,则分为国库田拓刀田,按照田地好坏,分成上中下三等,征收不同数额的谷物。另外,民间的池塘、盐田亦各有征税规定。

其他税项:陈朝还有其他税项,如槟榔税、安息香税,以及鱼、虾、蔬、果,均各有税项。

③防洪工程

因越南西北部地区多山,而红河三角洲一带则地平而多河流,每逢雨季,易形成山洪暴发。天应政平十七年(1248年),在丐江(江河)两岸修筑堤坝,称之为鼎耳堤,又设置河堤正副使2人负责管理。若堤坝修建到民田上,则由政府按田价偿给田主。

④教育制度

科举:建中八年,陈朝开设太学生科(考进士),分出次第,以三甲定高低。天应政平十六年(1247年),科举又设状元、榜眼、探花三魁,以及开儒、佛、道三教科试。

官方办学:元丰三年(1253年),设立国学院,讲授四书五经,并设立讲武堂练习武术。(学者戴可来据《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六癸丑陈太宗元丰三年条,指出国学院或为国子院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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