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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铁路现场安全防护手册

 昵称65024920 2020-09-02

1、上道作业必须坚持“防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先防护后作业规定,落实上道作业防护主体责任。
2、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必须由铁路局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驻站联络员进入车站行车室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
3、专用线、段管线设备在车站行车室控显机、控制台能够显示车列运行情况的站区,须在车站行车室设置驻站联络员;非集中控制的站场必须在控制本货场、专用线、段管线的行车室设置驻站联络员。
4、检修、信息、车载设备等专业车间需上道作业时,应提前与现场车间联系,由现场工区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进行安全防护。
5、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着以黄色为主色调的防护上衣、防护马甲或防护雨衣(以下简称防护服),现场防护员穿着橘黄色为主色调防护服,防护服必须具有5厘米宽的反光带。
6、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上道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携带对讲机等通信设备。
7、现场防护员按《技规》规定使用停车手信号旗(灯)进行防护,使用口笛(号角)鸣示或使用便携式高音喇叭通知作业组下道避车。
8、防护登记簿应编页码,不得撕页损毁,封面上注明洛阳电务段和使用起止时间,防护登记簿使用完毕后由工区收回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9、现场防护员随身佩戴音像记录仪,对进出网(站)、跨越线路、下道避车等环节和联控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期限为7天。
10、在一次作业过程中,驻站联络员要对通过各作业组地点的本线和邻线机车车辆进行预告,填写防护登记簿。
11、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一次作业过程中不得临时调换和离开。维修检查作业中,如驻站联络员或现场防护员不能履行职责,应停止作业并取消本次维修检查作业。驻站联络员因故必须中断来车预报时,须通知现场所有作业组和机具下道避车。
12、 每名驻站联络员一次作业过程中防护不得超过四个作业组或防护分区,一次作业超过四个作业组或防护分区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防护和记录防护登记簿。
13、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瞭望时,应停止天窗点外上道作业。
14、避车安全区为作业组人员下道避车时站立的位置区域,原则上设置在区间线路路肩、站场线路外侧或站内到发线间距5.0米及以上股道间、桥梁避车台、隧道避车洞等处。
15、严禁在线间距小于6.5米的上下行正线间、岔区警冲标外方、邻线股道内避车。
16、下道避车时,同一防护单元的现场防护员和作业人员应在对应的避车安全区集中避车,严禁同一防护单元作业人员分别在列车通过的线路两侧避车。
17、 现场作业组由防护单元构成,防护单元由现场防护员和同一作业组作业人员组成。
18、同一防护单元内沿线路方向防护距离不得超过50米。在作业人员始终处于现场防护员监视范围内,且最远端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对讲机条件下,防护距离可延长至70米。作业组防护距离超过以上距离、不在同一行别或在能构成平行进路的相邻两个道岔同时作业时,应增设现场防护员和防护单元。
19、同一作业组人员应按规定的上下工路径行走,同出同归。作业组需要转移作业位置时,应按规定行走路线在避车安全区内顺线路行走,严禁走道心和轨枕头。
20、需跨越线路时,现场防护员应与驻站联络员联控,得到需跨越线路无列车、车列通过信息后,执行“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和“手比、眼看、口呼”规定,作业组人员要迅速集中横越到另一安全避车区内。
21、作业范围位于枢纽地区和疏解区时,在同一空间范围不同方向线路立体重叠交叉区域,作业组应对作业范围不同来车方向进行辨识。
22、各作业组上道作业前,现场防护员必须通知驻站联络员,得到驻站联络员许可后方可进网(站)前往作业地点。作业组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后,作业组全体人员应在避车安全区集中等待,向驻站联络员联控报告待命位置,未得到驻站联络员允许前严禁上道作业。
23、上道作业前驻站联络员和各作业组防护员要试验防护通信工具,确认通信工具作用良好。全体作业人员要掌握当次作业内容和安全防护要求,各作业组按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员,明确作业人员分工,严禁施工检修负责人兼任现场防护员。
24、无列车通过时,现场防护员要执行3至5分钟主叫联系制度,一旦发现通信联系中断,作业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要立即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和机具撤出建筑限界以外安全位置,下道避车。
25、现场防护员应站在便于瞭望的安全位置,与防护单元的作业人员保持5-10米距离,现场防护员在防护时,除掌握驻站联络员联控信息外,应以瞭望防护为主,严禁扎堆聊天或做与防护无关的工作。
26、作业组得到驻站联络员允许作业通知后,现场防护员向驻站联络员报告作业组具体作业位置,并一同进入作业位置。
27、当作业组变更作业位置时,现场防护员通知驻站联络员。在到达新作业位置开始作业时,再次与驻站联络员联控,驻站联络员在防护登记簿上记录变更后的作业位置和开始作业时间。
28、列车尾部越过作业位置时,现场防护员及时与驻站联络员联控,驻站联络员在防护登记簿内记录列车通过作业位置时间。
29、区间作业时在列车开来方向邻站接近,站内作业时在邻站发车或通过前,驻站联络员连续呼叫3次未得到现场防护员应答,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扣停经由作业地点的列车。
30、避车时,作业人员、机具须在距离关键列车运行线路钢轨头部外侧3米以外安全地点避车,在距离非关键列车运行线路钢轨头部外侧2.5米以外安全地点避车。

31、列车运行速度大于120公里/小时动车组、动检、直达、特快、特快货物班列按照关键列车掌握(以下简称关键列车)。严禁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
32、天窗点内邻线开来关键列车(特指:120km<运行速度<160 km),本线作业人员、机具应在列车到达作业地点前,至少间隔2个空闲闭塞分区时下道避车完毕。当闭塞分区合计长度过短时,应确保作业人员、机具在关键列车到达作业地点1400米前,下道避车完毕。
33、本线有天窗点或临时给点时,邻线开来非关键列车,当本线至邻线线间距≥6.5米时,本线作业人员、机具可不下道,若<6.5米时,作业人员(机具)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注意瞭望;当出现瞭望条件不良、列车进路不明、线间距离不清楚任一情况时,必须及时下道避车。本线无天窗点或未临时给点时,邻线来车本线必须下道避车。
34、所有列车(包括关键列车和非关键列车)预告时,室内驻站联络员必须完整预报列车车次。
35、本线作业本线开来非关键列车下道避车时机:应在列车到达作业地点前,至少间隔1个空闲闭塞分区时下道避车完毕,当该闭塞分区过短时,应确保作业人员、机具在非关键列车到达作业地点800米前,下道避车完毕。
36、自动闭塞区段的区间作业。所有列车在自动闭塞区间顺序进入作业地点之前的三个闭塞分区时,应分别进行接近预告。站内接车进路、发车进路分别视为独立的闭塞分区。
37、分区域给天窗点或临时给点时,作业位置邻线有调车车辆通过时,驻站联络员必须向室外现场防护员进行预告,明确告知调车信号开放、调车进路等关键信息。
38、现场防护员在得到驻站联络员预告调车信号已开放后,如作业位置距邻线线间距≥6.5米时,作业人员、机具可不下道,若<6.5米时,作业人员(机具)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注意瞭望;当出现瞭望条件不良、列车进路不明、线间距离不清楚任一情况时,必须及时下道避车。
39、局界口无邻站透明功能的车站,上道作业时,自邻站联控发车时刻起,驻站联络员必须立即通知局界口方向的区间及本站现场防护员,由现场防护员立即通知所有作业人员、机具下道避车。
40、遇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站间透明不能显示列车运行情况时,不得进行天窗点外维修作业;如已上道,发生TDCS站间透明不能显示列车运行情况,驻站联络员立即通知现场防护员要求作业人员和机具下道,TDCS故障修复前不得上线作业。
41、在隧道、山区等通信不畅地段,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无法直接通信联控区段作业时,必须增设中间防护员进行中继联控或通过加装差转台等技术装备消除通信网络断点、盲区。
42、当驻站联络员防护的所有作业组全部出网、离开站区或返回工区后,驻站联络员在防护登记簿填写的最后一趟列车记录次行盖“XX时XX分作业全部结束”印章,驻站联络员一次作业过程结束。
43、车间、工区必须选派身体健康、思维反应敏捷、无视力和听力疾病,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具有上道作业三年以上现场经验的路工担任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44、因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培训合格证丢失、损坏等需要补办的,由职教科按照上级要求补办。在补办期间,可由职教科填发临时上岗证,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
45、所有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道作业“八禁止”规定,即严禁天窗点外违章上道作业;严禁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到岗、未落实安全互控措施、没有准许命令,提前上道作业;严禁未设置现场防护和采取好安全措施上道作业;严禁一次作业过程中随意更换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严禁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擅离岗位,参与施工和从事影响防护工作的事情;严禁上道作业人员超出防护范围、单人远离群体;严禁无资格人员担任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严禁劳务工无路工带领上道作业。
46、上道作业防护“三率”:(1)上道作业防护月度作业次数防护率是月度内按规定设置防护作业次数与月度内上道作业次数之比。(2)一次作业过程联控率是一次作业过程中按规定预报联控列车数与需要预报联控列车数之比。(3)列车防护联控时间准确率是按规定时间联控预报列车数与通过作业点列车数之比。
47、防护距离是指一次作业过程、防护员与防护单元内最远端作业人员防护距离。
48、电务《上道作业列车防护登记簿》应按照车务提供的保管处所存放在车站行车室,台账编号为:劳安1。驻站联络员要按规定填写防护登记簿,使用录音设备对上道作业防护联控全过程进行录音。录音数据保存期限为3个月。
49、《上道作业列车防护登记簿》、录音设备、音像记录仪均以车站行车室时钟为准,时间精确到分钟(有TDCS设备的车站以计算机系统时间为准)。
50、车站组织的行车设备联合检查需上道作业时,电务上道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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