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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刑事《阅卷笔录》,不仅仅是证据的罗列

 袁志律师 2021-09-06

公诉人的《审查报告》也好,辩护人的《阅卷笔录》也罢,刑事证据审查,都不仅仅是证据的罗列,而是对证据进行归纳、审查、分析,从而构建事实的过程。

全文共5993字,阅读大约需要13分钟。

前言

正文


曾在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进行专业实习,期间拟写过二十余份《审查报告》,即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审查与运用,认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需要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还是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从而为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做充分准备。公诉科案多人少,《审查报告》中细节可能有所缺失,但整体上对证据和证据链能够全局掌握。

入职律师事务所之后,由于律师对个案在时限上有足够充分的时间,加之自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式的思维定势,导致拟写《阅卷笔录》过于注重细节,而忽视了整体性的逻辑分析,机械地摘录证据,为阅卷而拟写《阅卷笔录》,缺乏“附加的思考价值”,产生过不少认知偏差。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本文对自己的工作方法重新审视,也希望能够对律师同行有所参考。

公诉人的《审查报告》也好,辩护人的《阅卷笔录》也罢,刑事证据审查,都不仅仅是证据的罗列,而是对证据进行归纳、审查、分析,从而构建事实的过程。

一、拟写《阅卷笔录》的目的

1.熟悉案情。顾名思义,《阅卷笔录》一般是针对审查起诉阶段阅览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分析而拟写的办案文本,其基本的目的在于梳理案情、分析证据,对在案证据有全面的掌握。本文《阅卷笔录》的拟写方法,主要针对一审判决前的情形。

2.便于办案。刑事卷宗少则上百页证据,多则上万页证据,证据材料内容相对分散,办案携带所有卷宗材料并不现实、也无必要。拟写《阅卷笔录》,紧紧围绕定罪量刑情节对证据材料进行筛选、简化和归纳,力求一册在手,办案携带无忧。

3.寻找、归纳控辩双方有利和不利的证据,分析辩护空间,明确辩护策略。寻找和归纳控方指控依托的证据,分析其指控逻辑和思路,以分析辩护空间;寻找和归纳辩方有力证据,指出控方证据缺陷,以明确辩护策略。

4.为案件后续诉讼进程做充分准备。经过对证据充分的整理、归纳、审查和分析,构建出案件的基本事实后,拟写辩护意见、质证意见和辩护词时,才能充分运用证据,游刃有余。

二、拟写《阅卷笔录》的必要性

如前所述,拟写《阅卷笔录》有利于辩护律师对案件证据的审查和运用,但另一方面拟写《阅卷笔录》又是个费时费力的过程。两三本卷宗以内的案件要不要拟写《阅卷笔录》?预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情简单的案件,有没有必要拟写《阅卷笔录》?

个人认为,案情有繁简,案件无大小。从规范办案的角度出发,每一个案件都有必要拟写《阅卷笔录》。当然,针对所涉嫌的罪名、定罪量刑情节的不同,拟写《阅卷笔录》会进行一定的精简和取舍。多翻几遍卷宗,没准会发现惊喜和意外。

三、拟写《阅卷笔录》的基本方法

1.反复阅读《起诉意见书》,围绕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定罪量刑情节,梳理侦查机关指控的事实及依托的证据,分析其指控的基本逻辑和思路。树立靶子,才能有的放矢。

2.粗看、细看、精看三遍阅览卷宗:第一遍粗看,将在案证据的逐一、全面地阅览,了解案件在案证据,形成初步的案件事实;第二遍细看,主要寻找《起诉意见书》中指控依托对应的证据,同时寻找控方证据之间的矛盾及辩方有利证据;第三遍精看,围绕定罪量刑情节,带着问题意识思考疑点、难点问题。

通过三步阅卷法,有利于避免形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式的思维定势,避免云里雾里找不到基本方向,从而养成“先见林后见木”的宏观全局思维。

3.在阅览卷宗的基础上拟写《阅卷笔录》文本,对在案证据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同时,可增加学界理论、实务规定、裁判案例等法律检索内容,丰富和充实案件办理的策略和依据。

4.《阅卷笔录》文本拟写完毕后,内容和格式并非一成不变。事实上,《阅卷笔录》始终不能完全替代卷宗材料,通过反复阅览卷宗材料,随着对案件的理解和掌握加深,内容会存在一定的增删改,甚至是基于新的辩护思路,推倒重写。

四、拟写《阅卷笔录》文本的基本内容

法律文书大多没有所谓的“模版”可遵循,《阅卷笔录》文本更是如此。随着案件涉嫌的罪名不同,在案证据种类、繁简、内容等的差异可谓有天壤之别。经总结,内容和格式虽有所不一,但基本上应当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XXX涉嫌XXX罪阅卷笔录

——相关信息及数据更新至xxxx年xx月xx日

目录

一、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由来及简要侦破过程

三、侦查/公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

四、全案证据目录

五、重要证据详情

(一)xxx罪

(二)xxx罪

六、其他在案证据

七、证据分类、证据分析

(一)控方证据

(二)辩方证据

八、法律检索

(一)法律法规

(二)案例检索

(三)学界理论

九、辩护思路和策略

十、附录

重点提示:

1.关于证据,xx罪部分重要证据详情,详阅xx页;

2.关于案例检索,指控xx罪未被法院采纳的案例,详阅xx页。

在案件办理实践中,拟写《阅卷笔录》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有利于对全案证据和事实有基本的掌握。具体而言,拟写《阅卷笔录》文本的基本内容,可参考如下方法:

XXX涉嫌XXX罪阅卷笔录

——相关信息及数据更新至xxxx年xx月xx日

列明更新时间,便于审查是否已将补充侦查的案卷材料进行补充分析,避免未将全案证据收录,导致辩护失责。

一、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主要摘录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以及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信息。可审查身份是否适格(如年龄、职务)、刑事强制措施程序是否违法。

二、案件由来及简要侦破过程

主要摘录案件线索由来及立案简要侦破过程,审查犯罪嫌疑人到案是否具有自首情节。

三、侦查/公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

主要摘录侦查机关或公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中认定指控的事实、依托的证据以及指控意见(如主犯、从犯,是否构成自首等),了解控方的办案思路。

四、全案证据目录

案卷

序号

证据名称

内容摘要

页码

证据种类

第一卷

1

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



2

立案受案

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


书证

3

......

.......


......

第二卷

1

xxx笔录

xxx的讯问笔录


供述与辩解

2

xxx笔录

xxx的询问笔录


证人证言

3

......

......


......

第三卷






制作全案证据目录目的在于:一是可以概览本案在案证据的情况,二是有针对性地进行阅卷时,便于提高查找效率。

五、重要证据详情

本部分是《阅卷笔录》的关键部分之一,是对全案证据的初步摘录和分析。为避免初步摘录归纳证据,同时又对证据顺序进行整理,导致与卷宗材料顺序不一致、过于分散,原则上建议本部分内容顺序按照卷宗顺序逐一进行归纳和分析。

其一,如果案件涉嫌罪名为两个及以上,且证据证明内容相对独立的,对证据材料可以进行适当的区分,有利于梳理出各个罪名的证据和案情。

例如:

(一)盗窃罪

(二)抢劫罪

其二,如果案件涉嫌同一罪名,但存在次数事实的(如多次盗窃、多笔受贿),且证据证明内容相对独立的,对证据材料可以进行适当的区分,有利于梳理出各个罪名的证据和案情。

以受贿罪为例:

(一)关于xxxx年xx月xx日的第一笔受贿指控事实

(二)关于xxxx年xx月xx日的第二笔受贿指控事实

1.证据摘录的基本方法

对于证据摘录的方法,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卷宗笔录“问答式”的摘录原文,稍微有所取舍;二是经阅卷律师通览全案后,围绕定罪量刑情节用自己的言语进行“归纳式”的梳理。

问答式证据摘录:

1.xxx于xx年xx月xx日第一次讯问笔录,卷x/第x页

问:说一下你的单位和职务?

答:我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问:xx公司是什么时间注册成立的?股东有哪些?

答:xx公司是xxxx年xx月xx日注册成立的。股东有......

归纳式证据摘录:

1.xxx于xx年xx月xx日第一次讯问笔录,卷x/第x页

内容主要为: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成立,xxx系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股东有......

以上两种方式各有利弊。“问答式”的摘录优点在于忠于证据本身内容,缺点在于未经整合内容分散和冗杂,还需二次归纳才便于构建事实。“归纳式”的梳理优点在于内容集中和精简,缺点则在于归纳不当、遗漏时,很可能造成事实认定和构建存在偏差。

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因人而异。个人认为,一般证据之间无重大不合理矛盾的案件,优先采取“归纳式”的梳理摘录证据,对于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或者证据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则该部分优先采取“问答式”的方法摘录证据,以便于对比分析。

2.证据摘录的参考格式

(1)如前所述,证据摘录时首先根据罪名的多少、事实环节是否明显独立、证据内容是否独立而做出初步划分,即:xxx罪、xxx罪;xxx事实、xxx事实。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证据种类进行再划分,即:(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例如:

一、故意伤害罪

(一)书证

1.证据名称:xx人民医院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情证明书

证据来源:xx人民医院

卷宗页码:卷x/第x页

主要内容:xxx的伤情及治疗诊断情况为:......。

分析意见:

(二)证人证言

1.证据名称:xxx(系xx饭店员工)于xxxx年xx月xx日的证人证言

证据来源:xxx公安局

卷宗页码:卷x/第x页

主要内容:证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饭店看见犯罪嫌疑人xxx用双手殴打被害人xxx的头部。

分析意见:

(三)被害人陈述

1.证据名称:xxx于xxxx年xx月xx日的被害人陈述

证据来源:xxx公安局

卷宗页码:卷x/第x页

主要内容:xxxx年xx月xx日,犯罪嫌疑人xxx与被害人在xx饭店发生口角,犯罪嫌疑人xxx用双手殴打被害人。

分析意见: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1.证据名称:xxx于xxxx年xx月xx日的供述和辩解

证据来源:xxx公安局

卷宗页码:卷x/第x页

主要内容:xxxx年xx月xx日,犯罪嫌疑人xxx与被害人在xx饭店发生口角,犯罪嫌疑人xxx用双手殴打被害人。同时辩解被害人受伤系因自己事后摔倒所致。

分析意见:

(五)鉴定意见

1.证据名称:xx鉴定中心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的鉴定意见

证据来源:xx鉴定中心

卷宗页码:卷x/第x页

主要内容:xxx构成轻伤一级。

分析意见:

二、盗窃罪

(一)关于xxxx年xx月xx日的第一笔盗窃指控事实

1.xxx于xxxx年xx月xx日的供述和辩解,卷x/第x页

2.xxx于xxxx年xx月xx日的被害人陈述,卷x/第x页

3.xxx于xxxx年xx月xx日的证人证言,卷x/第x页

4.......

(二)关于xxxx年xx月xx日的第二笔盗窃指控事实

......

(3)对于证据种类的摘录顺序,根据指控依托的主要证据、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不同而不同,原则上根据客观真实性的大小进行摘录。

例如,故意伤害案件中物证书证具有更强的客观真实性,对法官心证形成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可先予摘录予以审查分析。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在案往往缺乏部分物证书证,指控事实主要依托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而串联形成完整的环节,因此可先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予以摘录审查,分析其中是否存在不符合情理之处的矛盾。

(4)对于证据摘录的主要内容,即对具体犯罪行为进行归纳时,可围绕“七何”要件进行总结: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法、何因、何果。案件的基本构成要素会更为清晰。

(5)对于摘录的不同种类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内容,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章“证据”部分逐一进行审查,并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6)对于摘录证据分析意见的角度,参照2015年五部委《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可以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从证明目的、证明效果、证明标准、证明过程等方面,进行法庭质证和相关辩论。因而,分析意见可针对证据三性,围绕证明目的等进行分析。

六、其他在案证据

主要摘录诉讼文书卷的证据材料(挡获经过、立案决定书等)、权利义务告知书、刑事强制措施文书、自然人的户籍信息或公司的工商营业档案信息等。本部分证据材料一般不涉及罪与非罪的评判,但仍有必要列明逐一进行分析审查。

七、证据分类、证据分析

通过对单个证据的归纳摘录和初步分析,对“木”已经有了基本掌握。通过对控辩双方之间证据的整合,在“林”的全局视野下,将证据进行对比分析,才能明确全案证据体系是否完整、证据链条是否存在断裂。

需要指出的是,本部分主要是对全案证据的归纳整理,证据分析也主要针对证据群构建的事实进行,并不单纯是单个证据的叠加或精简而已。

以共同抢劫案件为例:

(一)控方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1)xx1的供述与辩解,第一次讯问笔录中承认与xx2、xx3、xx4共同参与了抢劫。

(2)同案犯xx2、xx3的供述与辩解,内容主要均为xx1、xx2、xx3、xx4临时共同商量抢劫被害人,四个人共同携带刀具威胁并抢劫了被害人。

分析意见:

2.证人证言

(1)xx5、xx6系同行路人,证实看见被害人xx时在xx被四个人抢劫。

(2)xx7、xx8系被害人亲友,证实事后被害人告知自己在xx时在xx被四个人抢劫。

分析意见:

3.辨认笔录

(1)xx5、xx6经辨认,均指认xx1、xx2、xx3、xx4抢劫了被害人。

分析意见:

......

(二)辩方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1)同案犯xx4的供述与辩解,内容主要为xx2、xx3、xx4共同商量并实施抢劫,xx1根本没有参与。

分析意见:

......

八、法律检索

(一)法律法规

通过法律检索网站、图书书籍等检索法律法规及现行司法解释、批复,另外可以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对相关司法解释适用的理解性研讨文章,寻找辩护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检索常用工具有:威科法规、法律之星、无讼法规、北大法宝、法律图书馆等,同时可辅以查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官网。书籍可参考冯江老师编著的《刑法全厚细》。

例如: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00〕35号

颁布时间:2000-11-22

规定全文:

(二)案例检索

同样通过法律检索网站、图书书籍等检索与本案定罪量刑相关的案例,以加强和充实辩护依据,参考类案,以对案件裁判结果有较为明确的预判。

案例检索常用工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Openlaw裁判文书检索、威科案例、中国司法案例网等。书籍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编的《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

例如:

案例标题:李某抢劫、抢劫枪支案刑事判决书

判决法院: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 2013-09-25 

案件案号:(2013)临刑初字第00194号

主要情节:李某殴打看管民警,抢走装有4发子弹的64制式手枪一支;逃跑后持枪抢劫某某人民币30元。

裁判结果:犯抢劫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5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罚金5000元。

判决书全文:

(三)学界理论

司法考试中刑法奇葩案例并不少见,细细研究,却存在诸多不同的理论意见。以笔者撰写的《行贿人经电话通知到案自首认定问题的再探讨——兼论刑法第67条与390条第2款之适用关系》一文为例,行贿人经电话通知到案是否认定为自首,各个省市法院判决之间均存在不少差异。在实务规定存在空缺的情形下,如何寻找最合理的学理说服法官,需要辩护人不断地钻研相关理论。

例如:

张明楷著:《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第xx页。文章内容:......

九、辩护思路和策略

在证据归纳分析、法律检索的基础上,对于事实的认定和构建、对于法律的适用和了解均已有所掌握。本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指出控方指控思路和依托的证据,二是指出控方证据和证据体系的缺陷,三是对案件辩护空间作出分析:是有罪还是无罪,是罪重还是罪轻,是主犯还是从犯,是既遂、未遂还是中止,等等。针对以上内容,拟写形成初步的辩护意见。

十、附录

本部分主要是将关键证据打印作为附录。例如扣押电子数据介质时没有见证人签字,同一时间点同一侦查人员签字出现在两份不同的笔录上,多份笔录字符和表述完全一致、明显是复制粘贴的,等等。将此作为辩护意见附件提交,以否定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动摇司法人员的心证。

五、注意事项

《阅卷笔录》不能替代卷宗材料,《阅卷笔录》不能替代卷宗材料,《阅卷笔录》不能替代卷宗材料。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对案件证据一旦存在质疑时,应当查阅原始卷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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