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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官司:摩拜单车败诉,磐石之心完胜!

 磐石之心 2020-09-04


2017年7月,摩拜单车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磐石之心,索赔100万元,律师费20万元的案子终于一审判决了:磐石之心完胜,摩拜公司败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资断档立即死掉》一文通篇是对“摩拜”共享单车此类新经济形式的带有个人色彩的分析和评论,并无对摩拜公司贬损的恶意,也未达到侮辱及诽谤的程度,对社会评价的降低,也无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认为涉案文章未构成对摩拜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故对摩拜公司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我赢得了这场耗时11个多月的官司,说实话内心十分激动,也感慨万千。首先我要感谢北京海淀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感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卢中华、孙翔两位律师专业、尽职的应诉准备,感谢磐石之心公众号20万读者的鼎力支持,感谢媒体圈朋友们的关心。

在感谢许多人之余,我还有更重要的话要讲,这涉及到每一位媒体从业者、每一位读者以及企业公关、法务从业人员。

第一,摩拜公司的败诉,告诉我们:个人不用害怕和企业打官司

以前,企业财大气粗,很多人害怕和企业打官司。但是在人人自媒体的时代,真相只会推迟,永远不会缺席。我们是法治国家,媒体舆论的激烈探讨会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更好地落实,这是每一位公民的福利。

这场官司的确让我经历了巨大的磨难。在摩拜起诉磐石之心侵犯名誉权后,我的家人十分担忧,他们认为这是天大的事情,赔这么多的钱。一些媒体人、自媒体人、企业从业者,私下里也劝我找摩拜和解。

摩拜起诉磐石之心后,在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许多媒体平台上,突然出现大量诽谤、侮辱磐石之心的文章,这很明显是有预谋的一场抹黑行动。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以及个人名誉的损害。

这些“黑稿”很多没有署名,还有些科技圈的自媒体文章则旁敲侧击的侮辱我,还有一些人在科技圈微信群中公开辱骂我。

而我反驳摩拜的多篇文章,在今日头条等平台上都被以“不适合收录”为由拒绝发布。

磐石之心当时倍感屈辱和无奈,倍感自己力量的渺小。就像被巨人踩在脚底下,无法发声,无法喊救命。

但是作为写了10多年文章的老作者,磐石之心对自己的文字有信心,对越来越公正的法律有信心,对广大读者的支持有信心。因此,我坚定的去打这场官司,绝不向摩拜低头。

我聘请了专业律师,并与律师一起用心的准备了10多页的答辩状去反驳摩拜仅仅不足1页纸的起诉状。

皇天不负有心人,真相并没有缺席,只是短暂迟到,11个月后磐石之心胜诉了。这无疑是对所有自媒体、所有网民极大的鼓励。无论对方是谁,任何微小的个体都可以使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力。

摩拜公司败诉,不是我个人的胜利,是法律的胜利,是全体自媒体从业者的胜利。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明确的写到:

公民的言论自由亦为法律所保护,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亦不受法律追究。对于公众人物进行否定性评价,属于正当的批评及争鸣范畴。无论批评或争鸣的观点是否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均不构成对批评或争鸣的相对人的名誉权的侵害,就批评或争鸣文章所使用的言辞而言,过激的言辞,一般也是可以允许的。

显然,每个公民都有批评企业的自由。目前,自媒体从业者有上百万,是媒体报道的主要群体之一。如果我们只允许自媒体、媒体甚至网民表扬企业,这显然会有失公允。公众企业需要社会的监督,每个人都有行使监督的权力和义务。

公众企业不被监督的后果,很可能出现E租宝、酷骑单车等大量以企业经营为由欺骗公众,导致公众的财产损失的恶性事件发生。

我在《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资断档立即死掉》一文中,提出摩拜依靠融资活着,巨大的亏损无法维系持续经营。摩拜被美团收购后,也充分暴露了企业无盈利,靠融资存活的事实。

最近,崔永元在微博公开批评某导演、演员搞“阴阳合同”,逃税漏税,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的关注,并要求严查。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是在10多年前,没有社交媒体平台,想要发声,几乎没有可能。

而现在一条微博激起千层浪,收了一抽屉制片人快递来的“阴阳合同”,引发了执法部门介入。接下来,势必推动影视行业从业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摩拜公司败诉,也为企业公关、法人员、经营者敲响警钟。

当前已经进入了全新的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可以发声。互联网赋予了公众表达观点的权力,传播观点的途径,而观点有好就有坏,有红就有黑。

以前在媒体中心化的时代,企业对于负面文章采取的做法就是封杀、删稿。但是如今,这些强硬的做法全都失效了。你无法全网删稿,你也无法让所有人闭嘴。公关人员、法务人员的职责不再是“消防员”,而是转向内部去监督企业自身的行为,要当好企业的“啄木鸟”。

而人人都可以发声的时代,意味着企业的经营必须敢于直面万千公众的“监督”。敢于把企业放在了“放大镜”之下,放在了密密麻麻的“摄像头”之下,你如果还是采取坑害消费者,欺骗合作伙伴,违法经营的手段,是绝对瞒不过去的。

就像前不久滴滴快车司机杀害空姐案件,被广大自媒体、媒体充分报道后,滴滴公司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全面整改,提高公众打车的安全系数。舆论的监督在推动企业经营的规范和进步,而不是阻碍进步。

最后,还是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感谢我的两位律师,感谢所有支持磐石之心的读者们。在端午节来临之际,为大家送上500份粽子礼物,提前祝大家端午快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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