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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的人设

 磐石之心 2020-09-04

互联网公司总是充当北京海淀法院的常客!

日前,今日头条(公司名:字节跳动)再次成了被告。原告百度认为,今日头条大量窃取百度“TOP1” 搜索产品结果,涉嫌不正当竞争。

百度要求法院判决字节跳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这场官司距离腾讯以“多闪非法从抖音获取用户的微信/QQ头像和昵称”为由起诉抖音和多闪,并申请禁令仅不到两个月。

这不由得让在我脑海里产生几个词语:偷窃、有恃无恐、原罪。

偷窃?

在记忆里,字节跳动公司已经不止一次两次坐上“窃取知识产权”的被告席。除了与百度之间的官司外,《广州日报》、《新京报》、《楚天都市报》、《现代快报》、搜狐、爱奇艺、腾讯等公司均多次以“窃取知识产权”为由将字节跳动告上法庭。

2014年6月,今日头条APP因涉嫌擅自发布《广州日报》的作品,被拥有《广州日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提起著作权之诉。

据相关媒体报道,“今日头条”转载广州日报的稿件数量特别巨大,包括广州日报上刊登的有很大影响力的原创作品《广州暂停”弃婴岛”的启示与省思》,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在其所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删除涉案文章,并在其经营的移动客户端APP的首页刊登一个月的道歉声明,同时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广州日报的这场起诉,引发了各大媒体对今日头条自称“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模式的质疑集体拷问今日头条的发家之本——新闻内容从何而来?

紧接着,多家知名媒体和互联网公司也以原创内容被抄袭、用户信息被盗用为由,将今日头条告上法庭。

在北京海淀法院网站上,搜索“字节跳动”可以找到数十条相关的案件链接,绝大多数都与侵犯知识产权、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相关。

有恃无恐?

如果有人屡屡因同样的原因被起诉,却又继续犯同样的错误,这说明犯错的成本小于获得,他必然有恃无恐。

首先,商业模式之殇。农夫山泉的广告语:“我们不生产水,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在《人民网》2014年6月6日的一篇文章《"新闻搬运工"今日头条引媒体质疑 是谁的头条?》曾这样写道:

“今日头条”号称自己“不生产新闻,只做新闻的搬运工”,负责人则表示“今日头条相当于PC互联网上的百度”。

“新闻搬运工”模式是一些新媒体平台的发家之道,当依靠别人的原创内容获得海量用户后,意味着“生米做成熟饭”,这些报纸、杂志不得不与他们合作。这一独特商业模式曾引发多家权威媒体的激烈质疑。

其次,“反诉”怎么成了营销手段?在《现代快报》起诉今日头条侵权后,今日头条立即反诉称,《现代快报》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前提下,故意捏造“今日头条抄袭”的文章,侵犯今日头条名誉权。

同样,在被腾讯起诉不正当竞争后,今日头条立即反诉腾讯屏蔽和拦截今日头条,涉嫌不正当竞争。

在被百度起诉抄袭其搜索内容,索赔9000万后。抖音立即宣布起诉百度简单搜索APP抓取抖音内容,同样索赔9000万。

而且在被起诉和反诉时,用户似乎总是被利用。爱奇艺起诉今日头条”传播并推荐了截取自电视剧《延禧攻略》的1314条短视频时,今日头条辩称:

涉案短视频均由用户上传并发布,字节跳动公司未直接提供涉案短视频的在线播放,不构成直接侵权。

在起诉百度简单搜索抓取抖音内容时,抖音表示:

百度恶性抢夺了本应该属于抖音的用户及平台的流量。

其实,一直以来就有这样的公司,当自己被告侵权时,就把责任推给用户;自己要维权的时候,又说要替用户讨回公道。这真的有点“巧舌如簧”“挟用户以令对手”的既视感。

再次,漫长的维权路,与微不足道的惩罚。更让人头疼的是,这些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官司都耗时很久,最终即使胜诉,也只是获得几十万的赔偿,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比如,现代快报起诉今日头条,历时3年获终审判决,字节跳动公司因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篇文章,须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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