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最大秤量:不计添加皮重时的最大称量能力; 最小秤量:小于该载荷时称量结果可能产生过大的相对误差; 称量范围:最小秤量和最大秤量之间的范围。 检定分度值(e): 用于划分天平级别与进行计量检定的,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 实际分度值(d): 相邻两个示值的差; 准确度级别: 天平按照检定分度值和检定分度数,划分成下列四个准确度级别:特种准确度级、高准确度级、中准确度级 、普通准确度级 ; 偏载误差: 同一载荷下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均应符合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的要求 ; 重复性: 同一载荷多次称量结果间的差值,不得超过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示值误差: 加载或卸载时各载荷点的示值误差不得超过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用d计算最小秤量,例如: 一台电子天平,d=1mg,e=10mg,Max=210g,计算最小秤量。对照上表,该天平为级天平,而1mg≤e≤50mg,所以该天平的最小秤量Min=20d=20mg。 确定天平的准确度等级,例如: 一台天平,d=1mg,e=10mg,Max=210g,由公式 ,查表,5×103≤n≤1×105,所以该天平为 级天平。 外观要求: 1、天平必须具备下列标记:制造厂名称或商标、产品名称、准确度级别、型式批准标记、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记、最大秤量、最小秤量、实际分度值、检定分度值、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等; 2、适当时必备的标记:电源电压、电源频率、在满足正常工作要求时的特殊温度界限、由若干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模块组成的天平,每一模块均应有识别标记。 结构的一般要求: 1、自检程序、显示相关符号、表明工作状态; 2、温度要求(-10℃~+40℃); 3. 可备有接口与外部设备连接,并数据传输不受干扰; 4. 具有良好绝缘和耐压。 称量结果的示值: 1、读数装置的读数准确、可靠、清晰; 2、超过Max+9e时,应无显示或显示溢出; 3、示值形式(含有计量单位,多显示器时应一致); 4、数字示值(至少应从最右端起显示出一位数字、小数和整数用“.”分开,分度值自动改变时, “.”保持在原位。); 5、打印(未平衡时,不得打印)。 水平指示器: 天平应安装水平指示器,并将水平指示器牢固安装在操作者明显可见的位置。未安装水平指示器的天平,不应有显见的倾斜。 置零装置: 1、天平可以有一个或多个置零装置; 2、置零装置的效果不得改变天平的最大秤量; 3、初始置零装置的效果不应超过20%最大秤量。 零点跟踪装置: 1、天平应具有零点跟踪装置,零点跟踪装置在出厂时默认为开启状态; 2、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的总效果,不得超过最大秤量的4%。注:通常出厂设置零点跟踪为4d~5d,一般用10d摆脱零点跟踪。 去皮装置: 1、去皮装置应能保证准确置零,从而进行净重衡量; 2、去皮装置不得在零点以下或最大秤量以上使用。 应配备一组标准砝码,其扩展不确定度(k=2)不得大于被检天平在该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该标准砝码的磁性不得超过相应要求。
偏载误差: 试验载荷选择1/3(最大秤量+最大加法除皮效果)的砝码。优选个数较少的砝码,如果不是单个砝码,允许砝码叠放使用。单个砝码应放置在测量区域的中心位置,若使用多个砝码,应均匀分布在测量区域内。 按秤盘的表面积,将秤盘划分为四个区域,下图为天平偏载误差检定位置示意图。 Ec≤MPE,示值误差应是对零点修正后的修正误差。 本规程与原规程不同,在对偏载测试时应对零点进行修正。 例如:E0=-0.5g,E=0.5g, 则Ec=E-E0=0.5-(-0.5)=1.0g 重复性: 1、相同载荷多次测量结果的差值不得大于该载荷点下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2、如果天平具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 3、试验载荷应选择80%~100%最大秤量的单个砝码,测试次数不少于6次; 4、在做重复性检定时,试验载荷可以选取接近80%~100%最大秤量的单个砝码测试,如:Max=210g,重复性测试可以选取200g测试; 5、测量中每次加载前可置零。重复性检定时不用记录零点示值,每次加载前可将天平置零,这与原规程不一样; 6、天平的重复性等于Emax-Emin,式中Emax为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大值;为-Emin加载时天平示值误差的最小值,Emax-Emin≤MPE。 示值误差: 1、各载荷点的示值误差不得超过该天平在该载荷时的最大允许误差; 2、测试时,载荷应从零载荷开始,逐渐地往上加载,直至加到天平的最大秤量,然后逐渐的卸下载荷,直到零载荷为止; 3、试验载荷必须包括下述载荷点:空载、最小秤量、最大允许误差转换点所对应的载荷(或接近最大允许误差转变点)、最大秤量; 例如:一台电子天平,d=0.1mg,e=1mg,Max=210g; 试验载荷必须包括:1mg,10mg,50g,200g,210g这几个载荷点; 4、无论加载或卸载,应保证有足够的测量点数,对应首次检定的天平,测量点数不得少于10点;对于后续检定或使用中检验的天平,测量点数可以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6点。 Ec≤MPE,示值误差应是对零点修正后的修正误差。 计算公式:E=I+0.5e-ΔL-L,Ec=E-E0 E——化整前的示值误差; I——天平示值; e——检定分度值(e≠d时,d代替e); ΔL —— 附加砝码值; L ——载荷值; E0——零点或零点附近的误差。 注:按本规程要求检定合格的天平发给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天平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检定周期 一般不超过一年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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