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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以自...

 文豪学者 2020-09-05
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可能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要求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请求中止强制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终止强制执行申请或撤回执行申请,做出裁定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这种情况下是存在风险的。被执行人如果利用这个时间漏洞,把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处分,以逃避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一定要慎重。

同样道理,执行担保是被执行人上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而且必须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而实务中是被执行人私下向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担保,但这个执行担保没有法律效力,这里说的是执行担保,而不是民法规定的担保,二者是有本质的区别。


执行和解以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而执行担保后人民法院是可以决定暂缓执行或者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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