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太原既是山西省会,又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在经历清末民初政局易变之后,商业日益繁盛、人口逐步恢复。如1918年时人口为50686人,到1923年则增至59789人,呈现出逐年增长态势。为加强城市管理,1921年“山西省政府在省会设置市政公所,管理省城以及城周围东至耙儿沟,西至汾河,北到新城,南到大营盘内的市政建设”。随着政局趋于稳定,地方政府对市政建设开始重视,并加强了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太原市城建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目前学界关于近代中国市政建设的研究以上海、北京和武汉为主,其次对于天津、南京、广州的研究亦居于全国其他城市前列。具体言之,以城市基础照明事业为内容者同样集中于上海。就近代太原城市的探讨观之,则聚集于城市近代化、空间格局、城市建筑及铁路对城市发展影响等方面,而以城市基础事业为对象特别以电力照明为主题者寥若晨星,现仅有赵亮编的《光明行——太原路灯志》简要叙说了其照明事业发展历程。本文拟以民国前期太原电灯新记股份公司供电事业为对象,梳理太原城市化过程的基本线索,展示太原近代化的历史轨迹。 一、太原城市照明用电的兴起 近代中国市政建设起步较早的城市或为沿江沿海开放城市,或为政治中心城市,最先引入西方近代科技和市政建设理念,并完成城市现代化市政建设者,以开埠口岸上海最为典型。太原电力照明始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山西大学堂采矿教授威廉姆负责安装的第一台直流发电机,点燃了该学堂中、西两斋弧光灯。太原商业照明用电诞生于清朝末年,是在全国各地积极推行变法新政和救亡图存的背景下产生的。刘笃敬等开明士绅试图以“实业兴省”开展挽回利权斗争。在政治层面,清末山西巡抚无论张之洞、曾国荃、胡聘之等人均主动接受西方先进事物以求变革,渐进开启山西近代工业发展的序幕。在官办工业的带动和社会革新的舆论引导下,省会太原具备了创办电灯公司、发展电力事业的条件。1908年,刘笃敬在太原市南肖墙10号创立太原电灯公司,安装了一台英制60千瓦蒸汽引擎带动的直流发电机,供给附近商店、官邸及街道照明。1920年再经天津慎昌洋行引进美制300千瓦汽轮发电机,自此太原市开始有了三相交流电,继照明用电之后又有了动力用电,拓宽了用电范围,从而在动力保障方面促进了早期山西近代工业的发展。同时,电灯事业的兴建亦代表了山西近代工业的技术前沿,甚至成为开阔视野、见证科技的“启蒙基地”。如1919年10月31日山西省政府就组织了留法预备生参观电灯公司,由学校校长、教员“率领全体学生于上午八时起参观电灯公司,各该生等赴场实地参观后,当由王教员就所参观之各种机器详为指示解释,各生均能了悉,至十一时许始排队而归”。 民国初期,太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起步,并在政府积极主导下日益发展,而利于行人出行和车辆安全行驶的道路照明系统亦相应地不断完善起来。据《山西警察厅成绩报告书》载,基于各城区面积、功能定位、人口分布等方面的差异,各区安设路灯的实有数量及线路长度差别明显,体现了城区内部发展的不平衡性及功能格局的不同(参见表1)。 然而,处在清末民初这样一个动荡的历史阶段,企业兴衰往往受限于政治局势,并非经营者所能完全主导。民国初年山西政局几经波动,发展工业建设缺少稳定的社会环境,企业的良性运行异常困难。世事维艰,在电灯事业发展过程中各种困难接踵而至。如1921年公司购买富慎罗洋行375千瓦发电机2部,订货时美金与中国银元等价,而付款时美金涨了一倍,预备价款不足抵偿,美国洋行派人将电厂“把守”(实则查封),导致企业停产,“市面黑灯四十余日”。同时作为新式的电力供应企业,企业员工的业务水平、专业素质亦直接决定了企业发展方向。太原电灯公司的发电设备曾因员工操作不当而致发电机组受损,并使本身艰难的业务经营雪上加霜,多重原因终致企业被迫停产。太原早期电力事业发展由此受挫。 二、新记电灯公司的改组创建 1.创立公司 当太原电灯公司因各种因素难以为继时,地方实权人物、警务处长南佩兰和山西银行经理徐子澄敏锐观察到电力企业的发展态势,积极筹备接收太原电灯公司。1923年6月10日,“经邀请山西省会警察厅、太原市自治行政公所、太原市总商会后,三机关分别派出代表中证财产交接过程。按照开出所有机器、房屋、地基等财产,经三机关估价核实,财产总值国币三十万零三千二百三十四元三角九分七厘,负债国币三十九万八千零三十四元二角七分八厘,即以三十九万八千零三十四元二角七分八厘作价,共同三机关开请,愿推售与太原电灯公司新记,永不承业。至于财产负债相抵,不敷之数,经三机关核定缓期还债办法,以抵亏折损”。这是一份新记公司接手电灯公司的契约,原公司因无法继续运营被迫将其转让。公司转手之后,徐子澄等股东及投资人将公司改组为股份制,定名为太原电灯新记股份有限公司。新记公司是在原太原电灯公司基础上重组注资创办起来的,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公司股东吸取前公司经营管理上的一些经验教训,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注入,在太原市区专营电灯为业,时间期限自1923年8月起50年为营业年限,业务概不变更。股东作为投资者享受企业盈余利润进行分红,除正息外收回股金红利,可谓一本万利,回报率高。 股份制转轨完成之后,公司股份总额国币29.49万元,每股100元,共计2949股,股东仅限国人充任。太原电灯新记公司由董事会主持运营,董事会决定经理、副经理、营业主任、会计主任、电气总工程师任免。新记公司在组织上采用现代股份制模式,由投资人出资组成公司总资本,投资人即为公司股东,再由股东中选出9人组成董事会,实际构成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要职务任免和发展大事。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公推主任董事1人、副主任董事1人,且对董事会总体负责。在公司运行时期,这两个职务基本由南佩兰和徐子澄充任,其他董事有的临时担任监察人,有的不再担任具体职务。 新记公司接手太原电灯事业之后,以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完成公司架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化,可以单人单股或单人多股参股,最大及最小股额均无限制,个人持股最多412股,最少仅2股。这种注资形式灵活多样,满足了投资人的个性化需求,有利于吸引各种资金及扩大积累来源;严格了公司运营效率,尤其对于投资人收益通过正息、红利等名目给予收益保障。而且,在企业发展中股东又能够审时度势地合理调整劳资双方收益,努力做到双向保障,既确保投资人收入又提升职工积极性,有力促进了照明事业的发展。 新记公司在整体架构上类似于经营与监察彼此独立的分权体系。与董事会平行的是监察人,监察人由股东担任,有时由个别董事临时兼任,负责审核账目等重大事项。电灯公司所有办事细则由经理、副经理提交董事会通过后再具体执行。在经营初期吸取了原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最终导致企业关停的教训,制定了系列完备的规章制度,公司的一切运营均严格照章办事。公司在创立之初即制定《太原电灯新记股份有限公司集股简章》,并以此为根本准则又先后制定《太原电灯新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太原电灯新记股份有限公司办事细则》等。新记公司以此严格的章则为准绳,完善了现代企业的构建和运营方式,成为山西省会太原电力照明和基础设施维系发展的基础。 2.监管运营 新记公司股东构成相对多元,又以南佩兰、徐子澄等地方大员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使之受到政治势力庇护,实际上成为山西近代官僚资本的组成部分,同时又严格在太原市政公所和太原市总商会监督下运行。作为一家涉及民生、市政的重点企业,太原市行政公所、山西省会警察厅、太原市商会均派出常驻代表一人,对新记公司业务进行监管。如新记公司曾致函上述三机关:“径启者:本公司于8月16日开股东会选出董事、监察人,董事会已经成立,照章应请贵所、厅、会派监察人一员,即请赐知姓名,以便开会,恭请莅会为盼。此致太原市自治公所、山西省会警察厅、太原总商会启。” 董事会下设两个平行管理机构,一是经理、副经理,依据公司章程及办事细则行使职权,经理和副经理作为公司实际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权力自由度较大,具体涉及章则制定、业务执行、款项收支、职员出入、物品核发、员工考评等。营业主任和会计主任受经理、副经理领导,其职权覆盖了公司主体业务,具有相对独立性。二是在职员系统中于董事会之下单独设置总工程师,其下有主管工程员,再由灯匠和机匠从事具体业务。新记公司的管理机构形成董事会之下的两套垂直系统,经理、副经理为高级管理层级具体负责公司宏观管理事务,营业、会计主任则主管各自部门开展对应业务,以对内管理为主;工程师之下主要负责对外业务以开拓公司营业范围,属于具体执行层面,与营业、会计两部门人员形成业务对接的闭环管理,各自分工、权责清晰。 三、新记电灯公司的业务拓展 新记电灯公司经过调整和充实,发电工作有序恢复。但对于新设立公司而言,一切生产管理营销及人员组织需要一个调适过程。1923年6月公司新组之后,在原有设备和线路基础上进行初步升级改造,增加了电灯和电表安装。据载,该年度仅少量安装照明灯,主要地点为柳巷,位于当时四区制模式下的第一区,帽儿巷位于第二区,南肖墙位于第一区,上肖墙位于第四区,共同特点皆处城内中心区位,与新记公司所处南肖墙在空间上接近,体现了其首先恢复城区中心的业务发展模式;从安设用户属性分析,除徐公馆和白公馆外都是店铺和商号,包括饭店、客栈、牙馆等,所处位置属市区商业功能区。这显示新记公司电力照明的早期用户以店铺、商号等服务类营业场所照明为主,尤其处于中心城区的柳巷、帽儿巷等传统商业街区,而个人用户或住户安灯者很少。 经过调整之后,新记公司全面开启照明事业建设并进入稳定发展时期。为满足电力事业建设诉求和城区居民用电需求,新记公司积极购买新式电机等设备以扩大生产。如1924年5月24日经慎昌洋行购入英国拔柏葛公司造锅炉一具;同年4月5日,同样经慎昌洋行购买汽轮机一台,该机器1926年运到太原后于3月28日开工装配、7月11日完工。添加生产设备后,新记公司产能大幅提升,用户数量增长,安装区域亦向城关内外拓展。 不过,从1924年安设进度看仍是初步发展,新装照明灯数量不多,合计安装16光灯35盏。以安设类型看,1924年新增用户体现了民用照明增多的特点,范围分别涉及第一区和第四区,且个人住户开始增加,如杏花岭的叶玛珠、宁化府的马木斋、北门街的彭华斌和余克明、三道巷的谢长盛均是新增照明住户。1925年新增安灯用户范围及数量明显增加,仅以数量论,总计安装16光灯217盏,范围涉及中心城区柳巷、大中市、开化市,亦包括大北门等非中心街区;从分布范围而言,则涉及四个城区,由中心向四周辐射,非中心位置开始少量装灯。1926年安装161盏,但表现出用户安装数量日渐增高趋势,上半年占比23.6%,下半年则占全年总数76.4%,并且逐步向小街巷普及,如靴巷、三圣庵、万字巷、静安里等。 总之,1923—1926年可视为新记公司初创期,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创立,如公司董事会简章、公司简章、办事细则、售电方案等均在此时制定,且形成对外经营、对内管理的企业制度。从新记公司用户安装情况可了解照明线路铺设方位,城中用户照明设备安装仍是常态,主要用户为市中心商圈的柳巷、钟楼街等街巷,或大中市、开化市等商场,体现了太原早期城区内照明事业发展态势,即虽以传统商业区域为主,而从其范围看以中心为基准向外扩展,四个城区均开始安装或恢复,商业发展与城市照明基础设施同步展开。同时,在远离中心城区的四个城内城角区,即以旧城街为主要街道的西南城角街区,及以新城街为主的东南城角和以坡子街、北门街为主的西北城角区均已增加照明用户数量,足以说明该区域已实现线路覆盖,只是在靠近东北城角的区域因多为军事机关而性质特殊,则由其他官办发电厂供电。并且还实现城墙外部区域装设,如首义关的正太铁路太原分会、大北关34号的双盛和等均有安装。本阶段除总量增加外,显著成效即城墙外区域增装电灯照明,说明电力线路已架设到外部区域,在城内区域初步覆盖的情况下,一并突破城墙在空间上对市政事业的阻隔。在城市布局规划上因城外南部有火车站、北部区域属于工业区域,故在供电线路架设上采用了“南北突破”方案,保障了新兴工业和交通运输的电力储备和能源供应。 在新记电灯公司早期发展的三年半中,呈现出一种个人照明用户递增态势。如1926年安装16光灯194盏,其中商户107盏、住户77盏、机关团体10盏,商户占比55.2%、住户占比39.7%、机关团体占比5.1%。从最初个人用户仅为达官贵人公馆到进入寻常人家经历了一个逐步普及的过程,无论相对比值还是绝对数量,住户均显著增长。从个人用户分布范围看,主要集中于商业街巷及周边区域。无论商业用户还是住户,就其整体而言,具有就近相邻的特点,体现了照明事业发展早期具有用户相对集中、范围逐步推广的趋向,在个人安装用户较多的靴巷、后铁匠巷等街巷或为居民密集区且相邻于商业街巷,或本身是商业铺号分布较多的街巷。以四区制而论,各区内均有装设,供电线路皆已架设,除城内东北城角区外其余地方发展均较均衡。公司主要安装用户范围位于中心城区,该区域行政机关分布众多且是城区内文教区和商业区,人口密集、商业繁盛,在中心范围内优先发展照明事业是一种常态模式并符合市政设施一般规律。 四、新记电灯公司的繁荣鼎盛 1927年之后新记公司进入照明用电事业发展第二阶段。本阶段电灯安装绝对数量明显超出1926年之前,但基于公司实际及城市发展的不均衡性,体现了循环往复的特点而非单线性持续增加。具体言之,安装量1927年较高,1930年最高,但1931、1933年呈现下降状态(见表2)。从1927年起为进一步提升产能并满足城市居民及工业生产电力需求,公司继续购入大型机器设备。如1928年订购瑞士卜郎比厂制造的功率达1435千伏安的汽轮机一台,同时加购英国拔伯葛公司发热面积为4510平方寸锅炉一台。1932年再次与新通公司商定购置透平电机,功率2500千瓦;另购拔柏葛斯德林锅炉(含自动加煤机等全套设备),以上两宗计英金1.3万镑,折合国币217782元。新式机器设备投产,满足了更多城市居民照明用电需求及太原市各类工业动力供应。 由上表可知本阶段各年安灯数量。实际上,安装用灯与线路架设及居民本身意愿存在直接关联,并非强制性装设,居民会结合自身认识及收入水平、消费观念主动选取。新记公司对于居民照明事业的推广在不断提升中稳步前行。当然,公司获取利益是其生存之本,但客观上对太原市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基于用电事业的累积发展,在原有基础上又新增大量覆盖区域,供电事业发展的特殊性即在于它具有线路和区域性,在干线分出的支线上才能安装照明设备。在当时太原四区制管理模式下,各辖区内小街巷如一区五拐巷、侯家巷,二区于家胡同、东夹道,三区天平巷、半坡街,四区裴家巷、五福庵等均属新增街巷,其安装模式为在四个维度上深度拓展、广泛发展并做到广度与密度有效融合。传统太原市区是商业繁盛和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在前期基础上继续增加安装量,使中心城区市政照明普及率日渐提升。城区外部新南门外首义关亦在增加,北部主要有上北关、北门外等地。这体现了其先中心后外围的发展模式。 在整体数量增长的前提下,新记公司安装对象呈现新气象,即商业照明用户所占比例逐减而个人用户在年度总量中的比例不断上升。1928年个人用户新增安灯数量为132盏,占到年度总数49.4%,其余商户及团体类占50.6%。1930年个人用户安装总量494盏,占到全年比例49.4%。1931年个人照明装灯194盏,占全年总数59.5%。1932年个人用户安装照明灯266盏,占全年总数63.8%。1933年个人用户计145盏,占全年总数66.8%。足见随着照明事业发展及观念改进,民用照明日益成为新记公司新增业务主体。 1934—1937年是新记电灯公司发展的第三阶段,即鼎盛阶段。该时段安装照明灯用户数量进入稳定发展期,年度总量经1934年初步攀升后达到平衡状态,各月平均数量趋于稳定值。同时本阶段在最新太原市行政管理区划改为五区制模式下,电力事业发展与城市化进程联结更清晰。具体如表3所示。 经过设备购置与事业开拓,新记公司1934年年底新记公司“有可运行发电机4部,总装机容量为4750千瓦,资本总额65.58万元,全公司共有职工107人;发电量428.48万度,其中自用电105.70万度;售电量322.78万度,营业收入32.96万元”。同年,西北电气厂营业收入仅96538元,用户643户,其中工厂21户、住户622户。两者相比,新记公司承担了全市主要照明供应,形成新记以“光”为主而兼顾部分“力”、西北电气厂以城外工厂“力”为主而兼顾少量“光”的格局。1936年是太原市电力照明事业发展的里程碑,亦是新记公司发展的关键之年。据载,截至该年“新记电灯公司共有四条供电线路,一条送面粉厂、卷烟厂(东岗村),一条送桥头街一带,另两条线采用同杆架设供柳巷、活牛市、大南门街一带用电,三相四线制220伏及以上线路共长85公里,共有电户5681家,其中工厂用电3户、商业店铺用电553户,居民5125户,有包月灯11494盏”。从其线路分析,通向面粉厂这条主要负责城外南部区通电,桥头街一带是主要商业区及一区和五区为主的居民区,而二条通向柳巷、大南门的为城中最主要线路,负责沿线商业区及密集的居民区,按照行政区划则为二区和三区为主,其余各线为辅助线路。据载,“直到1937年七七事变前,太原城内照明及纺织、面粉等工厂用电均靠该公司供应”。 面对城区内不断增长的用户需求及工业发展的动能需要,新记公司持续购入先进发电设备,继续提升电力产量。如1934年通过天津新通公司购置瑞士卜郎比厂制造的高功率透平大电机,并于当年8月21日“开车”;同批购入拔柏葛造斯德林式锅炉一套,热面积为4500平方寸,8月23日同步“开车”。通过添置新式发电机及锅炉确保了公司产能稳步提升。 经本时期发展后,第一区全部十个段都已进行照明设备安装,包括城外东岗村、并州路街区,以及新南头条、二条、三条等小巷;第二区九个段同样实现覆盖,重点有第二段小铁匠巷、第三段开化市东、第五段韶九巷等;第三区内主要是第一段西羊北巷、第二段庙前街、第五段天平东巷等处;第四区所属七个段均有安装,集中点是第二段城坊街、第三段绿柳东巷等处;第五区七个段亦基本实现安装,重心是第一段精营横街、第二段坝陵北街等处。以太原市最新五区制模式分类,属于第一区、第二区和第四区的街道在本阶段安灯数量较多。由此可见,在人口密集和商业繁盛的区域,市政照明设施始终具有领先性,体现了城内不同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在城区内人口密集的商场持续增加安装量,如开化市场、中和市场、首义商场,均属于在原有基础上“换安”或“新装”,进一步满足了商业发展中的照明需求。 本阶段城中居民安装照明灯的小街巷主要有侯家巷、周家里、绿柳巷、侠义巷、永济路等多处。新增安设的小街巷继续实现覆盖,逐步由干线带动发展起来。从行政区划而言,侯家巷位于第一区第二段、周家里位于第三区第五段、绿柳巷和绿柳东巷位于第四区第三段、永定路和永济路位于第四区第四段、侠义巷位于第五区第三段,以上各小巷分属五个区的不同分段,说明此时在普及化工作方面仍在有序进行,并在全城范围内增加覆盖率。 城外南部照明发展区域主要是东岗村,其中包括西街、中街、新民街、真武庙均安设了照明灯。尤其东岗村位于首义门外,且属于新划分五区制下的第一区第十段内,新南三条、自新三条、正太街安仁里同属第一区第十段管辖。北部区域的土门街、阁外街、永新堡、兵工路位于大北门外,属于第四区第七段大北关派出所管辖区内。通过以上街巷可见城墙外部区域已大量发展,主要是在北部工业区和南部交通区域拓展,城外东部和西部则受自然条件所限而无法大量扩展。 本阶段民用照明装灯逐步增加,1934年154盏,占全年总数的61.1%;1935年309盏,占全年总数的76.1%;1936年全年安装总量较高,其中个人用户402盏,占全年比例的68%;1937年1—9月个人照明安装318盏,占全部数量的74.2%。依此可知,个人用户已远超商户团体安装数量,且成为新记公司安装照明用灯的主体。如以个人家庭用灯视为城市基础事业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主体发展内容,则符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本质诉求。同时,于此值得一提的是,基础照明事业的普及性发展亦丰富了市民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据当时《太原日报》报道,1937年元宵节“省会商民各户均在门首张灯结彩,尤以帽儿巷、柳巷、桥头街、羊市街、按司街等热闹,街衢商号均在门前悬挂宫灯,安置各色电灯,琳琅满目”。 五、结语 1937年日军入侵山西之后,大同、阳泉、忻州、太原、临汾、运城、长治等地相继沦陷,山西电力工业被日军侵占并转入其战时体制。按照日军制定的掠夺方案,山西大部分电厂实行“军管理”,其中太原新记电灯股份有限公司被改称军管理第二工厂。至此,太原新记电灯公司结束其14年发展史。其间,新记公司始终与太原市政照明事业紧密相连,与其城市化取向步调一致。基于供电事业发展的特点,其在民国前期太原各项市政建设中处于领先地位,除在时间上具有超前性外,还具有体系完备、发展恒定和体系庞大的特性。新记电灯公司接手太原电灯公司之后重新改组了公司组织模式和运营方式,广泛吸收社会人员参资入股,扩大企业融资力量和增强照明事业的活力。从其发展路径来看,则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中心城区主街巷优先发展。结合太原城区五区制管理模式分析,各区之间功能格局明显不同,一区偏重于文教事业,二区为商业中心,三区为居民及行政区,四区为居民和宗教区,五区主要为军警政法,参照各区具体分段管理模式,则除第五区部分机关性质特别之外,其余各区各段中重点街道和大型商场基本实现普及化过程,体现了照明事业发展与城市功能区划的关联性和一致性。 二是主要街巷全面普及带动了整个城市照明基础设施发展。在五区制模式下的街巷,各区具体分段为第一区分十段、第二区分九段、第三区分八段、第四区分七段、第五区分七段,经过照明事业长期发展后不仅各区主要街巷基本实现照明,各段小街巷亦逐步得到推广,即由主干道再及小街巷体现了市政事业建设的本义。 三是在城区内照明事业发展之时,城区外部城关区域以北部工业区和南部交通区为主亦日益普及。照明事业发展体现了先城内普及再及城外的过程,城外主要是与其功能布局及人口流动增加紧密相关。城外照明事业从其时间顺序来看略晚于城内,城中基于行政、商业、人口因素最先实现普及,城外则体现出渐进性特点,由初步安装到大量安装,尤其各区管理范围中的城外各段主要在20世纪30年代才开始兴起。如首义门外的西汽路和东岗村、并州北路、并州南路即主要在此时开始普及。城外北部略早于南部区域,如上北关发展用电户数较多,时间起于1926年9月,大北关则是1924年12月。就城外四个区域而论,北部区域发展最早,南部则普及率高,东西两个区域则相对落后。 四是新记电灯公司体现了商业照明先行而民用照明渐进普及过程。在1923年发展初期只有白公馆和徐公馆的安灯及电表记录,其余均系商铺或商号。随着照明事业发展,包括新记电灯公司接连购买新式大功率电机设备和照明线路的广泛拓展,个人用户大幅增长,并逐步超越商业照明用户而成为照明事业发展的主要对象,反映了新记公司自身发展的趋势和民国时期太原基础设施建设的脉络。由达官显贵宅邸和商业照明用电发展到城区内外普通居民家庭广泛安装照明设备而享受现代化带来的舒适生活,折射了民国时期太原乃至整个中国城市近代化过程的基本面相。
作者岳谦厚为山西大学近代中国研究所教授;张国华为山西大学近代中国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原文载《史学月刊》2020年第4期,注释从略。 郑重声明 据反映和编辑部发现:近期有不法机构和个人盗用《史学月刊》编辑部名义,向作者发放稿件录用证明文件,并收取相关费用等。在此郑重声明:本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出版,发表文章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我刊名义收费者,均系假冒诈骗行为。再次提醒作者,谨防上当受骗。 另,作者来稿,请采用打印稿和电子文本同时寄送的办法。具体请参照本刊投稿须知(本刊官网与“shixueyuekan”公众号有详细说明)。 敬请广大读者和作者相互转告周知,感谢您的支持和厚爱。 《史学月刊》编辑部 2018年9月 关注我们 聆听新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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