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这个统计表
此表超限,部分数据不能显示:
我的充值缴费! 上表说明 缴费:100元=191.42千瓦小时 300=574.27 500=957.12 700=1339.96 800=1531.39千瓦小时 缴费发票:407+441+215 = 1063千瓦小时 查表记录:10.83 + 57.71 + 264.39 +160 =492.93千瓦小时 国家电网:331 + 150 =481千瓦小时 时间记录:缴费查表是1月15日电费407度 2月15日441度 3月15日215度 自查表记录:2018年12月25日启用,断电时间12.31日,当时不怀疑电表有问题,没作记录。2月25日查表标明的上2月推算应当是2018.12.25——12.31日断电时的用电记录。因为不是计费用电量,这里称为咔点电量,若不缴费就咔嚓。 2月2日查表当前一月57.71度电同样是卡点电量,有短信通知余额不足请及时充费,这里凭空出现了上一月用电量637.58千瓦小时。由此断定是二次拆装表,这个读数是老用户留下的,没有清零,也没有计费!从表上看咔点电量和老用户留在留在电表的底数是一排的,照这个推该是老用户的月消费,参照国家电网上确定的用电量刚好是前三个电量之和。这里可以看出供电局釆用了两次卡位,两月一次计费计量的神操作,把老用户留在电表的637.58千瓦小时带给了新用户。好长一段时间没看懂这个神操作,觉得这样也不对,那样也不对,11天充了500元,没有底数怎么可能?还要说明的是电表上显示的咔电量以及计量计费电量均为高新供电局记录并联网到国家电网显示的数据,这个数据在高新供电局所开出的缴费发票完全不一致,而且后面还可看到更荒唐的是发票开出的查表日期在前面,当月十五日,查表数据日期却是当月25日。 2月25日查表为264.39度电,至此新表共用332.93度电,小数后不取,国家电网1月份没计量读数,是和2月份的用电量一起累计的,共331千瓦小时。 另外提醒各位,这个电表反应的用户用电量也是辖区供电局计量计费通过系统联网的数据,对不对?一样数据,两套手法,隐秘套费,用户一时半会也搞不明白,且一般都会相信智能电表让用户更方便,谁去疑心这里面有诈?通过两次咔点和两月一次计费计量的操作完成了对老用户留在电表的637.58千瓦小时用电量顺利的转移到新用户头上计费和套费。 通过查表记录可以看清楚完整过程。(表上的污物灰尘是自带的)是用大木箱装起来的,没有包装,堆货。 现在把老用户留在电表上还没计费的用电量加进来算: 637.58+10.83=648.41千瓦小时,这就是31日的断电时间,当时(不是当月,动态数据)的累计总为648.41千瓦小时,100元钱可以用到191.42千瓦小时,这肯定不够,但是有电,这就是临时咔点的作用。欠费应当是用不起的,要能用必须是“移动数据,人为操作!” 第二天原本是为了用电省心又充值200元,可以用到574.272千瓦小时,从计算数据看这还是不够的,于是得根据充值情况设置第二个咔点。从查表得知,当前一月57.71度,到这个点也要咔嚓。648.41+57.71=706.12千瓦小时,这就是第二个咔点,充值金额只有574.272千瓦小时,这还是不够,短信通知余额不足,1月4号赶紧又向电表充值200元,虽然当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可不交它要咔嚓对不对,不能不交啊。这个时候我买了多少度电?957.12千瓦小时,减去老用户留在上面的读数: 957.12-637.58=319.54千瓦小时 319.54小时,这时我的充值已达500元,可以买957.12千瓦小时用电,实际只用了319.54小时。这才算买的电有点余额了。我所交的500元就向别人代付了637.58千瓦小时的用电量,这个人是谁我都不知道!1月4号,新电表启用足打足算才11天,充了500元。供电局开的发票发票407度电,照实开此时共计应该是969.21千瓦小时,把供电局2月份开出的447度加起来都不够!悄悄咪咪637.58千瓦小时就钻了进来,你还能说你们是误操作吗?大意了吗?你们一口否决,声言“在我们这儿没有问题!那另外一个“这儿”在哪里?你们那儿有老用户用电记录,你们能说没有吗?查表的时候除了正常显字,背板还有四排隐形字,大部分辨认出来了,没认全,意外6月份查表背隐字又出现了,这说明你们又一次点开了老用户页面,为什么会再一次点开老用户页面,我判断是经过一年半的“修正调整,老用户留在电表上的数据早以化于无形,可以销户了。查无此户!”不巧得很,这一次拍到的照片认清了照片上的全部内容,比我当初拍的更为清晰。 智能电表背景隐字: 第一排:当前上18月组合正反向总尖峰平谷剩余常数 第二排:(显)前面4个方块分别标注1.2.3.4当前用户是1 表号0000 (电话.住房符号)阶梯透支用电量价户时间段金额 第三排背景隐字:LN-8888.---- VA(上面)COS& VA无 KWH并列 圆圈1平 圆圈2谷 三角符号内& 上面符号功率.电压电流.千瓦小时 第四排 向左箭头符号,圆圈内1显2隐后面符号禁用电标识、电话标识、自锁标识。隐字读卡中成功失败请购电拉闸透支囤积 老用户有十八个月的用电记录,而且可以不计费,不咔嚓!要咔嚓对他们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这个好多人也是想不到吧?搞不明白安了新表电表转得飞快,朋友,你是替别人买单了,我自己串有电度表,核对过,电表没问题,做手脚是在电脑终端! 我的投述: 五天充值5百元,从用电算起仅11天,怀疑电表有问题,电话向供电局客户投述,这是第一次,得到的回答是没有问题,若不相信只有拆表校对,意思只有暂时不用电。 告知每月25日是当月结算日,电表保留三个月用电数据。实际查表基本也是统一的,和当前总能对上号! 有问题找他,不要打国家电网客服。顺便给了我个高新供电局地址,这我才知道谁是收费老板,我给谁缴的电费。 通过几个月的查表统计,第二次电子邮件将问题反映到成都市信访机关,邮件转到国家电网,国家电网又将邮件转到高新供电局,高新供电局用座机电话回复我“在我们这里收费没有问题!”并对文中关于其收费与电表所反映的用电量不一致解释为“抄表时间不一致”造成的。高新供电局提供的查表计量计费时间是2019年2月15日及1月共计848度电。我的查表统计为至2月25日实际电费电量是:
332.93度电,国家电网331度电,(小数点后省略)一致的,看当月累计总已达969.21千瓦小时:上面有上一月总637.58千瓦小时是老用户留在上面的用电量。我们用的是二次拆装使用表!新表留在上面的背隐字明白无误的证明是二次拆装表无疑! 因为我有投述,后面还有戏剧,咱们继续看! 下图是国家电网查到的用电量截图 按供电局的25日查表刚好是对月,1月和2月是作的一次结算。 截图二没有12月,只记录到11月份,12月是什么情况? 从2020年1月开始,用户用电记录显示改版,和2019年的页面显示有所不同。 下面也是国家电网上面查到的用电截图,所有数据被修改了,和发票保持一致! 2019年12月25日我的查表记录是249.79度电,供电局开具的发票是194度,改版后和高新供电局所开具的发表数据一致,对12月以前的数据重新做了修改,用电数据来源为永丰供电所,这说明什么?这说明电表上显示的数据只保留三个月,若不拍照留证,用户核对,电表上的数据和传到国家电网数据都是可以修改的,而这些所有数据都是有他们提供的,可以随意编造!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上面两张截图同样是国家电网查到的截图,和我的查表基本吻合,也同样是高新供电局提供的计量计费数据,电表上的数据过后修改,发票上的数据提前计划,发票所列,均为造假,只为掩盖二次拆装表套进老用户留在上面十八个月的有计量无计费的数据对新用户进行潜在收费! 电表所显示的,由他们计量计费的用户用电数据也是可以二次修改的!那些图省心预存话费的小心了存得多你就可能用的多不是没有可能,数据可以自己跑路!反正我是不相信他们的职业道德是令人放心的! 通过这么就的观察记录分析,我以基本搞清他们的套路和手法。他们也在想办法搞蒙我,搞到看不懂电表,后面还有招,继续给大家演示:
2020年五月份查到的4月份用电与3月份完全相同,表上计费读数为零,3月4月除了当前总不同,当月累计两月完全相同,怎么回事?看3月份的当前总为 3385.82千瓦小时,当月累计总却是3524.06千瓦小时,是4月份的用电量, 4月份的计费计量提前到3月份就做好了,这是什么神操作?你还能相信供电局不造假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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