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张燕舞)战“疫”时期,一些“江湖郎中”对疫情防控措施置若罔闻,顶风作案。日前,醴陵市卫生健康局查处并通报了三起医疗方面的非法行为。 1 民宅内帮患者输液 无证行医被查 2020年3月6日,在醴陵市仙岳山街道河西村麻园组23号肖某住宅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两名患者正输液,肖某的女儿正为患者拔针换药,房间堆放大量注射药品。经询问调查,肖某承认该场所是她本人开设,两名输液患者也是她诊治。 经查,肖某未取得医师资格,也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醴陵市卫生健康局责令肖某停止执业活动;没收其药品器械;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2 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 罚款3000元 抗菌药是指能抑制或杀灭细菌,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菌性感染的药物。 2020年5月27日,执法人员在醴陵周建清诊所现场检查发现,该诊所为患者黄某开具的输液处方使用了限制性使用级别抗生素注射用头孢他啶,出具该处方的医师无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月20日,醴陵市卫生健康局对该诊所罚款人民币3000元。 3 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时 被行政警告并罚款 2020年4月23日,执法人员在醴陵市浦口镇三铺村卫生室检查发现,该村卫生室治疗室一个蓝色方筐内有大量使用过的注射器针管,而医疗废物管理台账最后登记时间为3月17日。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5月15日,醴陵市卫生健康局对该村卫生室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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