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旗袍,从文字到影视,旗袍,承载着我多少婀娜多姿、仪态万方的女人梦。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始终在心底憧想着一个莺莺袅袅、娴静优雅的穿着旗袍的绰约风姿。 彻底迷恋旗袍,是因为一部电视剧《上海滩》,也许是赵雅芝高贵典雅的气质和精美绝伦的相貌与演技,从此就认定了穿上旗袍的样子。一如冯程程,集美貌气质于一身的绝品女人。 第一次穿上旗袍,是十五年前,偶得一块面料,质地和颜色都不错,那时候,小小的县城里尚看不到旗袍的纤姿,制衣店里的裁缝师傅凭着我的描述做了一件长袖的旗袍,穿在身上的那天,虽然很多地方做的不尽人意,但还是着实的得意、宝贝了许久,当时只是觉得喜欢中式这种典雅与婉静,也因为工作的原因穿的次数很少,也未曾觉察出什么 再后来,商场里衣服的款式更加丰富多彩,浏览在那些琳琳琅琅的服装架前,偶尔有几处中式的裙装和简易的旗袍都会让我忍不住心里一动,所以,每次逛商场和衣店都会刻意的停驻在这些款式的面前审视,终于的还是经不住向往的唆使买回了几款,回到家里赶紧穿上,别提有多么的沾沾自喜。 只有穿在自己身上,才会亲身感受旗袍的风格和魅力,渐渐地,我明白我向往的绝美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体现的,就说旗袍,旗袍的韵味与美感是无与复述的,但是,虽然别人都说我穿着不错,可是我自己能明白我没有穿出它的深涵,也就是说:我或许能体味出旗袍的忧郁与矜持,但我穿不出它的淡定与典雅,我穿的出旗袍的风格却穿不出旗袍的魅力。明白了这些,也就不敢再随意的向往任何一件与自己看起来似乎隔空的仰慕。如果觉得它是好的、美的,那么,远距离欣赏它,别尝试亵玩,那样你会毁了一个精美的传说也会毁了自己的信念。 喜欢,不一定是缘分,也许,我今生从灵魂处无缘融进旗袍,也许,注定今生它只是我意念中的一处风景。从念念不忘的追寻到恋恋不舍的收起。这期间,共经历了一个度,旗袍从我浮浅的赏识过度到它自有的神圣,而我从一个简单地喜欢过渡到了认知。没有体验到我所期待的风情万种,不如彻底让它回到想象中的优雅从容。 无缘旗袍,既然不是臆想中的美丽,就把它搁置箱底。留作回味; 有缘旗袍,毕竟我曾与你相遇; 感谢旗袍,你曾经是我念念不舍的痴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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