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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山文史考之七:邳州迁艾山之阳(作者:崔学法)

 文化佳园 2020-09-09

康熙七年(1668)六月十七日,郯城大地震,邳州治所下邳屋舍坍塌,地势下沉。七月十二日,黄河在花山口决口。下邳永远沉入水中。邳州老城遭地震、洪水之灾后,已不堪居处。二十多年间,历任州官只能在故黄河岸上临时建筑中办公,都想迁治建城。

康熙二十二年(1683),当时邳州知州黄日焕即勘定将新州城重建于艾山之南五里处的洪福山下,因其罢官,事寝。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邳州知州孙居湜刚刚复职复,上报朝廷,请正式批准搬迁州治迁艾山之阳(今邳城镇)。朝廷批准后,专拨帑银四万三千两。

孙居湜为了将新州城建设得既符合标准,且又与周围山水环境相协调,特从扬州请来精于建筑学的同知马让进行新城设计,又全权任命州学政孟安世备材。量体裁衣,如按朝廷拨款建城,城墙只能底部、顶部用砖,中间用土夯实,如此州城则为“土城”。孙居湜提出,就地取材,减少开支,千方百计,在不增加朝廷投入、不向地方摊派的情况下,一定要砌成“砖城”。新州城城周五里十三步,墙高二丈八尺,城墙基宽七丈,顶宽八尺,城高二丈八尺,共建一千五百零一个垛堞,三十个岗楼、四个拱门,历时四年完工,预计未超一两一钱。

孙居湜留任后,孙居湜更加勤政爱民,修州学,平冤狱,宽徭役,惩奸邪,一州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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