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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史志:邳州的合作化运动(作者 娄培广)

 文化佳园 2020-09-09

      中共邳县县委在群众自发合作的基础上,自19531月始,组织全县人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个阶段,到19564月,基本胜利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一、全县基本情况

  据权威部门统计资料表明:1949年,全县总人口637429人,其中农业人口629140人,农村劳力276822个,耕地面积246万亩,粮食作物面积318万亩,总产176975斤;工农业总产值11094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万元,农业总产值11090万元。牛、马、驴、骡等大牲畜存栏47885头,猪存栏61000头,羊存栏2378只。

  人民翻身得解放,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二、当时社会背景

  建国后,由于洪水自然灾害的侵袭,全县粮食作物大面积减产,缺粮、断炊、逃荒、讨饭户不断出现。因战争创伤、自然灾害的摧残,1949年,全县73%的村庄遭受水灾,倒塌民房12534间,死伤13人,有6392户、14676人逃荒、要饭,有9个村庄发生卖儿卖女达11起之多。

  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个体耕种,生产力不能合理的组合,土地等生产资料不能合理使用,劳力、畜力、肥力、财力等不能合理调配、支配,生产力低下。

  还有一些“四属户”(军、烈、残、职)在土改中分得的胜利果实,如土地等,苦于劳力、畜力不足,或根本无劳力、畜力,没法从事正常生产。有的贫困户受到天灾人祸的侵扰,生活无法维持,便出卖了土地。当时,部分基层干部、农民则受到“发财致富”思想的影响,寻找门路,买地、借粮放债。据计,土改时,全县108915户贫农,改合作社时仍有54840户过着贫困生活。

  当时,邳县、邳睢县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一些乡村的农民为了维持生产,便自发地组织临时互助组,助畜、拉犁、拉耙、拉车、抢收抢种。十一区(原邳睢县八义集镇)埝西村娄培兰1950年春耕春种时,组织9户贫农成立了临时互助组,至1951年秋,该组发展到13户,其中贫农12户、中农1户,成为长年互助组。时值全县人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热情投身于抗美援朝,拥军优属,爱国增产,抗灾救灾之中,以参加互助的实际行动支援国家建设。至195112月底,邳县成立互助组990个,入组户为全县总农户的7.4%,入组人数为全县总人口的5%

  以上社会背景,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全县全面实施,注入了诸多因素及活力。

  三、邳县农业合作社的三个阶段

  (一)互助组阶段

19519月,中央召开第一次农业合作会议,讨论决议草案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提出要重视农民的两个积极性: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

  “党从来认为要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的困难,使贫困农民增加生产,走上丰衣足食的道路,并使国家得到更多的粮食和原料,就必须提倡‘组织起来’,发挥农民互助的积极性”(《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1951年至1952年,中共邳县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临沂地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的决议》,结合本地抗灾自救、合作增产的具体实际,提出“后方多流一滴汗,前方少流一滴血”,“支援国家恢复经济、建设新中国”,“挖断穷根、栽富根”等口号。全县各区党委分别组织召开了誓师大会,以忆苦思甜、控诉大会等多种形式激发群众爱国增产、互助互救的热情,促进合作运动的发展。

1951年夏,娄培兰、马志堂等互助组分别向全省、全县发出了挑、应战书,接着全县开展了区与区、乡与乡、村与村、组与组、人与人的互助互救、爱国增产竞赛运动,订立、补充、完善爱国公约。一系列挑、应战活动,激发了农村干部群众的互助合作、爱国增产的积极性。至1952年底,全县已成立互助组4574个,入组23096户,占全县总农户的39%;入组劳力39399个,占全县总劳力的34%

  (二)初级社阶段(即建立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农民分得土地以后,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怎样才能适应工业化和工业原料作物迅速增长的需求?怎样才能避免两极分化?根据当时的经验和认识,党认为只有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才能发展生产,共同富裕。党中央经过认真地酝酿,形成和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中共邳县县委认真学习文件,贯彻党的总路线和党中央关于农业合作社的指示精神,按照自愿互助、典型示范和国家扶持的政策,确定一区安贤乡常庄村为县委互助合作试点乡、基点村。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基点工作组的坐镇指导下,安贤乡常庄村以常年互助组为基础,动员组织成立农业合作社。组员们在充分认识到合作社的优越性可充分发挥人尽其能、劳尽其力、地尽其用的作用,消除入社吃亏、入社不自由等顾虑,深入贯彻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在水到渠成的有利条件下,该村于19531月由13户组成的长年互助组成立了农业初级合作社。这是邳县第一个初级社。社名叫马志堂初级社。该社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社委会,社长、副社长各1名,委员3名(其中妇女1名),会计、保管员、技术员各1名。该社下设2个农业组、1个副业组。社里有党员2名,团员3名,他们在社内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在此之前的19522月,原属邳睢县八义集镇(19539月划归邳县第十四区)埝西村由3个互助组发展成为初级合作社,社长娄培兰,这就是有名的邳睢县第一个农业初级合作社。自动报名入社的是13户贫下中农,计64人;入社的生产资料是土地142亩,牲口两头。该社当时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中共邳睢县委将该社作为全县示范社,将其办社经验在全县推广。

195421,中共邳县县委制定了《互助合作社运动计划(草案)》;519,制定了《邳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几个政策性问题》。

925,邳县县委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议。县委要求各区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农业合作化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为全县在年底前再创办302个初级社作贡献,入社农户要占全县总农户的40%。县委要求一定按照以下三条办社:1、入社要自愿;2、要有领导骨干;3、要有互助合作基础,要经区委研究后报省委批准。

  至1954年底,邳县互助组已由1953年的7176个发展到8626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合作社已发展到242个。

1955731,党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主席在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报告。毛主席在报告中强调:“我国广大农民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社会主义工业化不能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只有实现合作化才能巩固工农联盟,因此,农业合作化必须赶快上马。”(《中共执政的四十年》)

  毛泽东同志批评主张发展合作社要适应群众的觉悟程度稳定前进的同志像小脚女人,对合作社运动过多的评头论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戒律,看不到主流,犯了右倾的错误。报告认为这些同志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具有自发资本主义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少数人打主义。报告认为,“农村不久将出现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见《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1955年秋,中共邳县县委在全县干部党员大会上传达了毛主席对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指示,大大激发了干部群众办社的热情。至当年年底,全县已成立了1699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高级社阶段(即建立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从合作社运动的实践中,认识到合作社威力大,普遍认为:互助优于单干,合作社优于互助组,纷纷要求入社,尤其是党员干部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平墩乡75名共产党有74名加入了互助合作组织。在他们的带动下,该乡80%的农户于1955年底都走上了互助合作道路。

  但是,由于当时邳县县委一些人受到“小脚女人”、“右倾”保守思想的影响,在一个时期内没有认清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已经来临的新形势,机械地执行上级有关“控制、巩固”的规定,采取了“停、清、整、发”等措施,致使所实行的工作步骤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清规戒律。诸如,当时县委规定:“不经县委批准不得办社,老社扩社不得超过五十户。”这在实际上限制了农民办社的积极性。全县要求办社的有一千多个,而县委仅批准办社280个。有27个地方干部群众要求办社都得不到承认,只好以互助组的形式出现,名义上称为互助组,而实际上已办成了合作社。尤为典型的是,运河区黄海乡一个12户组成的互助组,要求办社未被批准,先后五次到县委合作部要求批准而未果,仍继续自发办社,因而有人称其为“黑社”。

  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的发表,对广大干部群众教育鼓舞很大,办社热情十分高涨。对县委领导触动很大。19558月,中共邳县县委认真学习了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深刻领会“书记动手,全党办社”、“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等方针、指示,明确认识到“党在农村中长期的中心任务,即组织领导以合作社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初步吃透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精神实质,统一了大办农业合作社的思想认识,为迎接农业合作化新高潮奠定了组织、思想基础。

1955年秋,邳县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运河乡邵场、吴闸等村组建。全社20549525人,拥有土地33697亩。社长由中共运河区委副书记刘景胜兼任,副社长王振刚、刘尚勤,会计杨中桂。这个高级社的诞生,为全县合作化运动形成高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为使“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落到实处,至1955年年底,全县相继举办了三期农业合作社骨干训练班,2487名骨干分子受到了训练,明确了意义,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办社的信心和决心,搞清了办社的一般步骤和应掌握的问题。这批骨干在发展农业合作社运动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95510月,邳县最大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官湖区成立,取名光明社。她是在陈楼、左庄、平墩三个小乡范围内建立起来的,入社计287712603人,有土地35113亩,牲口715头。该社划为8个作业区。县委任命中共官湖区委副书记吴作义任光明社社长,左庄乡书记陈国栋和陈楼乡书记陈焕礼、王奎英为副社长,平墩乡书记吴为俊为监察书记。

  这两个高级社的成立,对全县干部群众鼓舞极大,全县人民大办合作社的热情更高。

19561月,中共中央提出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的草案发布后,全县人民迅速掀起了生产运动的高潮,这年年底,全国四十多万人投入积肥造肥运动,在2个月里积肥造肥达50多亿斤,全县80%以上的麦田追施了苗肥,占城、土山一带的合作社社员用汪塘泥压盖盐碱地,以此改良土壤,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这在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显示出农业合作社的群体力量,显示了农业合作社运动的威力。

  为推动全县农业合作社运动健康、迅速发展,邳县人民委员会适时召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干部代表会议,代表723人,会期3天。县长王亚明在会上传达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和1956年~1957年邳县农业生产规划。与会代表经过学习讨论,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推动合作社运动、完成生产规划任务打下了基础。

  继后,县委为促进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顺利稳步地转化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徐塘乡组织建立了规模为1万余户社员(辖徐塘、吴闸两个乡)参加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命名为灯塔社。当天,全县各地派来了农民代表和基层干部,以及广大社员群众参加了大会。县委第一书记王建祥、县长王亚明分别在会上讲了话,灯塔社党委书记作了规划报告。

  灯塔社是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在邳县贯彻落实的结果,是“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结晶。灯塔社象灯塔一样照亮了全县农村干部群众的心,鼓舞人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激发农民积极投入合作社运动的热情,促进全县各地掀起了大办高级社的高潮。至19564月,全县2262个初级社整顿后,合并为387个高级社和5个初级社。当年年底,清理整顿为404个高级社。入社农户计158944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7.28%

  至此,邳县基本上完成了伟大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任务。

  四、邳县农业合作社运动的成效

  邳县农业合作社运动,就其基本方面来说是成功的。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合作社运动,促使全县97.28%的农户走上了社会主义集体道路,从根本上改变了邳县农村的生产关系,即确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确立了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了统一经营管理的原则。

  (二)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和推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及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至1956年上半年,全县95%的商贩走向了社会主义道路;农忙时,70%的商业人员将社员生产生活资料送到乡村,密切了农商关系。

  (三)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1956年,全县完成大型水利工程16项,完成土方550多万立方米,石料15892立方米,修建石桥涵洞40多个。该年完成的工程量相当于解放后前7年的总和,是1952年的10倍。

  (四)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了一批农村管理人才。这些人才一直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文明建设、社会进步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五)巩固了人民民义专政的基础——工农联盟,消灭了富农阶级,阻止了贫、富两极分化。

  (六)提高了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五、邳县农业合作社运动的基本经验

  (一)积极领导

  中共邳县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方针,县委、区党委、乡党委乃至村支部成员积极领导本地互助合作社运动,多以区委、乡党委的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合作社的社长或副社长,强化对合作社运动的领导,起到了组织保证。

  (二)稳步前进

  为稳妥起见,引导干部群众采用过渡的形式,即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步骤,启发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

  (三)执行政策路线

  县委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依靠贫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地主。县委于1954年在清理整顿合作社中,清理富农274户、不法地主35户、反革命分子52人出社、出组。有力地保证了农业合作社运动的健康发展。

  (四)宣传教育

  县委组织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进行广泛地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的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自觉性,纷纷自愿报名入组、入社。

  (五)典型示范

  县委在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发展阶段,都是以典型引路、示范推广为主要促进措施,始终倡导“老社带新社,新社靠老社”。

  (六)劳动竞赛

  县委不失时机地组织各种类型、各种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区与区、乡与乡、社与社、组与组、人与人之间开展挑应战、劳动竞赛活动。如1954年麦收前,十四区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区、乡分别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会议倡导开展“四比”活动:比爱国、比劳动、比增产、比团结。有力地推动了生产率的提高。1956年的各种竞赛活动促进了统购统销工作顺利进行,103个增产社多征公粮574万斤,占增产总数的30%,支援了国家社会主义建设。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委在实施“准备一批,发展一批,再准备一批,再发展一批”的步骤时,有时机械地执行有关规定,缺乏灵活性,一度阻碍了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挫伤了部分群众入社的积极性。

  (二)有的合作社干部瞒地亩、瞒产量、私分粮草。因分配不公而上告的现象不断出现。

  (三)有的合作社领导不力,一度让富裕中农掌握了领导权,1954年新成立的277个合作社中,有64个社中农占着优势,合作社的领导权被中农占据。

  (四)1955年秋、冬,全县合作社要求过急,工作偏粗,情绪浮躁,改变过快,方法过于简单,社社合并过急、过快,以致遗留了一些问题。

  正如薄一波在回忆录中所说的那样:“合作社的前进步伐不搞得那么急促,坚持从各地不同条件出发,充分尊重自愿互利原则,广泛探索各种合作形式并稳步发展,工作可能会搞得更好,成就也可能会更加伟大。”(《中国共产党历史讲座》社会主义时期P37

  此话,同样适用于对邳县农业生产合作社运动的评估。

  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合作互助形式及其互助合作精神,对新的历史时期农村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度,起到一定的启发、借鉴作用。

  (撰稿 退休干部娄培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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