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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简述行为经济学与反垄断

 知产印象派 2020-09-09
    【笔者按】对于法经济学的分析方式,不知有没有宏观与微观的区分。但笔者在当下阅读相关文献时,总感觉宏观微观之分会在一些法律部门中异常清晰,而在另一些法律部门之中异常模糊。自从经济学大师萨缪尔森开创了”新古典综合派“之后,这种宏观与微观经济学的划分沿用至今。其实这种划分愈是“刻意”,就会随着时代的变迁中显得愈是“模糊”。正如同法学界对于“财产权”的讨论,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加剧,原本“清晰”的界限也变得十分模糊。那么,作为对传统经济学背离的行为经济学,是否又跳出了萨缪尔森式的“清晰”框架,给出了一个新的模式呢?如果反映在法经济学的研究中,又是如何一番景象?这都是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笔者选了一个较为讨巧的角度——即竞争法,一个相较其他法律部门有着更多行为经济学研究文献的领域,在现阶段进行耕耘。也不知道未来会得出一个什么结论,但这种跨领域的研究方式也确实消耗脑力。望在脱发前,能结出一些成果。

序章:简述行为经济学与反垄断
在此博客中记录一些日常学习心得,至于结论仍有待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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