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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百家争鸣的范式

 川后 2020-09-10
看这篇文章之前,拜托请先看前两篇:
前一:《晕死我了:一个萧红粉居然打上门来了》
说的是一个读者打上门来——根据她特殊的名字,我搜构了一下,应该是个中学语文教师。
但是,她不是商榷的范式。上来就给我价值定性:丑化与中伤萧红!于是我告她,事实判断可商榷,价值判断我们各表各的,前者适应真假原则,后者适应多元原则,你的价值判断,不能覆盖我的价值判断。
前二:《这才是有价值的对话》。
说的是,读者梁文利对我提出的个人建议:
1.历史写作者要警惕自己的道德情绪,更不能引导读者的道德情绪。
2.强道德情绪对于培养读者的客观思考习惯是有毒害作用的,比如对性意向的道德耻感,是幼年被灌输的,往往极度强烈。
3.有文化的自觉者,要能够反思并超越自己的母体文化。
我看了,感觉受益非浅。并为此写了专文,谈了下自己历史写作中的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及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可能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自行价值判断。如果要愣说价值判断有高低的话,应该也是高的覆盖低的,而不是低的覆盖高的。比如我讲萧红与男人的故事,我都不认为这是不要脸,只是意在女性自尊自爱自立,财务独立,人格独立,自我负责,自我承担,等等,但你却由此推定,我这是在说萧红不要脸,这就是你们自己低劣了。
这里补充一点的是,我写《李子柒都是骗人的》,都是想告诉听众,片子中的世界,与真实的乡下生活、农民生活、田园生活是两回事。但有些观众不买账,不买账也就算,直接上升为逆向价值判断:你醋,你酸!
幸亏萧红一生除了文学作品被鲁迅捧了,临死前都喊不甘,否则我担心现在的文艺青年也骂我醋酸呢。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的思维与语言就是贫乏。我研究历史几十年,出版小著一二十本,牵涉多少历史人物——慈禧太后跑山西的小醋我都不吃,我还吃谁的醋!
历史学者首先强调的是真。没有真,其它免谈。
但观众最不能面对的,可能就是真相。
因为他自己从真相上,哧溜一声,先蹿到价值审判的高台上,咋也下不来——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似的。
没想到,有一个叫金鹏的网友,对梁文利的观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说:
我完全不同意网友梁文利的观点,因为手里的活太多只能前言不搭后语的说几句:
有价值的工作有三个特征之一:创造性的、普及常识性的、祛魅的。
在我看来端木老师的工作主要是祛魅性的兼顾普及常识性的。如果端木老师作品是萧红的年表那么我同意网友梁文利的观点,不应该掺杂个人情绪及好恶。但是它不是!
对一个作品,作者是有想象中倾述对象的,端木老师的倾述对象不包括轻易就能被“情绪”带动的人。而且作品中已经把事实和价值分开来描述了,不应再被苛责。
史记里没有情绪?没有道德倾向?网友的意见是要求端木老师超越司马迁吗?
端木老师的思考当然会有“缺陷”,当然可以批评,但是不可以从这个角度提要求。端木老师可以自省,但我们不可以把人举上“圣坛”。我个人觉得端木老师不应该作道德“斗士”,那是另一些人的工作和责任,不是一个历史学者的主要任务。
……


简直了,妥妥的亲人哪。说得真好。受益非浅。又可以单独成文了。这才是百家争鸣的范式。谢谢金鹏。
金鹏概括得极为精准,而且深知我的定位。
第一,祛魅的。中国式写作,有个一枚硬币两面化的通病,这面是神化,那边是妖化。这边是好人,那边是坏人。不管是教材,还是小人书,不管是现代影视,还是传统说唱。一边奸来一边忠,一边善来一边恶,一边先进一边落后,一边高大上,一边小邪恶!
真正的历史哪能这样玩,把读者都玩残了。所以,我之祛魅是双向的,把神从神坛上拉下来,把魔从脚底下扶起来。
第二,我定位自己是历史二传手。就是普及性的。把真信与常识,伟传达到大众社会。祛魅去妖应该是其中最重的一项,但不止步于此,还想普及一些方法论的东西。比如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要分开,真善美各自适用的原则,甚至公共评论我都要强调新闻要素,几个W的问题。
第三,他认为我不应该做道德斗士——这也说得太对了,直接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一是历史学者只分析是什么,为什么。解释因果,分析事理,但要避免应该什么——应该人人天堂呢。历史学者不是政客,不是传教,不是革命家,不是建构理性——他们恰恰是我历史研究中一直解剖的对象!比如萧红,我只解释她性格何以如斯,命运何以如斯,不负责跟着入戏的观众去骂渣男——那历史学者跟七大姑八大姨还有何区别?历史学者顶多告诉你,何以有七大姑八大姨,而你跟七大姑八大姨何以冲突……
二是历史学者真不是女拳斗士,更不是道德勇士。不是唐吉诃德,脚踏个风火轮,手持个红缨枪,就大战风车去袅——怎一个错乱了得,这是成哪吒了,还是成红孩了?
掐指一算,明天就是我们教师节了,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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