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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承担交通违法停车处罚权后会呈现啥局面?

 瓜尔佳部落 2020-09-11

最近,住建部干了一件大事情。他们从8月19日到9月18日征求各地意见,对城市管理做了大幅度的改革,其中有一项就是把“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说白了就是今后违法占道停车的事儿交给城管了。

这种职能划分同目前的《道路安全法》有冲突,该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这意思是说,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主体是交警。冲突不怕,法是可以修改的,冲突是可以化解的,关键是合理不合理。


不知道这项改革事先是否征求过有关部门的意见。有人预言,这个事情交给城管,城管挨打的事情肯定直线上升,而警民矛盾明显减少。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判断是正确的,现在交警和老百姓的冲突很多就是源于“贴条子”。你要贴,我不让你贴,弄来弄去就发生争执,有的还可能发生武力冲突。交警回避了这个冲突,城管陷入了这个冲突,结果会怎样,我们只能猜想。

现在,中国的老百姓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契约意识却毫无进步,不遵守规则具有普遍性,出现问题又喜欢强词夺理,谁都认为违法停车不算大事儿,谁都感觉交警给自己“贴条”是“找茬”,又是要“执法证”,有是拍照,都是警察的错,从不说自己有问题。


违法车辆的处罚权交给城管可大减轻交警的工作负担,却增加了城管兄弟的劳动强度,但我感觉人家城管一工作起来都是一队一队的,不像交警都是一两个人去干这种事情,兵团式作战也许会使冲突减少,但愿城管兄弟能胜利完成任务。而交警集中精力抓交通安全,这是件好事情。

我还有个疑问:城管对获取到的交通违法停车信息是输入到交警系统?还是自己重新建立一个系统?如果是自己重新建立,和交警的系统又是怎样的关系?这运作起来恐怕要有一段时间磨合,况且在有些交警基层单位说是吃“皇粮”了,但只是表面现象,你把罚没款交上去了,财政才能保证你的“皇粮”,否则你就无“皇粮”可吃。那么有这种情况的交警部门,还会有充足的经费保证吗?如果不能保障经费源,能否会引发新一轮的罚款高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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