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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警生命安全的措施啥时能出台?

 瓜尔佳部落 2020-09-11

前些天,民警因公牺牲事件频发,一周相继有8名人民警察牺牲。这两天,江西民警黄桂富在当地一小区外遇害身亡,这集群似的牺牲效应远不如女法官大,只有可怜惜惜的警察自媒体不断呼吁。当然喽,央视也作为一个社会新闻也报道了一下。

警察和法官被杀,其共同点就是在网上被人同样喷。按照喷子的说法就是官逼民反,警察罪有应得,死有余辜。那些平日里威风凛凛的警察叔叔听到这些,只觉得后背窜出一股凉风:这社会真的没有救了吗?

瓜哥已经分析过了,对死去的国家英雄、人民卫士人说三道四,公然侮辱的不会是啥正经人,本文只想谈谈民警保护的问题。瓜哥建议:


一、侮辱国家英雄或者侮辱因公务受到报复,致伤致亡者是一种反人类、反社会的最无耻、最卑鄙行为,是对公序良俗的公然挑战。国家理应该出台措施或者司法解释,对在网上有上列行为的,依照《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治安处罚法》中没有规定的,要在适当时机修改法律加以补充;公安机关应该据此落地查人。

二、律师从业人员、媒体从业记者承担着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的特殊使命,律师和记者参与侮辱国家英雄或者侮辱因公务受到报复,致伤致亡者的,应当按照相应法律和政策规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取消记者资格。

三、参与侮辱国家英雄或者侮辱因公务受到报复,致伤致亡者的公职人员,是党 员的,应当劝其退  党,或者开除党籍;调离公职或者予以辞退。


四、在公安民警中倡导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修改相关枪支管理的规定,适当扩大警察队伍的配枪数量和范围,鼓励民警合法用枪,理性用枪和慎重用枪。人民警察在击毙或者击伤犯罪嫌疑人时,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开枪理由正当,程序合法,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近亲属对人民警察开枪无疑义的,检察机关不介入调查。

五、重启设置袭警罪程序。在修改后的刑法中,设置袭警罪。对以暴力或暴力威胁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一律以本罪处置;对受到犯罪行为伤害或者致死的人民警察虽然不是正在执行职务,但伤害或者致死的原因同人民警察的职务行为有关联,同样按照本罪处罚。

六、对网上反华水军如查明身份禁止入境。


总之,在目前的状态下,不采取几个“硬杠杠”,根本就压不住那些任建华们的嚣张气焰。瓜哥操的也是没用的心,但这种事情不解决早晚要出大乱子。警察自己的生命都保障不了,怎么还能指望他们去保护好别人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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