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绝不是以牺牲警察的尊严,践踏执法者的权威为代价的。 警察面对暴力抗法者多数是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方式来处理的。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民警制止暴力的权利,武力也有升级的原则,从徒手控制到警械武器的使用,这都是国家赋予警察的权利,而警察却不敢使用,在悲哀的同时也难免有些理解和同情。 如果被打了不还手,有视频为证情况下,可以还真相于天下,顺利处理抗法者。如果对其进行控制,便会受到舆论的牵制,最终还可能承担责任。 如今警察面对暴力抗法时,也只能放下保护自己的武器,以好“秋后算账”,但违法的成本又太低! 我认为警察面对暴力方法着,须以按照国家赋予的权利进行制止,并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处罚,如有歪曲事实,散播谣言者,以法律究之。 万事应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猛药治重病,重典治乱世,理应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违法就必须处理,不应受其他因素干扰。像安徽那种个“态度好的不处理”、“网络大V不处理”、“人大代表不处理”简直就是拿法律开玩笑,视民警的尊严如草芥,抗法问题、袭警问题、辱警问题肯定永远无法解决。 这不是执法者应有的态度,这是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必将产生蝴蝶效应,群起仿之,最终祸国殃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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