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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踏警车伸出中指,看你们警察会把我怎样?

 瓜尔佳部落 2020-09-11

喝醉了酒的人们都兴奋,但这种兴奋如果是仅仅兴奋也没什么,怕就怕在这种兴奋过了头,失去了理性而做出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天是1月2日的凌晨2点,在西安打工的26岁的山东人葛某世和朋友喝完了酒,走着回到住地,路过西安长安路派出所,看见路边上停放的制式警车。

葛某世对朋友说:“帮助我拍个照片。”

朋友愣愣地望着他,只见他跳上警车,站在警车的后备箱上,并伸出中指,做出侮辱的手势,朋友一看也来了精神,马上拿出手机给他拍了照。随后俩人继续走进一家小店,撸串去了。

第二天,朋友把这张照片发到了朋友圈,大家评论不一。有的说他是“英雄”,有胆量,没把警察当回事儿,不简单!有的说这恐怕会招惹麻烦,弄不好警察会找上门来。而这个葛某世听后则大笑不止,根本就没当回事:这算个啥,玩就玩个心跳!警察上哪找我呢?

这照片传来传去的传到了警察的眼睛里,警察一看,这不是寻衅滋事嘛。

于是,这个葛某世被请到了西安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开始他还满不在乎,但又一想,你警察能把我葛某人怎么着?

警察也不能把他怎么着,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呗,就是一个依法,也不会把他特殊怎样,法律咋说就咋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说得很明白,像这种寻衅滋事的行为也就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果真,这个葛某世被处以7日行政拘留,罚款500元。

这下子这个葛某世慌了神儿,他没想到这点儿事真的拘留他,但这时候后悔已经晚了。年轻人喝点小酒也不是不行,但喝酒了就别干这不着吊的事儿。

葛某世还真的把西安公安看成店小二了,以为警察想怎么侮辱就怎么侮辱,警察设施想怎么损害就怎么损坏。

西安警方提示各位:欢迎公民对警察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也欢迎公民对警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但警察的尊严和法律的神圣不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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