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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岳秀园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睾丸真的被人踢碎了吗?

 瓜尔佳部落 2020-09-11

从昨天起,一则视频在网络上爆了:那视频说的是8月6日一个男子被大同公安抓获的情景。戴眼镜的男人被搜了身,脱了鞋,那男子说了些只有大同当地人能听懂语言。有人翻译说他是在邻居闹纠纷,他被打了,向报警公安没管,最后他杀了女的。

紧接着,网络上的各种说法纷纷出笼。以上面的那则微博所说的较为典型:第一,这个男子的睾丸被死者找的几个社会人踢碎,向警察报案警察不管;第二,死的女人黑白通吃,警方袒护,应该承担责任;第三,这个犯罪嫌疑人很老实,是被逼无奈。

对此,大同市公安局经过深入调查,查清了事实,基本情况是:

  1、2017年5月22日下午5时许,家住五楼的潘某报警称六楼的魏某家里漏水进其本人家中,两人发生纠纷。出警民警现场处警后,经询问,双方均表示未发生肢体冲突,也未有第三方参与,更没有所谓的“社会人”对潘某实施殴打。因此,网传的因楼上漏水引发纠纷是事实,但魏某找人殴打潘某的情节与当时询问双方的事实不符。

  2、网上传播“魏某又一次和潘某发生口角并动手,且将潘某睾丸踢碎致嫌疑人愤恨终身。”事实情况是:2018年3月29日,六楼魏某打电话报警求助称,五楼潘某以楼上声音大为由与其发生纠纷,双方发生揪扯。接警后,属地派出所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当时只有报警人魏某在场,潘某并未在现场。民警随后通知双方到派出所处理。经办案部门调查落实,当天双方确实发生过肢体冲突,但均无明显外伤,且无第三方参与。其后民警多次沟通让双方到办案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但潘某始终没有出现。后潘某父亲全权代表潘某本人到办案单位处理该案,称潘某有事不能来。针对魏某提出的赔偿要求,潘某父亲称其子睾丸也在两人冲突中被魏某抓伤,不能接受魏某的单方赔偿要求。办案单位遂告知潘某进一步到医院检查,并提供伤情的医学诊断证明,但潘某始终未能提供诊断证明。因双方并无明显外伤,且未能提供有效医学诊断证明,又属邻里纠纷,不宜做治安处罚,遂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鉴于潘某性格较为偏执,为避免双方再次发生冲突,经派出所与社区多次调解,潘某父亲答应将潘某领回太原与其母亲一起居住,不再与魏某接触。此次调解后,双方均再未报警直至案发。8月6日案发后,平城分局对潘某执行刑事拘留,经医院体检和入所体检,并未发现潘某睾丸有外伤。2018年8月9日潘某父亲提供了潘某的历次医院就医病历和诊断,同样均不能证明潘某睾丸受过外伤。

  3、网上传“潘某不止一次报警,希望寻求帮助,但未果。”实际情况是,潘某仅在2017年5月22日报警一次,其余报警均为魏某。报警中双方仅在2018年3月29日发生过肢体冲突,且仅为当事人双方发生冲突,并无其它社会人员参与。每次报警均有民警及时出警处置,不存在无人过问的情况。办案民警曾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多次与居委会共同参与调解。

  4、关于犯罪嫌疑人投案情节的问题。嫌疑人在作案后,跑至新华街原大西供电段门口,给正在处警的派出所社区民警电话投案,后派出所民警与市局巡特警民警共同在原大西供电段门口将嫌疑人带回。

8月6日的事儿,8月19日视频出现在网络,接着就出现大量谣言。

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些人嫌这个社会不够乱,不刺激,总是要编造一些离奇的故事,让人们参与其中,成为茶余饭后的话题,甚至把矛头对准公安机关,这意欲何为呢?

最为关键的是,有些网民喜欢听这些编造的故事,对传播谣言很感兴趣,但对政府经过调查的结论半信半疑,甚至根本就不信。

这其实是一种怪异的心态,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秩序。抵制谣言,让社会回归到一种正常的有效状态,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而打击谣言制造者也应该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那些谣言的制造者,你不是说完就完,怎么说都可以,你要对你的话负责,甚至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历史回顾:

IS性奴好不容易逃出魔窟,3年后又在德国街头遇到奴役她的圣战分子

警方权威发布:黑恶势力的29种日常表现!附:全国各地举报方式

报警人突然跳楼死亡,还好这次警察没背黑锅!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从事这些职业;亲属犯罪的,小孩入伍考学有这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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