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专家观点|Sematech和AEC的一点启示

 大国重器元器件 2020-09-11

观点来源:大国重器专家组成员 张伟

欢迎更多专家和同仁加入我们,跟行业分享您的观点。

1 Sematech的故事

如今,美国在半导体行业的各个环节都有很强的控制能力。Sematech这个幕后组织,功不可没。

按照产业链来划分,芯片产业可以分为:设备、材料、集成电路设计、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等五个领域。我们知道,美国在芯片产业的各个领域,都具有垄断优势,或产业控制点。
 
但如果我们追溯历史,在七八十年代的时候,日本的芯片业曾一度领先于美国。意识到了这一点,美国在1987年由政府牵头,集合14家美国最大的电子公司,成立了芯片研发联盟Sematech,而且得到了DARPA(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的大力支持。

 
出任Sematech董事长的,都是芯片产业的领袖级人物,拥有产业愿景和号召力。又因为聚集了全美最优秀的企业,各家企业不光出钱,而且派最优秀的研发人员来Sematech参与联合研发,所以Sematech的研发成果,很大程度上奠定了今天芯片产业的基础。
 
后来,随着产业的发展,优秀的外国企业,如总部在荷兰、生产光刻机的ASML也参与了Sematech的合作。这种广泛而深入的产业研发协作,被认为是美国在80年代末开始,全面反超日本的根本原因之一。
(来源:《焦虑的中国芯,如何化解?》,公众号:全球风口,阅读全文:https://mp.weixin.qq.com/s/ZCDld1a6wP8QrysjzVbWeg

这14家公司中,有很多公司都有直接的竞争关系。比如:IBM、HP和DEC,Intel、Motorola和AMD,TI和NSC等等。他们能在一种框架下,暂时放下激烈的商业竞争,通力合作,实属难得。

2 AEC

1994年,美国的克赖斯勒(Chrysler)、福特(Ford)以及通用汽车(GM)三大汽车厂发起成立汽车电子联盟(Automotive Electronics Council,简称AEC)。此后,通用汽车旗下的电子公司Delco电子公司继承了通用汽车的在联盟中的席位。

AEC原本有两个委员会,质量系统委员会(Quality SystemCommittee)和 元器件技术委员会(Component Technical Committee)。但后来,质量系统委员会逐渐停止了活动,并把所以规范文件合并进了IATF体系,成为 IATF 16949标准。元器件技术委员会一直维持运行。

元器件技术委员会采用会员代表制,所有会员分为4类:
Sustainning memebers,包括主机厂和Tier 1供应商,目前有18家,包括Autoliv、Continental、Delphi等等;Technical members, 包括Tier 2级供应商,目前有56家,主要是元器件生产厂,包括:Altera、ADI、Microchip、NXP、ON Semi、Renesas、STM、TI、XILINX等等;Associate members,包括Tier 3级供应商,目前有13家,主要是大学、科研机构和半导体代工厂,包括:Global Foundries、DfR Solutions和台积电等等;Guest members, 目前有3家,主要是其他标准化机构,包括:AMRDEC(U.S. Army Aviationand Missile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Engineering Center)等

所有会员采取投标表决的方式进行决策,Sustaining members和Technical members每家公司有1票,Associate members每家公司有0.5票,Guest members没有投票权。任何公司都可以申请,并经过投票表决成为AEC会员。但AEC不欢迎纯商业目的的参与者,Members who are just in it for sales/marketing purposes will beidentified.

AEC的组织制度中,有两点值得注意:
  • 关于商业信息的处理:
AEC规定,在元器件技术委员会的讨论中,只能涉及质量和可靠性的话题。有关保修条款、产品价格、供应/需求预计和专利设计等问题的讨论都是被严格禁止的。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任何与商业和贸易有关的活动或企图也都是是严格禁止的。即便是自愿的商业信息交换,也不能在AEC的场合进行。因为AEC要保证竞争对手之间可以顺利的开展合作,而不会触及彼此的利益或者是触犯法律。同时,这个制度,也保证了AEC在质量和可靠性领域的纯洁性和专业形象。

  •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问题是制定标准过程中的敏感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参与各方就有可能在标准中有所保留或是夹带私货。更有甚者,还会引起法律纠纷,阻碍标准的推行。

AEC把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IPR)分成两个大类:在一项标准制定之前就已经存在的IPR称为背景IPR(background IPR),在标准讨论国产中产生的IPR称为前景IPR(foregroundIPR)。
如果由于技术原因,标准中必须采用某项背景IPR,参与标准制定的专项委员会或工作组需要通报AEC。而作为强制性要求的标准,应该尽可能避免采用已知的背景或前景IPR,除非能保证各方的公平使用或是留有其他技术路径。
 

3 一点启示

  • 现代商业和科技,既有激烈竞争的一面,也有合作共赢的一面;
  • 合理的制度设计,可以让彼此竞争的各方,为了共同的目的开展合作;
  • 好的基础设施,建立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对行业的良性发展有重要作用;
 

作者简介:张伟,高可靠元器件从业者,美国ELLEGRO CORPORATION 中国区负责人(原航天五院进口元器件采购处副处长,原德国TESAT-SPACECOM中国业务代表)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