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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包拯很威武

 古磨盘州人 2020-09-11

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四月十一日,在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的一个官员家里,一个婴儿呱呱坠地。接生婆看到这个孩子,没敢找这家的主人要喜钱,就匆匆地收拾行囊离开了主人家。看到主妇生下一个黑如炭的“怪物”,侍女们连忙向老爷报告。这家男主人是个官员,也见过一些世面,但是见到夫人生下的这么个“怪物”,他惊愕万分,愤怒和恐惧之余的男主人让仆人趁着夜黑将这个“怪物”扔到了荒郊野外。

仆人的举动引起了这家长儿媳妇的注意,因为自己也身怀六甲,为了给自己未来的孩子积点阴德,儿媳妇让仆人将这个“怪物”抱回了家,长儿媳妇打开包裹,发现这是一个男孩,之所以被家人看成怪物,只是因为这个孩子黑得出奇,全身像炭一样冒着黑光,长儿媳妇立即作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她私下收养这个孩子。没几天,长儿媳妇也生了一个男婴,于是她便同时给她的小叔子和自己的儿子喂奶。若干年后,这个孩子长大成人,他以自己的铁面无私、清正廉洁的品行成为了一个伟人,这个人就是包拯(999年-1062年)。

因为嫂子对包拯有救命和养育之恩,因此,他一辈子都称呼嫂子为“嫂娘”,再后来,嫂子的儿子包勉因为贪污受贿,最后被包拯斩杀,这件事被写成戏曲,名字叫《铡包勉》。以上内容都出自于民间故事或者关于包公的小说,这么离奇的故事一看就知道是被艺术夸张了,为了让包公的故事流传,后人便神话和美化了包拯。

如果问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人一个问题,让他们说出3个中国古代清官,最有可能的答案是包拯位列三甲。在新加坡、菲律宾都有“包公祠”,这估计是中国古代名人享受的独一份荣耀,包拯也确实担得起这份荣耀。

据《宋史·包拯传》记载,包拯生于一个官僚家庭,父亲包令仪是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可能是因为包拯的缘故,后来的资料上记载,他们家的祖上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楚国,这个家族是出忠臣的世家,这是包公的墓志铭记载的内容。他家境殷实,所以从小受到了良好的传统知识教育和熏陶。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28岁的包拯考中了进士,随后,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这是一个级别很低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包拯没有赴任,不久又被任命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包拯是个孝子,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且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弃官职,留在家乡侍候父母。考虑到包拯的“家庭困难”,不久,朝廷任命包拯为家乡附近的和县当一名管理税收钱粮的小官,包拯赴任没多久,还是因为放心不下留在家乡的父母,因此又辞官回家了。

直到父母去世以后,包拯才离开家乡来到京城等待官员候补职位,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从此开始了自己的官宦生涯,这时候的包拯已经38岁了,距离他考中进士已经过去了9年。在天长知县任上,包拯以“清正”出名,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断了很多奇案,最著名的案件是“割牛舌案”。

有一个农民到县衙告状,说自己家的耕牛舌头被人割了,包拯说出来的话,让这个农民诧异不已,他让这个农民回家将这头耕牛杀了到市场上去卖肉。农民尽管不知道知县大人的真实意图,但还是回家按照吩咐执行了,第二天,就有一个乡民来向包拯告状,说某人私自宰杀耕牛(私宰耕牛在当时是犯法的),包拯立即让衙役将这个告状的人抓了起来,最后经审讯,确实是这个人事先偷偷割掉了邻居家耕牛的舌头。

在知县任满三年后,包拯调任端州(广东肇庆)知州,包拯的“廉洁的品牌”也形成于端州知州任上,端州有一个特产是端砚。端砚是名砚,端州每年都要向朝廷上供,历任端州知府都要借上供之名“打斧头”(粤语:搭顺风车),因为端砚可以成为敲开京城达官显贵大门的“敲门砖”,当地老百姓不堪其苦。

包拯卸任端州知州的时候没有带走一块端砚,即使是他平时办公用的砚台,在卸任时登记造册办理了移交。关于这件事,在广东民间还有这样一个故事,说包拯离开端州的时候,船走在造砚作坊对面的河中间,突然风浪滔天,船难以前行,包拯立即吩咐手下人检查船,最后在船舱的底部发现了一块用黄布包裹的端砚,这是包拯的手下人背着他收受的唯一一块端砚,包拯立即取过这块砚台扔到江中,江中顿时风平浪静,船继续前行。肇庆现在还有一个名叫“砚洲岛”的岛,这个岛就是当年包拯扔下的端砚形成的,在其下游还有一个地方叫黄布沙”,这个“黄布沙就是包住端砚的黄布。

端州知州任满后,包拯到京城为官,开始担任监察御史里行,后改任监察御史,在这个职位上,他体现出来的是“不畏权贵”,具体的案例是,宋仁宗想提拔他宠爱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为节度使,经过包拯等人的三次抗争,最后宋仁宗只好放弃了张尧佐的提拔,在《续资治通鉴》中记载,得知自己的伯父提拔不成,张贵妃找宋仁宗撒娇,宋仁宗生气地说,“你不知道当时包拯有多激动,他争辩的时候口水都溅到了我的脸上。”

既然皇帝都敢顶撞,弹劾朝中权贵的事,包拯自然更是铁面无私。史上有记录的案件有:包拯三次弹劾张尧佐,参倒三司使(相当于财政部部长或者主管财经的国务院副总理)张方平,罪名是巧取豪夺民产;弹劾三司使、端明殿学士宋祁罢官,宋祁是当时一个无行的诗人,他为官时生活极度糜烂。由于秉公办事、铁面无私,包拯先后担任过三司户部判官、京东转运使、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集贤院、三司户部副使、天章阁侍制、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等职,最著名的还是在嘉祐二年(1057)三月,权知开封府,任职实际只有一年零三个月,但执法严峻,不畏权贵,为世人称颂。

在担任开封知府期间,包拯的名声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大家都叫他“包侍制”,贪官污吏听说包拯的威名,几乎谈虎色变,包拯不勾言笑,人们比喻为“看到包拯的笑好比见到黄河水变清”。在断案的时候,包拯始终坚持公平和公正,在封建社会盛行的“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而包拯担任开封府的时候,开封的人也编了一个顺口溜“关节不到,有阎罗老包。”,这句话的意思是,要是不能打通关节,要么找阎罗王报到,要么去找包拯喊冤。

随后,包拯又升为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给事中、枢密副使、礼部侍郎(推辞未受)等职。嘉佑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四日,包拯逝世,享年64岁。赠授礼部尚书,谥号为“孝肃”。包拯死前虽然身居高位,但是他生性节俭,衣服、饮食、器具跟他没有当官前一样简朴,包拯对家人的临终遗言是“后世子孙中有当官贪赃枉法的,死后不得将灵柩运送回家,更不得葬于祖坟山中,如果不继承包拯志向的,就不是包拯的子孙。”包拯的灵柩由他的女婿运回老家安徽合肥安葬,后人为了纪念包拯,凡是包拯做过官的地方,都建有“包公祠”,以纪念这位伟大的清官。

关于包拯的故事,其实在宋仁宗时期就开始流传了,在民间故事中将包拯形容成正义的化身。在安徽合肥还流传着这么一个民间故事,说包拯破了“狸猫换太子”一案后,李娘娘要将整个庐州(合肥市)赏赐给包拯,包拯拒绝了,只接受了庐州市的一条河,这条河改名叫“包河”,包拯告诉子孙,包河中只准种藕和养鱼,说来也怪,包河中长出的莲藕没有丝(无私),藕的肉质刚硬,包河中长出来的鱼背上都有一道黑印,象征着铁面无私。

包拯的故事之所以流传了一千多年,而且越传越神奇,有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客观上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从宋仁宗统治时期开始,一种新的文体——小说开始出现,这为包拯故事的传播提供了途径;二是宋仁宗以自己的仁爱之心,养育了好官诞生的环境。主观方面也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的官场环境一直不好,难得出了这么一个清官,世人希望对他大书特书,以此来弘扬世间正气;二是中国人喜欢人情而不是法制,喜欢侠义而不是规则,既然皇帝老子不作为,那就让一个拥有近乎皇帝老子的特权人士来“替天行道”。这一点从民间故事《三侠五义》中得到验证,该小说设计了三个大侠、五个义士及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四位随从帮助包拯除恶扬善,他们这个团队几乎无所不能,清官侠义可以消灭世间一切不公不平之事,包拯断案酣畅淋漓,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包拯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尊神:从他衙门的陈设上来看,他的衙门口摆着三副铡刀,龙头铡处理皇亲国戚,虎头铡处理达官显贵,狗头铡处理平民百姓,在担任开封府尹期间,不知道有多少坏人做了三副铡刀下的鬼魂;从他的团队来看,文有公孙策,武有“三侠五义”,日常生活有王朝等四个卫士处理,这简直就是一个最完美的团队,这样的团队能处理世间一切难题;从他的形象上来看,因为黑代表着“硬”、“刚”、“直”,因此,包拯就被设计成黑脸形象,仅仅脸黑还是不够的,艺术家们又在包拯的脑门上设计了一枚月牙,这枚月牙是一个通行阴阳两界的“护照”,包拯日间断人、夜间断鬼,他是宇宙间正义的化身。

包拯成为一尊神,主要还是因为他具有被神话的很多优秀品质:他廉洁,这是知识分子共同的精神追求,他从不收受贿赂,在任端州知州任上,他没有贪占一块砚台,这是十分难得的,因为砚台是过去文人每天必备的生活用品。在日常生活方面,尽管最后官至枢密副使、礼部侍郎,但是他生活简朴,衣服用具跟没有当官前一样;他清正,这是智慧的象征,古代的衙门大堂的正中央都悬挂一块“明镜高悬”的牌匾,试问古往今来有几个官员真的做到“清如水、明如镜”呢?包拯做到了,因为清正,所以他在断案的时候可以抛却人世间的一切人情因素,秉公地处理一切事务,这一点他比明代的清官海瑞就要强得多,海瑞断案是有“财富倾向性”的,有钱人与没钱人的官司,结果是有钱人败诉,而包拯是根据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还事实以公道,这是包拯永远强于海瑞的地方;他有忠恕之心,对于一个法官来说,处理犯人的决定是很好做出的,但是对一个犯人行忠恕之心,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比如被他弹劾的那些官员,包拯没有采取痛打落水狗的举动,这些被他弹劾的人,在改正了自己的过失之后,仍然可以与正常人一样地混迹于官场,行走于厅堂。

查看了包拯的史料,我陷入了一重迷惑,中国古代哲理书《增广贤文》中有一句话叫“水太清、则无鱼,人太察、则无朋。”包拯就是一个察人太细致,以至于他与朝廷官员很少来往,在满朝文武大臣中,包拯跟文彦博走得比较近一些,这还是由于包拯的父亲与文彦博的父亲是至交。但是包拯与文彦博到底走得有多近,史上没有说,史上记载的是,在同僚中包拯几乎没有朋友,也不与别人书信往来。包拯整天混迹于一群“陌生人”之中,应该会感到特别的孤寂吧?这样个性的人,在现代组织中是不容易生存的,因为“情商”实在是太低了,但是,如果以这点去要求包拯,那世间就没有清官包拯了。不知道是因为包拯的职业特点导致包拯不愿意或者不便于跟别人接触,还是因为包拯不愿意跟人接触才成就了这么好的业绩?我现在迷惑的是,应该遵循《增广贤文》中的处事哲学,还是崇尚包拯这样整天“铁面无私交”地过孤独的日子呢?

包拯在历史上其实也做过让时人觉得不好的两件事:一是在嘉佑四年(1059年)三月二十五日,包拯在告倒宋祁之后,他担任了三司使一职,巧合的是,宋祁这个职位是接包拯告倒的张方平的。包拯准备接受这一职位的时候,翰林学士欧阳修就跟皇帝进言说“朝廷只注重包拯之才,而没有考虑包拯的名节。包拯因为读书太少,他接替宋祁的三司使之职不知道避瓜田李下之嫌,这对于包拯的名节是一种玷污。”听到欧阳修的进言,包拯吓得回家躲着不敢就职,很长时间之后才敢赴任。二是嘉佑三年(1058年)六月十一日,时任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的包拯劝谏宋仁宗早立太子,因为宋仁宗当时没有成年的儿子,且那时候他的妃子们还在生育,这样的劝谏估计让宋仁宗很不爽,宋神宗问包拯“你想立谁?”,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在责怪包拯干预皇家私事了,包拯说自己年近古稀且没有儿子,宋仁宗可能与包拯同病相怜,所以他没有怪罪包拯。劝皇帝立储的事,这是做臣子的大忌,后来的岳飞就是劝谏宋高宗赵构早立太子,最后这件事也成为了赵构杀害岳飞的导火索。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包拯尽管是后世的神,在当时那个朝代他其实也是百官中一个普通的人,如果非要以高大全的标准去丈量包拯,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了伟大和崇高。我逐渐意识到,孤独的包拯心里应该是不孤独的,因为,他心里一直装着国家和百姓,他可能意识到自己的离群索居的寂寞,但是为了天下苍生,他宁愿选择这条世人不愿意走的路,因为这条路上走的人太少,所有世间只有一个伟大的包拯!

参考资料:朱晔著《理说宋朝(北宋篇)》,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3年第一版。

朱晔(古磨盘州人)

安徽望江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金融作家协会理事;2008年开始文学创作,已出版著作6部,累计出版200万字

已出版作品

历史散文(3部):《理说明朝》、《理说宋朝(北宋篇)》、《理说宋朝(南宋篇)》

旅行随笔(1部):《一车一世界》

长篇小说(2部)《最后一个磨盘州人》、《银圈子》

期刊发表作品若干:散见于《文艺报》《厦门文学》《中外文摘》《金融时报》《安庆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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