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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w8811129 2020-09-11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实际上并不反对处方外流。办法明确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其重点就是,鼓励医疗机构处方外延并要求医疗机构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

  但是,虽然国家鼓励处方外流,可对药品的推荐有着三项明确规定:

  一、只能推荐药品的通用名;

  二、不得推荐具体厂家的药品;

  三、不得指定具体药店。

  也就是说,不能利益性院外荐药,这是一个对与错的分水岭。

  但是,说句实话,有时对错并不是一个多项选择题,而是一个单选题。

  一般来说,医生让患者去外面药店买药,主要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医院的确没有这药。为啥没有?可能中标的医药公司没有货,或者恰好库房报计划晚了药没有及时送到,或者这药太便宜了没有公司生产,医药公司也就无法调货。

  或者医院欠医药公司药款太多,人家要干不干了,等等。

  第二、患者疾病需要某种药,但是医生这月药占比已经超了,如果再加上这药又有些贵,那只能让患者自己去外面买。

  第三、这种病比较少见,患者需要的药虽然不贵,但是用量少,许多医院都有规定谁申请进的药谁自己要保证用完。

  所以胆小的医生干脆就让患者自己去药店买。另外,有时候这药医院虽然有,但是国产的,对于经济条件好的患者,某药店有这个药进口的,疗效要好一些,医生就推荐患者院外去买。

  第四、就是医保问题,医生开药原则上不能超过三天,否则医保查到就会扣钱。

  许多患者舍近求远长途跋涉来的,想开一个月的药,咋办?只能让患者自己到外面药店去买了!另外,医保只认第一诊断,就是入院时最主要的疾病!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同时几个病住院,搞不好其他疾病的用药,医保就不给你报了!医院是事前垫付的,然后是医保与医院定期结算,医保会挨个查,绝大多数都不会报全了给医院,这就会造成医院每年都要倒贴钱给病人,结果医生只能让患者自费自己到外面药房去买了。

  诸如这些原因,对医生院外荐药的处理,一定要慎之又慎医生难当,好人难做。

  近年来,国家层面也对于违规院外荐药加大打击力度。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其中提到,重点检查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者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所以,无论如何,大家对院外荐药,还是要谨慎而行。

  医客说

  谨言慎行,保护自己。

  【文章来源】江淮医学 作者叶正松

  【来源:医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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