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8月2日彭德怀给毛主席呈报关于大元帅、元帅、大将授衔的报告》: “从一九五四年冬至今,军委已根据军官服役条例规定的四个条件(现任职务、政治品质、业务能力、在军队服务的经历和对革命事业的贡献)作了反复研究和征求意见。研究结果,大将名单(十名)已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作了定案;……关于元帅军衔名单,经军委委员研究,认为毛泽东同志因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需要统帅全国武装力量,故应评为大元帅;其余十一个军委委员则评元帅”。 从报告中得出:大将确定为十名,大元帅一名,为军委主席毛泽东。元帅十一位,为十一位军委委员,故55年8月初,共和国授衔预授大元帅一人(毛主席),元帅十一人(后评十元帅加邓小平),大将十人(粟徐黄陈谭,肖张罗王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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