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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服的出现:明代的官服制度

 文化龙乡 2020-09-12

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自幼家贫辍学,十七岁入黄觉寺出家为僧,虽然出身低微、学识有限,却很重视礼数,相信“古昔帝王之制,天下必定礼制,以辨贵贱,明等威”(《明太祖实录》)。因此尽管王朝初建、百业待兴,也还是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来制定新朝的礼制。服饰制度就是其中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朱元璋在位共三十一年,期间对服制进行了十几次的定制、修订和增补,平均每两年就要调整一次,足见其重视程度。在朱元璋看来,元代的服饰都是胡服,破坏了中华的衣冠服制,灭元建明之后,他在制定复制时排斥胡服,力图恢复汉唐传统并且非常强调品官服饰之间的等级界限。明代的官服充分利用了官帽的冠梁数量、袍衫的色彩、图案、材质等元素,最大限度的彰显出品官之间的等级差异,以达到“见服而能知官,视饰而能知品”的效果。之后明朝历代皇帝也秉承着定服制而治天下的理念,对服制不断增订和完善,最终达到的效果就是,明代官服是当时材料、工艺、技术水平最高的服装。就制度而论,它承袭唐宋官服制度的传统,体系更加完善,整体配套也更加和谐统一。

补服的出现:明代的官服制度

山东博物馆赤罗朝服

现代我们笼统而论的“官服”,在古代实际按照穿着的场合、季节、职事不同,有着更加细致的类别区分,无论文臣还是武将,都不是整日里都穿身官服的。以明代为例,文武官服一般分为朝服、祭服、公服、常服和燕服五大类,另外还有少数官员会有幸得到皇帝的特殊赐服。

那么这些名称各异的官服是什么样式,分别在什么时间和场合穿着呢?

朝服

依照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制,朝服在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颁诏、开读、进表、传制时穿着。也就是说,朝服是在朝廷举行仪典时官员们穿着的一种礼服。文武官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戴梁冠,穿赤色罗织的衣裳,以头上冠的梁数和所佩绶带的颜色、纹饰来区分品级。

祭服

祭服系官员在陪同皇帝祭祀郊庙、社稷时所穿着,是祭祀活动的专用服饰。一至九品官的上衣都是白纱中单,上装是皂领缘青罗衣,下装是赤罗裳,赤罗蔽膝,颈挂方心曲领,其余冠带、佩饰与朝服相同。

只有锦衣卫是个例外,按照服制规定,锦衣卫堂上官在视牲、朝日夕月、耕耤、祭历代帝王时会穿大红蟒四爪龙衣、飞鱼服;在祭太庙社稷时,则穿大红便服,以其特异的服制彰显出锦衣卫是皇帝身边不同于一般文武大臣的特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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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官员常服:二品锦鸡补,犀牛角腰带

公服

洪武元年规定,在朔望朝见、侍班、谢恩、见辞时,以及外放的官员每日清晨上堂时,须穿着公服,以乌纱帽、圆领衫、束带为定制,一至四品服绯服袍,五至七品服青袍,八至九品服绿袍。由于一至四品较高职级官员的服色都是绯色,不便于区分,为了体现出这部分人的等级地位差别,又规定在公服上织以大小不同的花纹图样。《明史·舆服志》记载:“一品,大独科花,径五寸;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散答花,无枝叶,径二寸;四品、五品,小碎杂纹,径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杂花,径一寸;八品以下,无纹。”公、侯、驸马、伯的服色花样与一品官相同。

与我们对官服补子鲜艳、醒目的印象不同,公服上“大独科花”“小独科花”之类的花纹都是暗织的,是衣料的花纹,而不是显眼的彩绣。

常服

官员们参加日朝、日常办公时穿着的官服即常服。洪武元年规定常服形制和公服一样,都是乌纱帽、团领衫及束带。文官的袍衫为一尺阔大袖,武官为了行动方便,袍衫为窄袖。不同品级官员的差别除了肤色还体现在腰带的不同材质上:一品官用玉,二品官用犀牛角,三品官用镂花金,四品官用素金,五品官用镂花银,六、七品官用素银,八、九品官用牛角。

至此,我们已经回顾了明代的朝服、祭服、公服和常服,也终于在常服上看到了熟悉的补子纹样。若论补服在明代的出现时间,在明初的二十年里服制中是没有补服的,一直到洪武二十四年,补服才跻身服制之中。

补服的出现:明代的官服制度

文官补子纹样

补服出现的契机是在洪武二十年十月,朱元璋为了继续加强礼制建设,下令对臣僚尊卑礼仪加强管理。其中就不同品级的官员在路上相遇时如何见礼,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品级较低的官员要在“遥见”品级较高的官员时做出避让反应,如果对方比自己官阶高二品以上要引马回避,高一品以上要引马在道旁侧立;如果品级相近则双方都要靠右让道而行,否则就要获罪。但是官员们平日里穿着的公服、常服九品仅分三色,腰带和衣料花样的分别也不醒目,以普通人的目力实在很难在远距离分辨清楚,所以各种失礼情况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常服胸、背处的补子很可能就是在这样的现实需求下出现了。

洪武二十四年,常服在胸背处增加动物纹样,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雉,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獬豸;武官一、二品狮子,三、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这些鸟兽纹样都设计在方形边框之内,置于团领衫的前胸和后背。文官用飞禽,取其有文采之意;武官用走兽,取其生性勇猛之意。

燕服

所谓“燕”,指的就是燕子,燕子筑巢屋下,安然居住,因此,从先秦开始,就以燕子的意象来指代归家闲居的生活状态和生存空间。“燕居”就是古代贵族或文士阶层在公务之外的一种自然轻松、洒脱愉快的生活状态;“燕服”则是官员在非工作状态的日常闲居时,私下里穿着的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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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官补子纹样

作为明代服制的一部分,法定的燕居之服是到了明后期才被确立的。《明史·舆服志》记载明世宗嘉靖七年,内阁大学士张璁向世宗进言,官员们的日常便服该穿什么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有“诡异之徒”穿了一些奇装异服,实在败坏礼法风气,不符合一个有秩序的理想社会的标准,建议效法古礼记载的先秦“玄端”服,定立一套制度规定,杜绝那些胡乱穿衣的现象,彰显出尊卑贵贱的区别。明世宗采纳了张璁的谏言,令人参照玄端服绘制一套“忠静冠服图”交给礼部,再由礼部颁行下去。

按照忠静冠服制度,官员们在闲暇时需穿着玉色内衫,系青色绿边的腰带,外袍为深青色,三品以上官员可以依照本人的官职品级装饰相应的“本等补”,穿青绿色鞋子,配白袜。另外还专门设计了忠静冠,以忠静之名勉励百官“进思尽忠,退思补过”。

当然,朝廷自由其规定,但官员们在工作时间之外究竟如何穿着,就不一定会认真遵从燕服规定了。皇帝希望“虽燕居,宜辨等威”,但士大夫们有时候在朝堂之外刻意穿着农夫渔隐等“野服”,表现出一种出世的身份感受和人生冀望。特别是致仕归乡之后,钱陆灿晚年极喜出游,“芒鞋竹杖,蹩躄里巷间,门人间亦随其后,先生貌既魁梧,衣冠又复古雅,路人多瞩目之”(清人王应奎《柳南随笔》);少司徒方采山“客至以野服见,不报谒,不谈朝政官府之事”(明人王樵《方麓集》);又有晚明国子监祭酒陆树声自言“葛巾藜杖,挥尘从容”,认识他的人知道他是适园主人,不认识他的人看穿着还以为他是老河公呢(《陆文定公集》)。这些质朴、淡泊的隐逸风致与燕服想要彰显的礼制秩序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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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忠静冠

赐服

纵观明代服制,固定装饰官品补子的实际只有官员常服的一种,那我们印象中官服上无处不在的动物纹样还体现在哪里呢?

明代还有一类动物纹样装饰的特殊官服:赐服。顾名思义就是蒙圣恩由皇帝赏赐的特殊官服,在明代被视为极大的荣宠。皇帝赐服的记载在《明实录》里屡有出现,或因辅政,或因战功,或因封袭,或因归顺,受赏赐者上至王公宰辅,下至宦官军士,受者无不以此为荣。

严格来讲,明代的赐服有两大类。一是受赐官员获得高于自身品级的官服赏赐。《明史·舆服志》记载:“历朝赐服,文臣有未至一品而赐玉带者,自洪武中自学士罗复仁始,衍圣公秩正二品,服织金麒麟袍、玉带。”麒麟补为公侯所服,玉带为一品官所用,都超过了受赐二人原本的官品。这是赐服方式,在隋唐时被称为“借服”,自品色衣制度定立以后历代皆有。二是受赐官员获得品级官补体系以外的团赐服。这种赐服主要有三种:蟒服,飞鱼服和斗牛服。这三种服装的纹饰都与皇帝所穿的龙衮服相似,蟒、飞鱼、斗牛都是龙的形象基础上衍化发展出的新形象,形式上既有正方形的方补,也有通体装饰的缠身大样,本不在正式品官服制之内,只有蒙恩特赏才能获得。

  • 蟒服

三种常见赐服中,蟒服是最尊贵的。蟒原指大蛇,但明代所谓的蟒,整体造型与龙几乎一样,区别只在爪部,就是四爪的龙。因为五爪龙纹是只有皇帝和皇亲才可以穿着的,所以就以四爪蟒服赏赐臣下,显示表彰与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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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鏊

同样是蟒衣,其中还有两个细分的等级。荆州博物馆藏有一幅张居正坐像,所穿的赐服图案就是更为贵重的正面“坐蟒”形象。而王鏊在明代虽也贵为首辅,但他的在任时间与作为远不及张居正,所以得到皇帝赏赐的蟒袍正面就是一条侧身行进的“行蟒”,从稀有性和尊贵程度上来讲要次“坐蟒”一等。

  • 飞鱼服

飞鱼服是赐予蟒服的一种赐服,明人所称的飞鱼,并不是自然界里拍打翼状鳍滑行于水面的那种鱼类,而是一种龙头、鱼尾、有翼的神话动物。《山海经》记载这种“文鳐鱼”身如鲤鱼而有灰白色花纹,有鸟翼,白头红嘴,常于夜间飞行在西海、东海,叫声似鸾鸟,是“见则天下大”的祥瑞。后世在《山海经》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飞鱼的特性,至宋代《太平御览》已称它身长丈余,有如蝉翼般的多重羽翼,将其更加神兽化了。

飞鱼服上的飞鱼形状似蟒,比龙稍短,有角,长有鱼尾、双翼,有腹鳍一对,与龙、蟒常以云纹为背景不同,飞鱼通常以水波纹为背景,也不会作吐珠、喷火之类的飞龙样式。

  • 斗牛服

斗牛原指天上星宿“斗宿”和“牛宿”,属北方玄武七宿,斗宿六星排列如斗,一般称其为南斗;牛宿六星状如牛角,古称牵牛,著名的牛郎星就是牛宿六星之一。斗牛的纹样从尊贵程度来讲,又要次于飞鱼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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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牛服

禁绝与僭越

按照明代服制规定,常服补子纹样“上可兼下,下不得僭上”。也就是说,如果一位一品大员对鹌鹑纹样有特殊的喜好,理论上是可以为自己做一件九品官的鹌鹑补子常服的;但一位九品官无论多么喜欢仙鹤纹样,都不能穿着一品仙鹤补子常服,否则就是僭越,被发现了轻则申饬,重则治罪。不过虽然规定如此,到了明代中后期,还是出现了很多不遵守服制的行为。由于明代官员的常服并不是朝廷统一制作分发的,而是官员们按照自身品级所对应的款式自制,这就给不按品级自制、使用高品级补子纹样大开方便之门。明后期文官们每日或要上朝面圣,或要在衙门办公,自有御吏、同僚监督着,一般还能遵循制度穿着,但武职品官们领兵在外,在军士部下面前为了显示地位和权威,往往公然违反制度穿高品级补子的补服,一品狮子补常服最为常用,五至九品武官的熊、彪、海马补子,不但穿的人极少,连制作的人也几乎没有了。

明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中有一段对狮补泛滥的生动记载,说万历朝末年,低级武官们全然不按服制使用补子,无论品级大小都穿狮子补,甚至连普通兵士都喜欢穿狮子补服。有时候小兵犯错受罚,狮补衣夜不脱就直接捆绑起来挨鞭子,抽的满地打滚,一会儿打完了,爬起来拍拍灰尘继续当差。沈德符不禁感慨,原本象征一、二品身份的高级补子沦落到这般田地,实在是有辱斯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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蟒服

不仅常服,赐服的使用在明代中后期也有逐渐失控的的趋势。与常服由官员自备不同,赐服所用的衣料由应天、苏、杭等州府的官营织造处生产出来上交内库,再依据皇令赏赐臣下的。早在正统十一年,明英宗就对工部官员下令,凡有私自织绣蟒龙、飞鱼、斗牛等违禁花样的,工匠处斩,其家人发配充军,穿用的人也要严惩,弘治十七年,孝宗对吏部尚书刘健说内臣僭越穿蟒衣的现象尤其多,并重申服色禁令:“蟒龙、飞鱼、斗牛,本在所禁,不合私织;间有赐者,或久而敝,不宜辄自制用。

嘉靖十六年,皇帝在出巡的驻地见到兵部尚书张瓒穿着蟒服面圣,怒问阁臣夏言;“尚书二品,何自蟒服?”夏言回奏说张瓒所穿乃钦赐的飞鱼服,没有僭越。嘉靖皇帝追问,飞鱼补哪里来的两只角?按照当时服制,飞鱼头上只有一角,有两只角的是蟒,张瓒的飞鱼服还是逾制了。于是礼部再次重申,文武官不许擅用蟒衣、飞鱼、斗牛等华异色服。

然而,在一次次下旨禁绝的同时,又是皇帝一次次的任意赏赐。到了明代后期,通过赏赐高等级纹样的服饰来笼络大臣,已经成为皇帝专用手段。随着这一手段的反复使用,没能得到赏赐的官员们和民间百姓都开始仿效,赐服和各种高级纹样的泛滥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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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鱼图样

后记

这类现象在明人的笔记小说中可以看到不少,如《金瓶梅》第三十回:“伯爵灯下看到西门庆白绫袄子上,罩着青缎五彩飞鱼蟒衣,张牙舞爪,头角峥嵘,扬须鼓鬣,金碧掩映,蟠在身上,唬了一跳,问:‘哥,这衣服是那里的?’……西门庆道:‘此是东京何太监送我的。我在他家吃酒,因害冷,他拿出这件衣服与我披。这是飞鱼,因朝廷另赐了他蟒龙、玉带,他不穿这件,就送我了。此是一个大分上’伯爵极口夸道:‘这花衣服,少说也值几个钱儿。此是哥的先兆,到明日高转,做到都督上,愁没玉带蟒衣?何况飞鱼!只怕穿过界儿去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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