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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贴签”究竟为何物?

 过往邮客 2020-09-12

       从2010年起,法院公告特别送达邮寄专用的“法院贴签”(因为未见官方正式名称,笔者暂且为其命名)正式启用。

       这些“法院贴签”被一些集邮者当作邮品加以收藏和研究,然而,这种“法院贴签”为何物?与“邮”又有什么关联? 

       2010年7月1日,中国邮政启用了一枚带有 “虎” 生肖图案的 “法院贴签” 。

       该 “法院贴签” 问世后,引来众说纷纭:有的称为“邮签”,有的说成“法院虎票”。

       以后,中国邮政又相继启用了带有 “兔”、“龙”、“蛇” 等生肖图案的 “法院贴签” 。

       这样,这就形成了系列。

       这种 “法院贴签” 形似邮票,有齿孔的特征,但并不具备邮票构成的基本要素:如图案、面值、属性(如:中国邮政)等。

       从笔者收藏的这枚 “法院贴签” 实寄封(下图)上,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它不属于 “邮票” 特征的理由。

       一是没有邮资,所支付的邮资是在邮资符志条上很明显的展示。这些纸签还有别于民国时期的司法印纸,因为司法印纸印有面值和 “司法印纸” 四字,而这些 “法院贴签” 都没有;

       二是除了印有当年生肖图案外,还印有中国邮政的标志和法院的法徽图案。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印有公元和农历两种年号,如:“壬辰2012年”、“癸巳2013年”。

       此外,印量也直接印在了“法院贴签”上,如:“壬辰2012年250000枚、“癸巳2013年280000枚”;

       三是12个粗体字 “法院公告特别送达邮寄专用” 占了票面80%面积,它显然被当着邮票,用邮戳盖销。

       那么,这种 “法院贴签” 有着什么样的用途?又该称作什么呢?

       从专用信封背面的文字中不难找出答案:法院在所办的案子中,有些当事人找不到,开庭传票等文书在无法正常送达时,需要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是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一种告知方式,报社要把刊登有公告的样报用 “法院公告特别传递专用信封” 贴上 “法院公告特别送达邮寄专用” 贴签,付足邮资后交付邮局,再邮寄给委托刊登公告的办案法院。

       这些 “法院贴签” 并不是法院邮寄的,而是从《人民法院报》报社邮寄的。

       由此看来,笔者将其称为 “法院公告贴签” 是有一定道理的,也是比较妥当的。


本文作者 :沙维荣

编辑整理 :跑跑爱集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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