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疫情期间,利用微信发布虚假出售防疫物资的信息,定金到手后却没有货可发。近日,被告人胥某因犯诈骗罪被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5日,被告人胥某在微信老乡群发布卖口罩信息,被害人袁某获知情况后,添加其为好友并表明购买口罩意向。被告人胥某通过微信发送口罩图片视频、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信息,获取被害人袁某的信任,并谎称其有口罩现货,要被害人袁某支付定金,被害人袁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向被告人胥某支付口罩定金2万元,被告人胥某将钱用于赌博和生活开支。 2月21日,被告人胥某在微信群获知姜某发布求购额温枪信息,先后添加姜某、被害人方某的微信。被告人胥某在无供货货源的情况下,通过转发额温枪图片、视频、酒楼营业执照等信息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并谎称其有2000把额温枪的库存,要求被害人方某支付定金,被害人方某以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先后向被告人胥某支付定金2.5万元,被告人胥某将钱用于赌博。 4月16日,被告人胥某被汨罗市公安局传唤到案,并如实交代了诈骗的犯罪事实。4月21日被告人胥某家属赔偿被害人方某2.5万元,5月22日,被告人胥某家属赔偿被害人袁某2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方某、袁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胥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胥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胥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周凌如实习生喻志雪通讯员舒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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