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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业律师打官司,而律师收取费用后,在法庭上一声不吭,该律师是否失职?

 老梧桐 2020-09-13

依我之见一一如果庭上受托律师在代表当事人‘’陈述丶示证丶质证丶辩论丶最后陈述‘’等法庭审理的这些实质环节‘’从始至终都一声不吭‘’的话,那么,该律师的‘’一声不吭‘’的行为,是严重的违反《律师法》的不作为的失职行为,也是违反双方所签合同的‘’违约‘’行为,如果该案因该律师的‘’一声不吭‘’不作为而败诉的话应予以惩罚性赔偿的行为。

为什么这样讲呢?

一,刑事诉讼和民商事诉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专业技能技巧性工作。涉案当事人依法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就是希望专业律师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为委托人在庭审中服务;

根据我国当前‘’以庭审为中心‘’诉讼体制改革的推进,其要点是‘’有证庭上举丶有疑庭上质丶有理庭上讲‘’,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的案件胜负如果诉讼各方均依法处理案件(而非私下违法勾兑),往往均应当将在法庭‘’陈述丶示证丶辩论‘’作为重中之重,予以高度重视,那么专业律师在庭审中适时的‘’发声‘’也可以说‘’胜负在法庭‘’:

一一如果律师在法庭上该代表陈述而不陈述,法庭又如何知道事实真相?

一一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对错靠的就是双方手里的证据,而受托律师你手里就有对方不利的证据,你为什么不出示?

一一在质证时,明明对方出示的证据有严重问题,甚至可能是‘’假证据‘’,你为什么不当庭揭穿?

一一对案件的法律事实丶证据丶法律适用对方明明歪曲事实丶出示假证据丶曲解法律,你为什么不利用你的专业知识技巧开腔说话?

一桩明明你的当事人是‘’胜诉‘’的官司,因你专业律师从始至终的‘’一声不吭‘’,难道不是你律师的不作为造成的吗?

二,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受托律师依法受理案件后,应当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依法勤勉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这当然包括依法在庭审中代表当事人‘’陈述案情丶出示证据丶质疑对方证据丶辩护辩论和最后陈述‘’,而本案例中‘’专业律师从始至终一声不吭‘’的不作为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律师法》的应当受到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的警告丶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三,当事人当初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并依法支付了律师服务费,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受托专业律师依法‘’依合约‘’理应为当事人在‘’庭审中积极陈情丶示证丶辩论‘’,而现在却在法庭上应该做上述工作而不做,却‘’从始至终一声不吭‘’,难道不是严重的‘’违反合约‘’的行为吗?根据合约对价关系该律师事务所依法应退还所收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费‘’。当事人有权以该律师事务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造成的民事损害的诉讼。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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