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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其调适

 高山水长流 2020-09-13

   人际交往对大学生完成学业、发展人格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自我意识的增强,大学生们不愿意再依赖家长、老师,希望用自己的眼光去观察社会,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结交朋友,但由于心理的成熟度有限,适应能力不强,因此在人际交往中出现一些异常心理,造成人际交往障碍。

(一)自我中心人际交往是双方的,在交往过程中只有双方都获得一定的满足,才有可能继续维持和发展交往。如果只想自己从交往中获得好处,而不顾及对方的意愿和利益,这种交往必定要失败。以自我为中心的交往主要表现为:强调评价标准的自我性,即我认为是什么就是什么;注重自己目的的实现,即我想获得什么利益就应获得什么利益。例如,一位身材矮小的男生,为了保护自己,与一位体育系的同学结成了好朋友,可当一次与外系同学发生冲突,这位运动员朋友并没有为他出气时,一怒之下,他再也不与这位运动员朋友来往了。

(二)心理不相容即在人际交往中因他人不能与自己观点一致,自己不能引起他人的认同而苦恼焦虑。在心理上有不相容障碍的人,总是将自我束缚在一个狭小的交往范围之内,对他人的一些个性特点往往“看不惯”,因而懒得交往。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也常常会为一些在旁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挑起事端,自伤和气。更严重者,当意见发生冲突的时候,容易意气用事,情绪激动,甚至会导致矛盾激化,将事情引向极端,做出对人对己都十分不利的傻事。所以,心理不相容是大学生交往中一种极为有害的心理障碍。

(三)羞怯大学生普遍重视交往,具有一种强烈的交往意识,但在实际交往过程中有的大学生又无勇气。无勇气来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害羞,一是胆怯。羞怯心理主要表现为:自卑性羞怯,这种人对自己的现状悲观,觉得自己不得志,不如某某人,因而害怕与人交往,尤其害怕与有所成就的人进行交往,怕他不瞧不起自己;敏感性羞怯,有的同学一到人群中觉得不自在,紧张不安,总感到别人在注意自己、挑剔自己、轻视或敌视自己,以致无法安下心来做事,他们常担心自己被别人否定,总把别人看做是自己的法官;挫折性羞怯,有三种表现:一种是反射性羞怯,如在大庭广众面前受到冷遇,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就有种羞怯感;另一种是演化性羞怯,发在和陌生人交往中曾碰到过冷遇,而后与所有陌生人打交道时就会出现紧张;还有一种是习惯性羞怯,一般是由孩提时代的羞怯形成的习惯。那么,如何克服交往中的羞怯心理呢?

       这里有以下几条建议可供参考:

第一,丢下包袱,即不要怕在交往中做错事,说错话,要认识到说错了话、做错了事,尽管不令人愉快,但是错误是可以改正的。

第二,要增强自信心,不要过分关注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不管别人怎样评价自己,我还是我。如果过分关注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就会在交往中缩手缩脚。

第三,解决害羞的最好办法就是积极第九章 大学生心理问题及自我调适进行交往。如果不进行交往害羞始终存在而无法克服。只有在不断的交往中总结经验教训,肯定自己的成功之处,才能逐步摆脱害羞心理。

(四)角色困惑所谓角色,是指某个人在特定的社会和团体中占有适当的位置,被社会和团体规定了的行为模式。有些大学生在交往中没有正确认识自我角色,以及没有根据不同的角色去学习相应的与人交往的行为方式,因此在与人交往中常常碰壁,以致失败。大学生的角色困惑主要表现为:与同龄朋友、同学交往时,“一视同仁”。有的同学自认为这是坦诚,不耍滑头。殊不知,不顾对象的特点与心理,不顾关系的亲疏,不掌握交往的分寸,“平等互利”是很难取得成功的交往。。有的同学以与同龄朋友间交往的态度来对待师长,使对方难以接受或造成反感,导致交往失败。对于人际交往中的障碍,只要努力寻找克服这类现象的调控措施,不断增强自己在交往方面的心理素质,就能有效地改善自己的社会交往,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使自己得到更全面的发展。

(五)嫉妒心理嫉妒是在人际交往中,发现自己在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等方面不如别人而产生的不悦、自惭、怨恨、烦恼等负性情绪体验。通常表现为对他人的长处、取得的成绩心怀不满;看到别人出头冒尖不甘心,总希望别人比自己相差无几或比自己落后;看到别人比自己落后时感到莫大的安慰。嫉妒者常常没有竞争的勇气,往往不是正面地去面对和解决自己在竞争中所处的不利状态,而是采取不合法不道德的行为发泄自己的不满。嫉妒心是一种危害非常大的不健康的心理状态,一旦产生,就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使人际交往失去和谐,质量大打折扣。嫉妒的人会失去内心的宁静与平衡,一看到别人比他强就受不了,别人受到表扬,他心里就生气和难过,甚至想方设法地破坏别人的成功,诋毁别人的名誉。

      有研究表明,社交嫉妒有以下特点:

第一,潜隐性。嫉妒者表面上(甚至内心里)不承认自己在某件事情上存在嫉妒心理,且有意无意地去掩饰这种嫉妒。

第二,对等性。嫉妒总是发生在与自己性别、年龄、文化、地位、职务相类似而状况发生改变的人群身上。大学生一般不会对老师产生嫉妒,而常常会对同学产生嫉妒。

第三,行为性。在社交中,嫉妒感往往导致嫉妒行为。这类行为诸如讽刺、挖苦、挑拨、中伤、诋毁等,普遍具有不同程度的破坏性,并且其破坏性不仅直接危害被嫉妒者,同时也危害嫉妒者本人。

第四,变异性。当被嫉妒者的优势转变为劣势,特别是落到比嫉妒者更后面时,这时原先存在的嫉妒感可能发生变异,转变为同情感、怜悯感和幸灾乐祸等。嫉妒对一个人的理智有明显的影响,它干扰一个人的正常判断和思维,造成一个人人格的扭曲,也使他人不敢与之交往。所以,应该自觉地对嫉妒心理进行调适。嫉妒心的产生往往源于两种错误的认识:一是认为别人取得了成绩,就说明自己没有成绩,别人成功了,就说明自己的失败。二是认为别人的成功就是对自己的威胁,是对自己利益的侵害。

     首先,要纠正上述不正确的想法。要知道,与周围的人对比是人际交往的必然结果,正是人类渴望成功,希望超过别人的冲动,勇敢地向对方提出挑战,以更大的成绩去证明自己的能力,在正当的竞争中建立和谐的友谊。其次,要增强道德法制观念,约束、战胜自己的嫉妒心理,不要任其发展,引发破坏性行为。再次,积极升华,把自己的消极嫉妒变为上进的力量,积极投入竞争和竞赛,不是通过伤害别人,而是通过积极上进的办法赶上或者超过对方以达到心理平衡。此外,改变比较的角度。对他人的嫉妒常常是由于自己太在意对方在某方面的优势而引起的,如果改变与对方比较的方面,拿自己的长处与对方作对比,或者把自己同更差一点的人比较,这时失衡的心理会获得新的平衡。(六)戒备心理及调适交往戒备心理是指大学生在人际交往过程中,由于某些消极心理因素的影响,形成的不切实际的固执的心理偏见,是人们在认识特定对象时的一种心理状态。由于这种偏见的存在,使我们在与别人交往时会歪曲从交往对象发出的信息,从而影响人们之间的正常交往。

      交往戒备心理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孤僻。通俗地说,就是不随和,不合群,不能同大多数人打成一片。产生孤僻的原因有:其一,孤芳自赏,自命清高,不愿与别人为伍。认为别人的言行都是庸俗浅薄、低级趣味的,为自己所不耻,不值得接近。似乎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愚我独智,因而常常独来独往。其二,过分谦卑,不敢与人交往,认为自己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从而人为地把自己孤立起来。其三,有不良的言行习惯或嗜好,如动作粗鲁、语言肮脏等,使别人无法接纳,从而影响了人际交往。

(2)封闭。把自己的真实思想、情感和欲望等掩饰起来,不愿对朋友敞开心扉,以诚相待。有的人甚至严重到对任何人都不信任,对任何人都谨小慎微,怀有很深的戒备心,从而阻碍了人与人之间心与心的交流。

(3)猜忌。对别人的言语和动作过于敏感、多疑,认为天下所有人都不可靠,别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有某种针对性或含沙射影之意,从而顾虑重重,甚至担忧之心溢于言表。在人际关系中受过严重挫折的人最容易产生这种心理。一般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尤其是与陌生人的初次交往,常常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戒备心理。但是,如果总是顾虑重重,忧心忡忡,对别人不信任,不仅不可能发展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且还会挫伤别人的感情。

(4)敌意。敌意是一种比较严重的人际交往障碍。它已经不是一般程度上的猜忌心理了。怀有这种心理的人常常讨厌他人、仇视他人,认为别人总在寻找机会暗算他、陷害他。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视为尔虞我诈,从而逃避与人交往。交往戒备心理的消除,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首先,彼此多交流、多沟通信息,克服人际知觉偏见。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们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全面地看问题,尤其是在对别人做出主观评价时,常常因各种偏见的影响而造成歪曲的人际知觉,形成交往戒备心理。偏见一旦形成,它就会成为一个人对其他人或某个团体缺乏充分事实根据的态度,可以引起一个人对其他个人或团体的错误的认识,不利于大学生之间正常的人际交往。因此,大学生多参加集体活动,彼此多交往,积极沟通思想,增进相互了解,澄清事实,是克服认知偏见,消除交往戒备心理的有效方法。其次,积极、全面、正确地认识人际关系。认知是刺激与反应的中介,对人际关系有一种积极、全面、善意的认识是进行良好人际交往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视为尔虞我诈或虚伪、冷漠、不可信任等,那么这种偏见、先入为主或刻板效应就会影响正常的人际交往。因此,大学生要努力加强理论和文化修养,增强集体观念,学会全面、辩证地分析问题,正确看待人际关系,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人际交往中的认知偏见。

      再次,学会适当的自我暴露,消除自我封闭心理。人们常常喜欢与自己比较了解的人交往。扩大彼此心理的公开区域是同别人交往的第一个步骤。因此,学会自我暴露,坦诚地向交往对象透露自己的一些秘密,对于促进良好的人际交往大有好处。然而,也不是暴露得越多越好,如果把自己的一切暴露无遗,反而会让对方小看自己,从而阻碍人际之间的交往。一般来说,进行自我暴露时应当遵循两条原则:第一,自我暴露的安全律。与人初交不宜暴露过多,特别是不宜暴露深层次的内容,而只进行浅表层次的自我情况的介绍。第二,自我暴露的对等律。自我暴露的进行要随着人际关系的不断深化而逐渐加深。一方进行自我暴露以后,另一方也应作第九章 大学生心理问题及自我调适相应的相同程度的自我暴露,由此相互对应地深化下去。不能不等对方做出相应反应就彻底地将自己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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