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9日,由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正式发布,并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节能服务行业第一项国家标准,旨在为节能服务产业快速有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并为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重要技术依据。从该标准正式实施起,无论是申请财政补贴,还是申报税收优惠,《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一直是各类政策适用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技术规范,也是节能服务公司的基本操作指南。但在《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中,仅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一种,也就是说只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项目可以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和享受税收优惠,这对采用其他模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来说是一种极大的限制与发展制约。 新国标 将于2020年10月1日 正式实施 经过十年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也不断丰富和发展,除了节能效益分享型以外,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20年10月1日起,新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20)将正式实施,替代旧标准。 此次修订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对合同文本的修改,不仅完善、修订了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文本,而且新增了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的参考合同文本。 作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绝对权威推广和引领机构,以及新旧两版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的主要起草单位,此次修订倾注了他们的大量心血。 |
|
来自: Xu13321121702 > 《合同能源管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