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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只讲了一半的故事:4岁让梨的孔融,上演了怎样的悲剧人生?

 蜗牛看西游 2020-09-14

文/峨眉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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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语文教材(人教版)里的那篇课文《孔融让梨》吗?内容如下: 

孔融是东汉时期的文学家。他从小就十分懂事。

孔融四岁那年,有一天,母亲端来一盘梨给孩子们吃。几位兄长让孔融先拿。孔融看了看,拿了一个最小的。

父亲看见了,问孔融:“盘子里那么多梨,你为什么不拿大的,只拿小的呢?”

孔融说:“我年纪小,吃小的,大的让兄长吃。”

教材注明故事是“根据《后汉书》李贤注相关内容编写”,我查了一下,李贤注解的《后汉书·孔融传》中的《融家传》确有这样的记载:“年四岁时,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四岁的时候,和哥哥们一起吃梨,孔融总是拿小的吃。有大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回答说:“我年龄小,食量小,按道理应该拿小的。”由于孔融这么聪明早慧,很小就懂得这样的道理,宗族亲戚们认为他是个奇才。

也就是说,李贤专门将孔融让梨这件事,以注的形式对《后汉书》作了补充。

李贤就是章怀太子,唐高宗李治和女皇武则天的儿子。他召集文官注释《后汉书》,史称“章怀注”,是非常重要的史料,具有较高史学价值。古今许多名家都认为李贤注书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偏重于事实的补充。尤其是清代学者王先谦称赞“章怀之注范,不减于颜监之注班”,将李贤的注释比肩颜师古注释班固《汉书》,可谓评价极高了。

其实,在《世说新语笺疏》中,也有关于孔融让梨的相关记载:“融四岁,与兄食梨,辄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小儿,法当取小者。’”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孔融四岁的时候,和哥哥吃梨,总是拿小的吃。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回答说:“小孩子食量小,按道理应该拿小的。”

两相印证,基本可以认定,孔融让梨并非被杜撰出来的,孔融小时候的确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乖孩子。

作为盛唐时期的太子,李贤显然觉得孔融让梨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素材,不该被遗漏、被忘却,这样的公序良俗应该得到遵守,这样的事迹应该千古流传。

如李贤所愿,孔融让梨一代代流传至今,还被编入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语文教材(人教版),成了孩子们在最重要的人生起步阶段学习的好榜样。而《孔融让梨》也的确令人终身难忘,发挥了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比如我,现在已经快奔四的人了,仍然还清楚地记得。

然而,真实的历史往往复杂而残酷,人性往往也复杂而多变,有时我们只看到了其中一面,而忽视了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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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只知道孔融小时候的事迹,却不知道他后来的事。就是这样一个乖孩子,长大以后实际上干了很多让人匪夷所思的事,说了很多让人难以置信的话。

《艺文类聚》卷八十五引:“孔文举为北海相,有遭父丧,哭泣墓侧,色无憔悴,文举杀之。……哭而见杀者, 以为形悲而心否。”《太平御览》二百六十二引《秦子》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也就是说,担任北海相时,孔融有一天在路上见到一个人在坟头哭泣自己死去了的父亲,停下来仔细观察,发现那人似乎哭得不大动情,脸色也不怎么憔悴。于是,毫不留情地将其抓到官府,以“不孝”的罪名给杀了!

 《艺文类聚》是唐高祖李渊下令编修,给事中欧阳询主编,是现存较早、较完整的大型类书,也是“唐代四大类书”之一;而《太平御览》则被誉为“宋四大书”之一。以上记载应不虚假。

从这件事来看,大家有没有觉得孔融所为与他小时候那种谦让有礼的“画风”大相径庭?

东汉那个时候,不孝确实可以被作为一项大罪,因不孝被治罪下狱甚至掉脑袋,也不是什么怪事。但那丧父之人明明悲伤得哭了,在坟边哭着不走,怎么就被孔相硬生生认定为不孝了?他是何其无辜、何其冤枉啊。

那人被杀之前,有没有为自己辩护,不得而知。但从孔融如此干脆利落地予以处决来看,即便是那人有什么辩护,孔融也肯定将其怼回去了。说你不孝你就不孝,孝也不孝。理所当然该被诛杀。

可怜那人刚死去的父亲,如果泉下有知,一定不愿意看到儿子在自己的坟头哭泣时,莫名其妙地被冠以不孝之罪。要是能从坟里跳出来就好了,他一定会死死抱住孔融大喊哀求:“求求你放开我儿子,他没有不孝啊!”

评判儿子孝与不孝,做父亲的最有发言权,但孔融可不管这些。

毕竟死人无法复活,那父亲的亡灵唯一能做的,恐怕就是在坟里嚎啕大哭了!

如果孔融能看到亡灵,不知他会不会认定那亡灵哭得是不是足够悲伤?如果他真的能听到那亡灵的哀求,不知他会不会手下留情放了那丧父者?

生硬、古板、刻薄、残忍,扣得一手高帽子,这是我们认识的孔融吗?

从孔融后来的一些惊世骇俗的言行看,其实这都还不算啥。

3

史载,孔融被一个叫路粹的人告状指陈,曾经向祢衡大放厥词,公开宣扬“亲子无亲”“父母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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