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小说】庾宗庆《来喜》 【作者简介】庾宗庆,1982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系,2001年出版美学专著《情感与生存——艺术本体论》,现为重庆大学客座教师。 ————————————————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 这是一篇关于狗的科研报告,如有主观成份,纯属修辞问题。 那天早上,老婆跟我吻别,婀娜着出了门。我走到阳台上,一夜狂风骤雨,把空气中的尘埃都洗干净了,阳光变得特别透明,可以看清很远的地方,一直看到我从未见过的天边。我油然而起诗兴:昨夜西风凋碧树,独在高楼,望断天涯路。手机铃响了,老婆来电。 老婆说:“你快下来!” “什么事?”我心里一惊,那种语气人命关天。 老婆说:“我在楼下,我跟李老师在一块,一只小狗,冷得发抖,好象眼睛也有问题,你快下来看看!” 我套了条便裤,赶紧出门。 老婆和李老师等在楼下大门口,她们脚下有一只黄毛小狗,脏兮兮的,垂着头,瑟瑟发抖。 老婆说:“你处理一下,我们上课去了。” “你让我把它收留了?”我提高嗓音,追踪老婆离去的背影。 “你看着办。”话音未落,人已远去。 我看着小狗,很脏,浑身金黄色的长毛,四蹄踏雪,满眼惊恐,眼睛没受伤,眼眶周围粘满了眼屎。它四肢趴在地上,象是断了腿,还在不住地颤抖,不知是冻,是饿,还是得了不治之症。我担心它是得了不治之症,不然谁会在风雨之夜抛弃它。 我无暇多想,双手提起它的前腿返回电梯。顺便看了一下,男性。 这狗长得一本正经,无辜乖的样子。我不知道它的品种,肯定是杂交的,但主流血统是什么?英国?法国?西班牙?根据我的经验,看头形和四肢,应该是长大也属小型犬。我喜欢狗,但它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喜欢大型短毛犬,形象怪异点的。 不管怎样,它也是生命,跟我一样,作为生命,我们是平等的,不过它属于弱势群体。在人类面前,所有的动物都是弱势群体。 我和风雨之夜的弃狗有缘。小时候到农村外婆家玩,一天清晨,天还在下着冷雨,一群孩子在屋檐下围成圈叽叽喳喳。我凑近一看,馒头大的一只小狗,白底黑花的毛,浑身被雨湿透,站立不稳,抖得让人生悲。一个大点儿的孩子倡议:谁给它一碗稀饭,它就是谁的。那年头,省一口稀饭给狗吃不容易。我赶紧跑回家,端来半碗稀饭放在小狗面前,那狗就成了我的。我一个星期就让它长得生动活泼,第二个星期它就不见了。后来听人说,是我三舅公顺手牵狗把它带走了。三舅公住在邻村。我找三舅公要狗,三舅公说,你过几天就要走了,还是我来养它吧,你想它就过来看看。三舅公的话很有说服力,为了狗的幸福,我放弃了权利。三舅公给那狗取名叫花花。 我把小黄狗放进屋里,它在地上趴了一会儿,站起来颤颤地顺着墙根往角落里走,一直钻进饮水机和墙壁之间的缝隙里。看来它的腿没有受伤,颤抖是因为恐惧。得先给它安个窝。我在屋里到处找,找出一块闲置的擦脚垫,铺在卫生间外室一角。我说:“狗狗,出来。”狗不理。我只好把狗从缝隙里拖出来,放到垫子上。狗立刻贴着墙,蜷缩着躺下。怕它冷着,我又从衣柜里找出一件旧棉衣,剪掉一只袖子,再把袖筒剪开,把它铺垫子上面。不能过于奢侈,长远地看,它还会消费掉大量的旧衣服。 下一步是吃。我打开冰箱,上上下下找了一遍,看来只有试试酸奶。我把酸奶用微波炉打热,指尖试了一下温度,微温。我找出一个小不锈钢碗,倒一点酸奶进去。我把碗放到狗窝边说:“狗狗,吃。”狗不理。我把碗递到它嘴边,它仍然无动于衷。我把它的头朝碗里按,它退着屁股直甩头。我想,完了,果然有病。转念又想,也许它是一条好狗,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我蹲在它面前,跟它说话:“你是谁家的狗狗?你叫什么名字?谁把你抛弃了?你自己迷了路?别害怕,我会好好照顾你。”我当然知道它听不懂我的话,但它听得懂我的语气,动物世界的通用语言,我得对它表示友好。可是我不善于跟狗交谈,又问:“说,你叫什么名字?我不能总叫你狗狗吧。好吧,你不会说,我也不知道。这样,我来给你取个名字。” 唤小孩子的时候,经常叫他狗狗,或名前名后带个狗字,属于昵称。唤狗的时候就该有个类人的名字,双向交流。叫它什么呢?给狗取名应该是有讲究的,它多少代表了主人的品味。狗狗不期而至,一个“来”字首先入选,来什么?来福?来宝?来财?世有狗带财之说,但把发财的希望寄托在狗身上未免有些滑稽。猛想起一部西片中有只苏格兰牧羊犬叫莱西。来喜?想起喜来乐,顿时树立了信心,对,就叫来喜。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移民的时候用不着再取个洋名儿,一个狗名,两个字,学贯中西。 我对狗狗说:“来喜,从现在起,你就叫来喜,听见了吗?来喜。” 来喜呆呆地看着我,无精打采。我得再想想办法。我又回到冰箱。冰箱里有一些吃剩的香肠。我拿了一片,打开热水冲一下,一为升温,二为冲淡一点盐份。我知道咸猫淡狗的口诀,据说狗吃咸了会掉毛。 我又回到来喜身边,说:“来喜,试试香肠。”来喜没有反应。我把香肠递到它嘴边,它张嘴咬住,头一摇一摇地嚼起来。哈,有戏!他妈的,你喜欢吃香的!我看着它吃完,又拿了一片香肠,如法炮制。来喜又吃掉了。我说:“来喜,乖。”来喜摇尾巴。 我想该到农贸市场买点狗食,如果有人来认领,我就把来喜还给他,把狗食也送给他。我在卧室里一边换衣服,一边唤来喜。来喜没反应。我知道来喜还不习惯它的新名字,不厌其烦地唤。来喜终于过来了,它不再颤抖,还摇着尾巴。大概它听我唤了半天,不见其他动静,断定是唤它了。我挠挠它的腋窝,说:“来喜,乖,你知道你叫来喜了?” 中午,老婆回家,一进门就问:“狗狗呢?” 来喜感觉来者似乎熟人,怯生生走出来,尾巴试探地摇。 老婆问:“怎么样?” 我说:“没事儿,吓坏了。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来喜。” “哦,来喜。吃东西没有?” “吃了,我到农贸市场给它买了狗食。” “什么狗食?贵不贵?” “鸭肝,两块五一斤。” 老婆似有话说,我赶紧补充:“一斤够它吃十来天。” “哦——该给它洗个澡。” “明天吧,今天它吓坏了,我怕洗澡再吓着它。” “不等明天,这么脏,把屋里都弄脏了。” “好吧。” 我准备洗澡水,老婆找毛巾,找不到旧的,便拿出一块新的来。我说:“再找找,还是找块旧的。”我有点心虚,仿佛是我自己暴殄天物,低调的日子才过得长。老婆说:“就用这个,不过就两块钱一张。”一副嫌我小气的样子。 我把热水放到盆子里,倒点洗发液进去,再用手搅起泡沫,水就准备好了。我把来喜抱进去,它很顺从,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我慢慢地把它往下按,边按边轻柔地说“蹲下、蹲下”。水浸到哪儿,哪儿的毛就立刻深深地塌下去,象河水浪卷沙岸,等全身浸湿,来喜便小了三分之二。 我给来喜洗完澡,老婆已经把电吹风准备好了。吹风一开,来喜立刻感到不安,挣扎着想跑。我一手控制住来喜,一手提着吹风给它吹毛。来喜浑身战栗,电吹风在它耳边轰鸣,热气在它身上绕来绕去,它肯定在想,完了,他们要吃烤狗肉了! 来喜的毛吸水性极强,毛巾只擦掉毛表面的水,大部分的水还在毛里面,把狗毛吹干可真是一件极考耐心的活儿。我说:“来喜,这是在南方,火炉重庆,你穿这么厚的衣服干什么?”我吹得不胜其烦,总算把它吹得大体象个狗样儿了。 我一放手,来喜立刻跑开,跑一段站定,一抖身子,毛根根地立起来,象个金黄的绒球。 来喜喜欢撵脚,尤其是饿了的时候,简直寸步不离,撵得我想唱歌:月亮走,我也走。我是月亮,来喜是我。被贴身随侍的感觉真好,有如皇上。真的象皇上,召之即来,呼之即去,令行禁止,至高无上。不过,世间一切皆是生意,作为交换,我为它做了世上最低贱的工作,清洁工,而且是打扫厕所的。 这是没办法的事。我每天清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满屋子巡查一遍,清除地雷。来喜布雷象李云龙打仗,不讲章法,没有定数,大的小的,干的稀的,门口、过道、客厅、书房,防不胜防。来喜进门的第二天早上,我缺乏警惕性,看见书房地上有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以为什么掉到地上了,伸手去捡,一摸,软的,方知是狗屎。 老婆看在眼里,忍在心里,她对来喜说:“来喜,你到处拉屎撒尿,我们就只好把你送人了。” 我左右为难,送了来喜,我舍不得,再说也不一定送得出去。它跟我一样,相貌平常,找个喜欢它的人不容易。其实,老婆也喜欢狗,障碍一直是狗屎。 我对老婆说:“教育为主。” 我语重心长地对来喜说:“来喜呀,你们狗什么都好,忠诚、温柔、聪明。你们狗和人类最大的矛盾就是你们随地大小便。人是讲卫生的,我知道狗也讲卫生,可是人不在你们的地盘拉屎撒尿,你们却在人的地盘上随地拉屎撒尿,这不公平,对不对?你们要是改了这个坏习惯,那就到处都受人欢迎,那就世界不仅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 老婆笑了。 狗屎也有它的可爱之处。 做错了事难免挨打,来喜很狡猾。在可打可不打之间,它跑,不跑,难免一打,跑了,可免一打。但如果它知道这顿打非挨不可,它就不跑了,乖乖地趴在地上,连下巴都贴在地上,标准的五体投地。它知道表现好可以挨得轻点。 来喜不喜欢孤独,我玩电脑的时候,它过来蜷在我的椅子脚边,蜷得无聊了,伸个懒腰,到其他地方转一圈,还是无聊,又回来蜷着。我玩累了或干不下去了,就和来喜说说话。我一开口,来喜就来精神了,那样子说,嘿,我恭候多时了。我和来喜的话越来越多,从吃喝拉撒,到世态炎凉,说想说没人听的话,说隐忍着不便人前说的话,甚至说到哲学。总之,无话不谈。跟来喜交谈有一个好处,它总是耐心地听,从不反驳你,我跟人说话从没有这样顺畅过。我说得兴高采烈的时候,来喜也眨巴着眼睛,摇头晃脑。有时我问它:对不对?是不是?来喜也会做个回答,或扬一下头,或两个爪子啪嗒啪嗒拍地,有时还“嗯”一声。 我跟来喜说话也说出些心得来。有些思想,不写下来,不说出来,就象流水浮云,流过了,飘过了,了无痕迹。嘴里一说,脑子里就留下个副本,有形了。 思想的火花是碰撞出来的,说着话,上句出来就象拔出个萝卜,根儿上总要带些泥沙出来,聚沙成塔,说不定就成了宏篇巨制。这个道理地球人都知道,可想说话的时候不一定碰巧就有个合适的人在。有了来喜就开心了。 有时,来喜也嫌我话多,我说着说着它就睡了。我骂一声“狗杂种”,蓦然发现自己居然说出了一个真理。 从收留来喜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的狗缘到了。以前说养狗,都是我的主意,老婆总投反对票,现在好了,老婆自投罗网,引狗入室。我心里窃喜:老婆啊老婆,恻隐之心岂能逞一时之快。 临近周末,想到儿子要回家,先给他个思想准备,我给儿子发去短信:家添一丁,曰:来喜 儿子回信:狗?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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