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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枥|血色浪漫

 书飘香逸 2020-09-14

    从小父母管得严,奶奶对我的严厉,也丝毫不亚于他们,我在那种家庭环境中长大,不知不觉养成了胆小的性格。小时候不管和谁打架,只能输不能赢。要是打赢了,让父亲知道,他的手比别人打我还要重。我很调皮,经常在外面惹事,难免要打一些架。开始一般都是我赢,后来看到对方不依不饶,只好不动手,老老实实让人家打几下,省得把状告到父亲那里。

    因为从小受压制的原因,我表面看起来非常老实,不管是谁都觉得我软弱可欺。离开父母到外面读书,我开始热衷于锻炼身体,练武也很勤奋,心里始终幻想着,有朝一日在受到别人挑衅,或者路见不平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一展身手,享受那种狂野刺激的血色浪漫。
    在我的骨子里面,有父母从小打下的清晰烙印,让我和别人争斗的时候,多半是以忍让为主。我想这样也好,练武本身是为了强身健体,只要向对手证明你比他强大就行了,没必要一决胜负,除非在生死攸关的时候。
    朋友都这样评论我,说我发起脾气来,看上去有火山爆发的气势,但从没见过我真正出手打过人。他们的意思,好像是说我没有打人的胆量。没有就没有吧,我宁愿别人说我不会打架,也不想把人打成什么样子,经常在练功房打沙袋,自己拳脚的分量心中有数——因为打架这种事,一旦动起手来,不是你想停就能停下来的。
    因为我曾经有过那样的经历。
    那年在收费站打了一架,《三峡晚报》用一整版刊登了我的“英勇事迹”。那时正在播放电视连续剧《天龙八部》,晚报的一个叫什么的记者,把我描写得像《天龙八部》里面的乔峰。我看过那篇文章,觉得他在写之前,至少应该采访我一下,抛开记者的职业道德不说,我会把使用的什么招数,告诉他用专业术语表达出来,免得让武林中人看了笑话。我这个记者眼里的乔峰,因这事被单位撤职降级,还到拘留所住了三天。反正,这种经历越多,我就越来越老实。人都是一步步长大的,就像开车一样,车龄越长的人开得越慢越谨慎,因为他们遇到过的险情,比才学开车的人多多了。
    九十年代中期,老家的河溶镇酒厂出了一种用茶杯装的枸杞酒,那种酒度数很高,一帮同事把我喝醉了。将近黄昏很晚了,我仍在醉意朦胧中,听见外面有人敲门,我醒了,还以为是第二天早上呢。
    两个兄弟来找我,说他们一个朋友的东西被人偷了,怀疑是附近几个民工干的。我一听就知道他们的意思,这两个兄弟,平时喜欢帮人打架,我是国家工作人员,打架从来不叫上我。既然说去找东西,肯定是让我带上狗帮他们破案。
    我养的那条德国牧羊犬,是一个朋友的亲戚从汉阳警犬基地弄回来的。我稍微训练一下,它就学会了很多科目,搜寻一般的物品应该没有问题。借着尚存的酒劲,我答应带上狗跟他们走一趟。他们怕吃亏,走之前顺手把我借来做狗棚的斧头和一把玩具匕首带上了。
    丢失的东西没找到,我那两个朋友却被对方一大群人赶得飞跑。我是带狗来帮他们找东西,不是来打架的,看到他们狼狈地跑远,我带上狗,坐一辆机动三轮车回家了。
    不一会,那两个兄弟也慌慌张张跑到我家,说这回惹上大麻烦,快要把人搞死了!
    他们被那群民工赶上一条绝路,无奈只好背水一战,掏出从我家里带去的斧头和匕首,对着最先冲上来的人一阵乱砍乱捅。那个人没来得及还手吭声,立马倒在血泊中……
    我说你们洗一洗,再出去躲一阵,我到医院那边看看人伤的怎么样。临走前,他们把使用过的斧头和匕首丢在我家里。
    刚出门,一群警察正好和他们狭路相逢。他们是通过带我过来的三轮车司机,找到这里来的,经过带来的人指认,马上喝令那两个兄弟跪下,从背后给他们戴上手铐。
    我在这种事情上的确没有经验,还打算带他们一起吃顿饭,再让他们跑路的,没想到这么快眼睁睁看着他们被抓走,剩下我兀自站在空荡荡的街边。我看事情已经搞成这个样子,知道事情已经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了,决定先把肚子解决了再说。我回到屋里先把狗喂好,然后自己去找吃的。
    刚出门,警察赶到,问我是不是那个牵狗的人,我说是的。其中一个人领导模样的人说:“格老子把他也给我带走!”说完要我跪下。我说我又没打架,你们凭什么抓我,还要跪下。那人拿枪指着我的头,说再不跪下他就开枪了。我说你吓哪个,要开就开吧。我这句话让他气得青筋直爆但也无可奈何,只好收起枪,让两个警察把我带到派出所。我走的时候听见他在后面愤愤地说:“看老子这回怎么整你这个小杂种!”
    那两个警察知道我是有单位的人,不会逃跑,没给我戴手铐,让我坐上一辆摩托车,一个警察坐在我后面,把我夹在中间,一路骑到派出所。
    我中午喝的酒还没全醒,一进去就大声嚷嚷,问他们要了解什么情况,问完了我好回家,我管着集贸市场的税收,明天一早还要去收税呢。
    那个用枪指着我的头让我跪下的人也跟着进来了,他嘿嘿笑了几声,说你这个小杂种,还在想明天去上班,我怕你这辈子都上不成班了!
    他们把我带进一楼的屋子,好像是一套两室一厅,在厅里面,要我解下裤带和鞋带交给他们,然后把我关进最里边的屋子。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解下裤带和鞋带。先前里边已关了两个人,他们告诉我,警察收走裤带和鞋带,是怕我用这些东西寻短见。
    我凭什么要寻短见呢?虽然酒还没全醒,但记得很清楚,只是带了一条狗帮我的兄弟去找东西,真的没想去打架,更没有动手。我没做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自己的事,干嘛要自绝于党和人民呢?
     关我的那间屋子很小,像是一个储藏室,里边还有两个人坐在用砖砌的水泥台子上。我的酒仍然没醒,经过下午和晚上的折腾,实在想睡觉了,旁若无人地躺上水泥台子,咕哝一句“我要睡觉了”,即将进入梦乡。
    先关进去的一个小伙子把我叫醒,要我看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问我这是你睡的地方吗?我起身看了一下,这一躺,把台子几乎占了大半——按理说我是新犯子,这里是老犯子睡的地方。早先听人讲过号子里面的事,在那里面凡事都有规矩的。 
    另外一个长得像香港演员吴镇宇的小伙子,马上制止发我脾气的人,说他认识我,我的一个朋友是他的好兄弟。我不禁感慨“天涯何处无芳草”,就算不经意涉足这种地方,居然也能遇上一个兄弟。就这样,我们三个人挤在狭窄的水泥台子上,一夜睡到天亮。
    早晨的亮光从一个又高又小的窗子里透进来,窗子上面焊着很粗的钢筋。瞌睡醒了,酒也醒了,慢慢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情,想起拿枪指着我的警察,说过要好好修理我,知道这次要在里面多待几天了。就在不久前,我听见一个警察喝酒后发飙,说他想把哪个弄进去,就可以弄进去,根本不要什么证据。当时正值我国的九十年代中期,司法队伍的法律意识真是空前的差,最近全国关注的聂树斌案件,就是在那一年发生的。
    第二天提审我,昨天拿枪指着我的人,故意脱下外衣,让我看见他身上的枪,对我说:“听说你会一点武功,有没有我的枪厉害?”这个人的神情和语气,表露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后来知道,他是这个派出所的副所长,公安系统有名的“吊子”,他去抓人,想要谁跪下就得跪下,还没听说拒不下跪的。像我这样的硬骨头他是头一回碰上,因此发誓,一定要把我整得服服帖帖。
    第一次做笔录,我把能想出的情节,全部如实说了一遍。睡到半夜,一个警察让看守把门打开,我被带进二楼的办公室。那个副所长,还有几个警察,严阵以待守在那里,看他们那副架势,像是恨不得把我马上送上刑场。
    副所长一眼看出,我是大大方方走进来的——没用手提裤子,脚上的鞋也不是拖拖拉拉。警察收走了我的皮带和鞋带,出事那天中午在餐馆吃饭,每人面前有一块手帕。他们没有搜我的口袋,我把手帕一条条撕开,搓成绳子系在牛仔裤和运动鞋上。副所长指着我对做笔录的警察说,你们看这个人不是一般的聪明狡猾,一定要好好审,千万不要被他耍了!
    我是不傻,但我是第一次进这种地方,在单位分管城区几个集贸市场的税收,每天有一大堆事情等着我去做。副所长突然态度变得和蔼,他说之所以半夜把我叫来做笔录,是想早点把口供录完,让我回单位上班。并且说要是我按照他的要求回答问题,保证明天放我走。
    他们从头开始询问我每一个细节。副所长问我的狗咬人没有?我说没有。他说为什么不咬人?我说不发口令它不咬人。他问让狗咬人发的什么口令?我说“袭”。他不懂,我给他解释,是“袭击”的意思。他让我再说一遍,我说“袭!”
     副所长的眼中顿时大放光芒,马上对做笔录的警察说:“记下来!赶快记下来!你们都听见了,他说了‘袭’!”
    我说我没有对狗说“袭”。
    他依旧沉浸在兴奋当中,他说我说的一点没错,的确不是对狗说的“袭”,因为在座的人民警察都是人。
    我心想,像这样下去,你们都是人,我很快就要不是人了,于是我一句话都不说了。副所长说,从现在起,我一句话不说他也可以把我送到看守所刑拘了。狗没咬人,那是狗的事,关键是我命令狗去“袭”了。还有一个重要的证据,他们已经在我家里搜出斧头和刀,并且那两个兄弟交代都是从我家里拿的东西。也就是说,是我向他们提供了作案工具,又带狗去助纣为虐,而且对狗发出过了咬人的口令。
    他们让我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按指印,我说我没有说过那些话。副所长说,这么多人全都听见了,我想翻供,那是不可能的。又说我要是把字签上,保证明天就放我出去。于是我懵懵懂懂地签了。
    我痴痴的等他们第二天放我,等了三四天,谁都没有来见我,母亲找到这里,他们也不让见。母亲只好在外面对我喊话,她说儿子你要坚强,妈妈相信你是无罪的……
    和我关在一起的两个人,也陆续放出去了,他们听说了我的情况,让我以后不要再听警察的诱惑,千万不要相信他们什么交代了就放人的话。天气越来越冷,长得像吴镇宇的小伙子走之前把军大衣留给我。他是因为帮人打架抓进去的,我感激他对我的照顾,同时体会到,只要你是个好人,在什么地方都会遇上对你好的人。
    自从关进那间屋子,整整一个星期,除了两次提审,我只出去过一次。水泥台子对面的墙角有一个粪桶,关在那里的人,大小便全部拉在里边。眼看快要满了,看守让我提出去倒掉,我在前面走,他在后面像押送犯人一样跟着我。也许在里面时间待久了,感觉好像真的成了犯人。那天天气晴好,艳阳高照,我尽情享受这初冬的阳光,大口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仿佛置身于童话一般的世界。
    剩下我一个人在那间昏暗的屋子里,借着铁窗透进来的光亮,我把一张纸卷成棍状,将墙上的苍蝇一只只戳死。天冷了,苍蝇也知道它们熬不过冬天,木然呆在墙上任我对它们处以极刑。四面墙上的苍蝇被我戳得剩下最后几只,我再也舍不得戳死它们,还希望窗外再飞几只进来,可外面也已是冬天,连陪我玩的苍蝇也没有了。我守着剩下的几只苍蝇,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朋友,从早到晚,细心观察,像研究进化论的达尔文先生。
    早上,看守打开门上的小窗,递进一个馒头;中午,什么都没有;晚上,一只碗装着食堂的剩饭剩菜,还是从那个小窗子中递进来,我已饿得筋疲力尽,把这些残羹冷炙当做上帝赐给的食物,但来不及做祷告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他们把我单独关在这里,不让我与外界有任何接触,后来听说把我的材料报上去了,想把我定为刑拘,最终因为缺乏有力证据没有通过。关了六天以后,什么也没有说又把我从那间屋子里放出来。我一句话也没有说,低头钻进单位派来接我的车子。车启动了,回头看一眼关我的地方,莫名升起一种依依不舍的感觉。
    因为那真是一个让人静修的地方,我一个人在里面,仔仔细细把曾经走过的路程从头到尾回忆了一遍,感受到世事无常人情冷暖,从那以后,再也不憧憬所谓的血色浪漫了。                                                                                                      2016年12月21日

【作者简介】
  晏枥
《福泽五洲》长期征稿,投稿附带相关图片,及作者简介,欢迎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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