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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籍人士登记结婚的最新流程-上海

 大耳朵的史努比 2020-09-15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官方和民间与国际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涉外婚姻数量日益增多。其中,涉外婚姻登记是令大家最烦心的事情。那么,对于上海新人来说,上海涉外婚姻结婚登记程序是怎样的呢?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疫情当前,涉外婚姻登记采取网上预约形式进行办理,预约成功之后,在预约时间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预约方式如下: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址: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grWork.do,选定“婚姻登记”中的“涉港、澳、台、华侨和外国人婚姻登记(结婚登记)”,点击“立即办理”,按照步骤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预约登记。

预约登记时,需注意“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协议”:

· 1、预约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当事人(男女双方,下称当事人)至少一方是上海市户籍人员。

· 2、预约办理日期为次日起一个月内的任一工作日,当日约满为止。

· 3、预约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如实、准确填报当事人的信息,选定办理日期、时段,完成预约程序,取得预约号则预约成功。

· 4、预约人填报当事人信息有误或不实,视为预约不成功。

· 5、预约成功当事人应在预约日期、时段(可适当提前)到婚姻登记机关报到,婚姻登记机关将尽量在当天所选时段内受理(办理)婚姻登记申请。

·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相关程序和内容,不得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7、本协议解释权归上海市民政局。


其次,预约成功后,准备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材料如下:

1. 本市居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以及本人有效常住户口簿 (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2.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来往内陆通行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3. 出国人员、华侨 本人的有效护照

4. 外国人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5.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经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 出国人员、华侨 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7. 外国人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8. 外文证明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认证翻译机构:博雅翻译(上海)公司、上海朗传翻译有限公司021-52655155

9. 合影证件照(申请人自备)

10. 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统一填写)

最后,预约成功,且资料准备齐全之后,将所有资料带齐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地址:上海市漕宝路80号(光大会展中心D座)三楼

婚姻登记机关交通:43,92,地铁一号线

特色服务描述: 提高婚姻家庭幸福力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备注:您如有需要可在预约日前携带规定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来我中心,我们将帮助查看,以便您能在预约日顺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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