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小兴安岭晴空澄碧,农场的麦场上站满了刚进场的新知青。十七八岁的小青年一脸稚气,眼神里透着好奇与期待。黝黑脸庞的场革委会主任铁塔似的矗立在土台子上,手持花名册一一分配知青们的去向。
“戈帆!”
“到!”
“去二连二排马厩班。”
马厩班?顾名思义不就是养马的马伕吗?眼看着其他同学都去了生产一线的“战斗连队”,而我却是归属后勤部门的马厩班,心里老大的不情愿。马厩班班长姓宋,是一位退伍老兵。他见我面露沮丧,拍着我的肩膀说,小伙子可别瞧不起咱这弼马温啊,关键时候可是能派上大用场。
宋班长把我带到一匹高头大马面前说,从今天起,它就归你指挥了,你可要好好对待它啊。我抬头一看,顿时热血涌上头顶。这是怎样的一匹马啊!油汪汪的鬃毛在阳光的映照下泛着耀眼的红光,像一团火直刺我的双眸。四个大马蹄子小磨盘似的牢牢扎在泥土里,两只铜铃般的大眼睛射出灼人的光芒,扬起头来足足高出我半个身子。我脑海中闪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肖洛霍夫在《静静的顿河》中描写的那个放荡不羁的葛利高里在阿克西尼娅面前耀武扬威时骑着的铁定就是它。不知为何,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宋班长把手中的缰绳递给我说,这是一匹纯种俄罗斯红鬃马,名叫“火烧云”。是江边乌云乡的农民用粮食跟对岸苏联农民换来的。它聪明,通人性,肯出力,是咱连的宝贝。你跟它处久了,就知道它的金贵了。从这天开始,我跟“火烧云”的命运便拴在一起了。每天天不亮,我就牵着它沿着库尔滨河漫步。绿草茵茵,微风习习,晨曦中一个身着“橄榄绿”的年轻人摆成“大”字平躺在青草丛中,旁边站立一匹周身燃火的骏马,脚下是湍流不息的河水。这场景绝对是一幅色调鲜明的美丽图画。时间愈久,我跟“火烧云”的感情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