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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卧🐯湾】马誉炜|从剪辫说到纠风●马达轰鸣

 我的卧虎湾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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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解放军报》2016年9月19日"学习与研究″专版。责任编辑 张心阳

曾几何时,中国人以剃发蓄辫为时尚,满清贵族统治者还把此举当作统治中国的重要象征,剪辫被视为叛逆。历史上曾经爆发过“留头不留发”与“留发不留头”的激烈抗争,不知有多少汉族人为此丢了头,最后以汉族臣服告终。年深日久,人们对剃发蓄辫习以为常、安之若素,尽管许多人都已意识到蓄发很不卫生,也不适应近代社会生活的需要和时代潮流。直至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以孙中山、陈少白等为代表的军、学界得风气之先者留学归国后,剪辫风才日渐兴盛。
据史书记载,在广西容县珊粹小学读书的黄绍竑等十几位小朋友,受从日本等国留学回来的长辈鼓动而剪去辫子,黄当晚唯恐父母知道,偷偷捏着已经剪断的辫子睡觉。次日一早,此事就传遍全村,黄母为此急得大哭不止。被誉为“民国第一外交家”的顾维钧当初赴美留学的想法曾遭到母亲强烈反对,顾决定后剪了辫子,用丝带扎好放在纸袋里带回家,交给母亲。母亲大吃一惊,接着也是大哭一场,即把辫子当作珍贵物品锁在衣箱里。
从剪辫易陋俗可以看出,即便是陈规陋习,一旦约定俗成,形成气候,就会改变人的理念态度,习非为是,习惯成自然。甚至进入人生观、世界观的层面,根深蒂固,不易纠正。
翻看近期各地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现,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的高压之下,一些地方在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活动中,仍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譬如:“公务接待中把高档香烟编号为‘菜名’,高档白酒装到矿泉水瓶里”,“一个月公务接待竟达48次,以工作日来算,平均每天两次公务接待”,“一次公务接待9人,陪餐者达17人”,“某村支书宁可被免职、受处分,也要为其儿子大办婚宴”,“某街道党支部书记违规为母亲操办寿宴”等等。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收敛,严重违反党纪政纪被双开的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武红军直言不讳地说:“两天没有饭局就好像缺点儿什么。”这些,都说明反腐纠“四风”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的人如同剪掉清人的长辫子一样,对“四风”万般留恋,固守顽疾。
增强明辨是非的政治自觉。有的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收敛、不收手,原因在于思想认识不端正、有误区,总认为“吃点儿、喝点儿、拿点儿、收点儿”不是什么大问题,小节无害,只要不犯大的错误,有点小问题,群众看见也无所谓,组织上也不会追究。然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针尖儿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一个人不拘小节,在小节上守不住,就有可能丧失警觉,腐蚀灵魂,瓦解斗志,在大问题上跌跤子、栽跟头。因为有些小问题并不小,仅以吃喝为例,如果把过去每年用于吃喝招待上花的钱累加起来,那个数字是相当惊人的,既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巨大损失,也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记得很早以前就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老婆背靠背……”,可谓是对大吃大喝现象的极大讽刺和鞭笞。现实中,许多腐败分子都是从所谓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他们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灯红酒绿中丧失了人格,逐渐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一步步放纵自己,欲望的闸门越开越大,越来越难关上,在大是大非上完全失守,直至陷入腐败犯罪的万丈深渊。纯正作风,树好形象,珍惜拥有的政治生命,必须谨小慎微,防微杜渐,从思想上认清是非曲直,自觉摈弃庸俗的特权思想和错误的思维方式,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促进派。
强化提纯党性的觉悟与能力。一名党员干部,仅仅做到不敢违规违纪还远远不够,必须做到从心里就不愿才行,在廉洁自律、弘扬新风正气上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最高要求。重视锤炼党性、增强党性,不断强化提纯党性的觉悟和能力,是党员干部一生一世的事情,贵在自觉,贵在经常,贵在有恒。有了坚强的党性,就会在涉及个人利益的各种诱惑面前,分清是非,能够做到壮士断腕、舍小顾大;工作中遇到困难矛盾时,就会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就不会被香风臭气所熏倒,不会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抱朴子》有言:“洗心而革面者,必若清波之涤轻尘”。共产党人是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仰的人,理应使自己脑清、心静、手脚洁净,不断给自己“补钙”“充氧”“充电”“加油”,保持很高的党性纯洁度,具备优良的思想和工作作风,浑身透着正能量,有着不竭的前行动力。要用党的创新理论和优秀传统文化“洗心”,净化心灵,纯洁道德,增强把关定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随时搞好自我反省、自我调节、自我净化,彻底赶走窃取清静本性的“心贼”,以强大的政治定力修成“金刚不坏之心”。应勤洗脸和手脚,管住口、腿、手,坚持党性原则,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营造敬畏法纪的思想境界。官有所畏,业有所成。即便是一个普通群众,遵纪守法也是做人的底线。没有这个底线,终将一事无成。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绷紧法纪这根弦,时刻想着党纪国法高悬在头顶,心存敬畏,使“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合乎政策法纪。有很强的法纪意识,就会谨言慎行,防微杜渐,严格按章办事。反之,就会放纵自己,胆大妄为,滥用职权,损公肥私,最后落得个身陷囹圄、身败名裂的下场。在这方面,关键是要破除“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以平和心态对待权力,恪尽职守,务实为民。要破除“出不了事”的侥幸心理,牢记“严管就是厚爱”的道理和“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训诫,把政策法纪当作“护身符”、“保护伞”,主动自觉地把自己运用权力的过程,纳入组织的监管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方向明、路数清,行得端、走得正,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检验。这要比某些贪官出事后惶惶不可终日,把自身安全的系数寄托在寻求神灵或特权保护,来得实在管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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