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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山 ‖ 老话一周(59)20181119—20181125

 运河儿女 2020-09-16

1.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今年上半年,宝应县山阳镇发生了一起不幸事件,年方10岁的小鑫鹏随其父到浴室洗澡过程中,意外掉入滚烫的头道池中,造成全身七成面积特重度烫伤。小鑫鹏的命运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包括老华在内,都为小鑫鹏捐了款,希望能助他尽早脱离伤痛,得以康复。

小鑫鹏重度烫伤后,经历过多次手术,并曾面临严重的并发症风险。所有人都知道,进了医院,还要手术,最需要的就是人民币。可当时浴室老板之垫付了3万块钱,就不愿意拿钱出来了。小鑫鹏是跟父亲从四川阆中来宝应谋生的,出了这个事,可苦了他的父亲,既要照顾伤重的孩子,又要兼顾生计。直到不久前才腾出手来处置理赔问题,伤情鉴定、律师诉讼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虽然有好心人愿意帮扶他们,但诉讼对于他们来讲,仍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就在这关键时刻,宝应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站了出来,中心为小鑫鹏和她的父亲安排了一个专职的纠纷调解员帮助他们追偿。这个叫孙思宏的调解员也确实认真,接手案件后,多次与山阳镇司法所、小鑫鹏父母、浴室负责人张老板接触,多方调查取证,反复核实细节。特别是跟浴室老板的谈话显得非常艰难。张老板坚持认为小孩父亲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应该负主要责任。孙思宏从法律义务角度详细解读了案件事实,让张老板逐渐认识到浴室头道池上面没有安全提示,也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才是造成小孩失足落水的重要原因。更重要的是,调解员还跟老板说明如果进入诉讼环节,社会影响扩大,对浴室今后经营可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老板骨子里还是个善良的人,他心里也明白这些道理,慢慢的从一开始的迟疑观望转为积极配合调解,主动参与解决问题。

最后,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在治疗费用之外,浴室方再赔偿10万元。事情算是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当然,所谓圆满,这是就事论事。对于小鑫鹏来说,身受烫伤折磨,其伤痕、其痛苦此生再难磨灭;对于张老板来说,突然飞来破财之灾,其教训也不可谓不深刻。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应该记住走路防跌,吃饭防噎这句古训,时刻把安全两个字挂在心里。


2.

近日,一个小视频刷爆了江苏人的朋友圈!视频中,一位宿迁的年轻老爸用小轿车拉了一车烟花爆竹在镇上燃放,看热闹的人以为男子家发生了什么喜事,随口一问却都傻眼了!原来男子此举是为了庆祝自己 11 岁的儿子考试考了 7 分。老华乍一听,以为十分制能考7分也不错了呀,可再一打听,总分是100分,这娃考了7分,老爸就用如此隆重的方式进行庆祝了。

是啊,镇上的人和老华一样都有此疑问,可这位老爸说了,俺家这娃平时考试都是大鸭蛋,这次能考7分算是巨大的进步了,这是从零到有,属于质的变化,难道这不值得庆祝一下吗?

咂摸咂摸这位老爸的话,还真有点道理。你们教育专家也好,老师也好,平时不是都跟我们讲,教育小孩要以鼓励为主吗?怎么个鼓励法?嘴上说说是叫鼓励,可那样没有震撼人心的效果,在小孩心里落下的印象不深,对他的促进作用有限啊。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位老爸的做法值得点赞,因为他作为家长对孩子成绩的肯定,这首先反映了家长的心态是积极的。

是的啊,有钱的老板说话就是爽气,这是他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不过照老华看来,要鼓励孩子取得成绩,花1000多块大洋炸出一地的炮竹碎末,还不如花点钱带儿子出去转转,看看有趣的世界,让儿子长长见识,慢慢懂得行千里路读万卷书的真正道理。还有,考了7分,你就弄出这么大个动静来,哪一天你儿子要是一不小心考个60分,你还不把天炸个窟窿来出啊!


3.

1119日,海口龙华路友谊商场门口突然热闹起来,商场为庆祝店庆,在门店前拉起写有“微信阅读量达88万,10商场女员工裸奔”、“裸奔10分钟,每人奖励1万元”、“你敢裸奔,我就能把你捧红”字样的横幅,相关照片和视频在许多人的微信群和朋友圈热传。

现在这个信息社会,有些商家为了要把自己推销出去,想尽了办法进行炒作。今天你炒作军事化管理,明天他炒作现场吃虫表演,渐渐的就越过道德红线,碰触法律准绳,把恶俗进行到底了。像海南这家商场的做法就是这样,它拿女性裸奔作为噱头吸引公众注意,却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严重的是这种做法突破了中国人普遍遵循的道德底线,让一般人很难接受。

工商管理人员当然要来找他们“麻烦”,最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出现了。商场方面对工商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质询,竟然回复说这是商场内个别人的个人行为,商场领导并不知情。看到有这种回复,老华下意识的“呵呵”两声,貌似这种回应方式在哪里见过啊。政府的某些不当行为在受到公众质疑时,也出现过“是临时人员所为”、“是行为人个人所为,领导不知情”等等这样的答复。这家商场这次危情公关的手法深得某些政府部门的精髓,一看就感觉商场的大领导不一般,估计以前不是个当官的出身,也和这类大官有些关系。


4.

老华以前读外国文学名著,经常读到两个男士为某事“决斗”的情节,决斗的原因五花八门,但最吸引人的原因当属“女人”了。其实,这种所谓“决斗”,放到现代社会也有,不过名字已经起了变化,现在叫“约架”。近日,浙江义乌的小余就因为前女友与其现任小王交往而感到不爽,便向小王约架。

说起来这小余也确实有些憋屈,第一天啊和女友分手,心里正郁闷,大街上没精打采的正闲逛,一抬头竟然看到了女友正袅袅婷婷地迎面……心里一亮,看来天不让我们分开呀!不料再一看,女友,不,应该叫前女友正挽着小王的胳膊,说说笑笑的走着呢,人家眼里根本就没有他。小余那个气呀,昨天才分手的呀呀呀呀,今天就,就,就……不行,为了我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我要跟小王约架。

没想到的是,小余和小王约架三次,都以惨败告终。按说看这情况自己不是小王对手,小余就该罢手,自己该干嘛干嘛去了。可人家小余不是这个性格,他是愈挫愈勇,决定第四次向小王提起挑战。

最后一次,小余叫上一班朋友前往助阵。小王那边也觉得这次打架不同寻常,也叫上了自己的一帮朋友,双方捋袖子瞪眼又干上了。结果,天不助小余,他又败了。这也太没面子了,小余越想越气,想来想去,打电话报警,我打不过你,叫警察叔叔来教训你。

你道人家警察来是怎么处理的?敢情跟以前相比,不但“决斗”名称改成了“约架”,这事的性质也变化了,以前男人间的“决斗”被认为是有尊严的事,决斗的人都是勇士;现在男人间“约架”,叫斗殴,像小余和小王这样带上一帮朋友的,叫“聚众斗殴”。警察一来,问清缘由,二话不说,直接把双方12人刑拘了。

小余也真是悲催,不但彻底丢了女友,还丢了面子,还坑了一帮朋友,怪只怪自己生错了年代,要是早生个几百年,你找情敌“约架”,虽然败了,说不定还能赢得围观的某美女的芳心呢。如今这个结局,你就只好自认倒霉吧。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以后可不能再动不动就跟人约架了。

后记:最近收到部分网友反映,说每次“老话一周”的内容太多,记述过于详细,以致不能尽时阅读。我们根据部分网友的意见,从本周开始少述相关内容,以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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