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熟悉本刊的老读者会记得,本刊自2009年起,一直在呼吁将虐待动物的行为通过法律定性为罪行,并予以适当的惩戒。当年,《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出炉之际,本刊就曾多次与该建议稿的立法专家进行交流并数次派人员参与央视相关节目,就该建议稿与动物福利、虐待动物的惩戒等问题进行讨论、宣传。遗憾的是,至今,这一良好愿望未能取得进展。
《乐嘟宠物圈》一直坚持认为:
宠物带给人们的是快乐与感动,而人类回馈给宠物的应该是责任与关怀。我们所设想的世界,应该是充满着孩子与宠物嬉闹时的笑声、撒满了宠物无声陪伴时的阳光、伴随着宠物闯祸后耍赖皮的表情的、充实而积极的世界。《乐嘟宠物圈》一直在规劝所有宠物饲养者遵纪守法,要克制因宠物与他人发生冲突。
然而,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网络技术的逐渐发达,使得上述让人难以容忍的视频也像大肠杆菌一样遍布于网络各个阴暗的角落。当前的法律环境,尚不能给予这些视频的制造、传输者以足够有力的惩罚。
但是如果这些恶徒认为自己可以完全不用承担责任,那就想错了。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传播残忍、血腥、有违社会道德的视频,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多可以处以15日的拘留。
可是在现实层面,我们的警察往往对这一类案件不愿意予以立案,理由是法律界定模糊,难以定性。动物保护者对此往往束手无策。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有些动物保护者急于保护这些可怜的动物,不惜以身犯险,亲自动手予以施救。
我们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本质,是法律对于动物的保护不到位造成的。我们强烈呼吁,对虐待动物的法律责任的界定,应当早日完善。我们也借此平台,呼吁广大读者,在各自岗位上,尽自己的努力,推进动物保护的法律建设。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在我们怀中不停的释放光明和温暖,我们理应挺身,为其驱散身后的黑暗。
虐待动物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项目组专家建议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设立的一项罪名,该罪名最高可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