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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枪舌战!黄浦区举行首届“青年检察官和青年律师案例辩论赛”丨律新社在现场

 律新社 2020-09-17


律新社主笔丨陈文媛

10月19日下午,由黄浦区检察院、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举办的黄浦区首届“青年检察官和青年律师案例辩论赛”在区检察院二号楼大礼堂举行。黄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张伟舫,黄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明,副检察长金雅蓉、杨建锋,黄浦律工委主任毛惠刚、副主任计时俊出席此次辩论赛。

  • 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明

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明在致辞中表示,辩论是培养优秀人才,加强岗位练兵的重要成长方式。黄浦区青年检察官和青年律师通过辩论赛加强交流,能够有效增进公诉人、律师之间的了解,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新型检律关系,展现检察官、律师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陈明希望青年检察官和青年律师能够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充分发挥作用,促进黄浦区民主法治建设。
 

此次辩论赛实行“一对一”案例辩论,通过抽签的方式将十二位选手分为六组,每组一名区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和一名区青年律师。辩论赛上、下半场各由三组选手针对一个案例展开辩论。

君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黄荣楠,上海市检察院公诉一处主任检察官郭菲力,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侦察监督处处长奚山青,黄浦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叶荣祺、黄浦区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王喆骅作为此次辩论赛的评委。 
案例一
2012年11月的某天20时许(天色已暗、下雨、事发路段无路灯),刘冬(15周岁)醉酒后驾车载承林刚(20周岁)行至某乡级公路时,因处置不当,撞到前方同向骑行的李欢的电动三轮车尾部,致使李欢被摔出八米远,倒在中间路面上。 

此时李欢并没有死亡,但已重伤而昏迷。刘冬要过去看看李欢有没有死亡,但林刚发现远处隐约有人过来,就说:“撞那么狠,肯定没救了。一会当地人来了,准能打死你,快走啊。”于是刘冬和林刚一起驾车逃离了现场。二人离开现场不到1分钟,赵钱开车行驶至该路段,由于观察不够,碾压到路面躺着的李欢,并致其死亡。

控、辩双方围绕着林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展开辩论。第一组控方是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何溪滢律师,辩方是区检察院金融科青年检察官吴正倩;第二组控方是区检察院金融科青年检察官徐晓云,辩方是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钱程洁律师;第三组控方是区检察院公诉科青年检察官张艺伟,辩方是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汪恒伟律师。为了论证己方观点,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非常热闹。

 

其中,第一组辩方对控方提出的“林刚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行了否定,但是却认为林刚的行为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共犯。辩方通过三个理由加以佐证,包括在刘冬准备查看被害人情况时,林刚提出“肯定没救了”,反映出他不排斥、不反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包含在林刚主观范围控制之中。林刚在刘冬造成交通肇事案件中存在过错,同时唆使刘冬驾车逃逸,将李欢置于高度的危险中,对于因此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应当被认定为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作为法律人更要通过现象看本质,不枉不纵,对生命负责。
 
案例二
2013年1月,彭康担任某市建委副主任。此后,一些审批过房地产项目的地产公司为表示感谢,时不时地给建委中层以上干部以及负责办理审批手续的部门办事人员赠送红包或烟、酒、茶叶等小礼品。 

刚开始,彭康多次拒收,为此长期被同僚和下属背后议论为“假正经”。后来彭康迫于别人的议论,当面收下了地产公司所赠送的小礼品。不同的是,他随后又以无名氏的名义,将所收受的红包全部捐赠给红十字会,并记录了每一笔红包的数额、来源和捐赠时间。有据可查的捐赠数额约为人民币10万元。

下半场三组选手围绕着“彭康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进行辩论。第四组的控方是上海普盛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辩方为区检察院公诉科青年检察官丁珏;第五组控方是区检察院公诉科青年检察官袁雪娣、辩方是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贾润峄;第六组控方是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史婉琦、辩方是区检察院公诉科青年检察官王文涛。

 

下半场的辩论中,控、辩双方基本都聚焦在“彭康是否具有主观能动性”、“收到礼品的用途”、“彭康是否有出卖职务便利”等焦点上。

第五组控方认为,彭康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彭康利用手中的行为收受别人的贿赂就是这个案件的本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本人职权、下属职权,甚至不属于自己主管的下级职权为别人谋利益,不管是实现的还是承诺的,都构成受贿罪,彭涛作为市建委副主任,与行贿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辩方从两方面总结了彭涛不构成犯罪的理由。任何一个故意犯罪的前提条件是主观能动,案例二很难仅仅从结果、表象来判断彭涛的行为具有主观能动性。司法解释规定收受财物及时归还或者上交,不构成犯罪。“收钱之后上交不构成犯罪,捐赠为什么被认为是犯罪呢?”辩方发出这样的反问。
 

激烈的辩论比赛精彩纷呈,辩手们清晰的思维、成熟的技巧和精彩的陈述,充分展示了公诉人与律师的论辩技巧和思辨能力。

  • 君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黄荣楠

作为上半场点评嘉宾,君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黄荣楠在点评中讲到,细节非常重要。辩手们不仅要关注到案件中的细节,更要充分展开论述。黄荣楠认为,比赛中选手们没有躲避发问,积极回答对方的提问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 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侦察监督处处长奚山青

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侦察监督处处长奚山青则更多的为选手们传递了辩论技巧。辩手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更多的要点支持自己的观点,构架出自己的要点框架。自由辩论环节要学会把握时间,控制局面,尽量说短句。总结陈词时不能照本宣科,要把握重点,随机应变。
 

活动最后,主持人根据评分结果宣布,钱程洁、王文涛获得一等奖,丁珏、袁雪娣、张艺伟、徐晓云获得二等奖,贾润峄、杨波、何溪滢、吴正倩、史婉琦、汪恒伟获得三等奖。

  • 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陈明为获得一等奖选手颁奖 


  • 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张伟舫为获得二等奖选手颁奖 


  • 上海市黄浦律工委主任毛惠刚和副主任计时俊为获得三等奖选手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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