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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律师为什么经常“不务正业”(文末有彩蛋!)

 律新社 2020-09-17
有半开玩笑的成分,但他说对了一半,我的“正业”是律师,写作是我的“副业”,所以我有时“不务正业”。但这个“经常”不是真正的“经常”,起码没有超过我对“正业”的时间和精力,相对我的正业来说,这个副业,只是偶然。

其实,更准确的说,写作只是我的业余爱好。鲁迅先生“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我只是把工作的缝隙用在了写作上。
如果一个人只是一个工作狂,而没有任何的业余爱好,是不是他活得很无趣呢?当他把业余爱好与工作结合起来,是不是就显得更有意义呢?

我曾经是狂热的“文学青年”

记得我第一次参加征文比赛,是在初中三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给我们一个题目叫《奋飞之鹰》,他给我们动员了一番后,我们群情激昂,开始“创作”起来。同学们几乎都是把笔墨放在奋力地飞翔在天空中的雄鹰的描写上,反复修改润色,直至词穷,俨然是高尔基《海燕》的姊妹篇。

结果公布了,我们写的“海燕”一个也没有获奖。我看到一篇获奖征文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贫困家庭的山区孩子,经过艰苦奋斗,考上了大学,走出大山,然后全文就没了!我思考了很久。
长大一点后,我看过一幅名画,是齐白石的大作,题目叫《蛙声十里出山泉》,画中两壁山岩,中间是湍急的水流,远方用石青画了几个山头,水中画了六个顺流而下的蝌蚪。我找遍了整幅画也没有看见一只青蛙,但是仿佛感觉蛙声已经跃然纸上。我思考了很久。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所学校,最初没有教书,负责校刊编辑,为了学习写作,我经常到地摊的报刊堆里看书,买杂志。那时学校宿舍经常停电,冬天正爬着“方格子”,忽然停电了,就钻进被窝,打着手电筒继续写。绝大数稿子石沉大海,但我没有放弃,屡败屡战,后来终于有几篇文章印成了铅字。有一次,我在地摊上拿起《短篇小说》杂志,指着里面的一篇文章,对那个摆地摊的漂亮姑娘说:“这是我写的”,看着她将信将疑的样子,我兴奋了很久。
后来,老师做不成了,作家也做不成了,于是改学法律,做了律师。

痛苦地挣扎在

文学与法学之间的“量子纠缠”中

现在,经常有人开玩笑对我说,你是一个被律师耽误的“作家”!是因为我做律师后出过一本书,写过不少文章,最近几年来一直尝试用文学艺术的手法表现律师艰苦的工作和枯燥的生活。
律师和作家其实是两个跨度非常大的职业,是由文学和法学的思维方式的巨大差异决定的。
文学,需要丰富的想象力,虚构是常用的手法。但法律是严谨的,任何事实都需要证据,不能有任何的虚假。
文学,可以天马行空,行云流水,甚至肆无忌惮,不受任何规则的限制。法学,有严格的思维方式,事实是什么?有没有证据支持?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个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还需要正义的程序来保障法律的实施,一点都不能马虎。


文学,可以自由设计故事情节,自由决定故事的结局以及人物的命运。法学,只能是唯一的事实,和唯一的结论。


文学作品,没有一个好坏的判断标准,读者喜欢就是好作品,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而法律有标准,一个案件,当且只有一个结果,不以当事人和大众的意愿为转移,公平公正是最核心的标准。



有人就纳闷:既然文学和法学的思维方式差距如此之大,甚至很多地方是背道而驰的,为什么作为一个律师还能够进行文学创作,而乐此不疲呢?
这是一个好问题,问得我泪流满面。
因为我经常徘徊在文学和法学之间,经常进行法律人与写作者之间的角色转换,经常行走在痛苦和纠结的边缘。
故事必须是真实的,但还要是大家感兴趣的,且系和法律相关的。我就从历史中找故事,从小时候找故事,从身边找故事,甚至是民间传说与现实的结合。但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可以写,必须能够挖掘出新意,有启发,有启示,含正能量,催人奋进,给人希望。
题材的有限性,让我在夹缝中苟延残喘,苦苦思索,一旦找到一点灵感,顿时神清气爽,豁然开悟,如释重负。

我在写作上另辟蹊径

有人问我,多久写出一篇文章?我说,一般是两个小时就能写成。啊?这么容易啊!他说。但是,他不知道我为了写一篇文章,思考了一个多月。
我西装革履地进入法庭,以高度的紧张和严谨的思维在应对法庭的变化,走出法院,解下束缚的领带,脱下湿透的衬衣,换上便装,坐在飞驰的列车上,对着车窗,陷入沉思:出差是常态,律师如何自得其乐?
开车在拥堵的大都市,一切急躁都是浪费感情,慢慢地踩着刹车,慢慢地踩着油门,思绪慢慢地展开:中年律师的崩溃都是悄无声息的。
和当事人的沟通出现了问题,当事人对律师产生了深深的误解,甚至常常让律师背锅,我也不想去辩解,郁郁寡欢时,就想:宽容是一种美德,如何寻找优质客户?

于是,我试着把上面的思考写成文章,渐渐地得到了越来越多读者的关注。
2019年10月份我发表了一篇文章《这年头做律师,没点“武功”还真不行》,我让读者评论一下,结果铺天盖地的是“张律师多厉害,平凡之路多好”等留言,没有人去评价文章的表现手法、构思、取材以及主题等,让我非常尴尬和苦恼。这也说明人们越来越静不下心来认真读一篇文章了,没有人去思考:为什么小主人公在人面前时眼泪不能掉下来,树林里没人的时候可以尽情哭泣?他在外受了伤,为什么不敢回家?为什么他小时候被同学欺负,埋藏的深深的仇恨,长大后顷刻能够化解,而对于真正的恶人却迎面而上,挺身而出?做律师有一个好的身体重要,还是有一个正义的心灵重要?终于有一个读者私信问我一个问题:你那三毛钱到底还上了吗?让我感动不已,起码她认真看了。
看来我还须努力,努力去学会如何将律师工作与文学艺术结合,如何挖掘律师故事中的正能量,如何从艰难困苦的探索中找到出路,如何给那些在残酷的就业环境中迷茫的年轻人更多的希望,如何给正在痛苦抉择的迷途中彷徨的转型者指点一二。


于是,我在《平凡之路》出版后的三年里,酝酿了第二本书,暂拟书名叫《律师之道——一个大所合伙人的心路历程》,计划2020年春节前出版,这是我从如何走向律师职业的平凡之路,到律师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心灵感悟,是从外部到内部,从物质到精神的一次升华。



写作的乐趣在哪里


有编辑问过我一个问题:你写这种风格文章的动力是什么?
挣钱?从经济学的角度,其实是赔钱的。你看,辛苦写出的文章,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稿费很少,只能算是一种精神鼓励;辛苦写出书稿来,还要自己掏钱买书号;书印出来了,还要自己掏钱买书送人;还要自己签了名,给人家邮寄过去。
那你为什么还写得带劲啊?不赚钱谁写啊?有人这样质疑过我。仔细想想,写作也有很多好处和理由,更多的是不可言传。
读者的激励是我写作的动力之一。有一个读者不远千里从外地来看我,她说了一句话,我当场记下来:“人如其文,人和人之间的相互欣赏都来源于人格的吸引。”有一次去成都出差,从法院走出来,走到附近的文殊院,发了一个朋友圈,立即收到来自成都十几个读者的邀约留言,其中还有一个外地来成都出差的律师读者,说他刚刚来过文殊院,还在成都,想见一面聊聊,当面取经。我因为急着赶飞机,遗憾一个没见,但是心中感动不已。前不久参加论坛,一个从遵义来的律师从千人会场中,一下子喊出我的名字,说是我的读者,我们聊了很久。


读书和写作,能使我心情平静,完全放松,是一种很好的休闲方式。下班回到家里,坐在沙发上,沏上一壶茶,拿起身边的书,一天的疲劳立刻烟消云散。坐在高速的列车上,从周围旅客播放的吵闹的抖音里,进入书的世界里,谁也别想打扰我。飞机延误的大厅里,思绪进入了文章构思的情节中,忘记了烦恼,享受着快乐。


写作,也在培养我观察人和认识世界的能力。为了写作,我必须去思考,必须对周围的人和事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从表面现象寻找事物的本质,从小故事中挖掘大道理。在观察中,我看到了生活中的真善美;在回忆中,我看到了自己的进步,忆苦思甜,知足长乐;在寻觅中,我发现自己的缺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不断成长。



“写,其实也是发现自己的一个过程。你不写,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柴静)
律师工作和生活是我写作的素材,是我文学创作的源泉,反过来,写作可以促进我反思律师工作,反思生活,反思自己。
我希望我的朋友再见到我时,不是说:“张律师,你的文章写的真好!”而是说:“张律师,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专家级律师!因为,我的正业还是律师,我只是把无聊的时光变得更加有意义而已。
 相关链接 

 张刚:一个律师的教师情结

 中秋节随想:幸福是团聚还是别离?

一个大律师是怎样炼成的?
         
时间是有限的,但热爱是无限的。看完了张刚律师对于写作的热爱,你是否感同身受?或许你曾因为选择做律师而放弃过自己的爱好,又或许你也曾因为忙碌而渐渐忘记了当初自己发誓要坚持的事情
去年11月,律新社推送了一篇张刚律师的《一个大律师是怎样炼成的?,引起了律师们的共鸣许多读者在文末留言,表达对内容的认可。


也有读者好奇,张刚律师的新书《律师之道——一个大所合伙人的心路历程》何时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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