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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为、豫--透露的信息

 QDLF888 2020-09-18

    文/

    

        “象”字甲骨文就有,出自殷墟,殷墟就在现在的河南。象甲骨文写作见下图,就字形看,,甲骨文、金文中的“象”字,不管是繁复的字形,还是简单而线化了的字形,都具备大象身体的特征:长长的鼻子、硕大的头部、巨大的身体。因为象这种物种,实在过于特殊,就算到了后来大幅度缩减的线条化字形,大象的长鼻之形依然醒目。“象”字的本义为兽名,即“大象”,这是没有疑义的,字形与字义之间的联系非常清楚。

         许慎《说文解字》说:“象,长鼻牙,南越大兽,三年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许慎对大象这种动物的特征把握是准确的。我们都知道许慎是东汉人,那个时候,作为中原地区的河南应该因为气候变冷的缘故,是见不到大象了,于是他说是“南越大兽”;我们都知道大象是亚热带动物,不耐寒,耐热。这也反映了气候的变化,使得中原地带变冷而不适合大象的生存,于是大象就南迁了。《吕氏春秋·古乐》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表明象在殷商时代是人们所用的驯化动物。《左传》还有用象进行战争的记载。

         晋初皇甫谧的《帝王世纪》便说,“舜死苍梧下,群象常为之耕。”唐初编纂的《括地志》里有这样的传说,“鼻亭神在营道县北六十里。故老传云,舜葬九疑,象来至此,后人立祠,名为鼻亭神。 ”

    尽管是否真的有舜这个人史学家存在争议,但从上述古老相传的故事中可以推测,在殷商之前,黄河流域应当生活着众多的野生大象,而且已经为人类所驯服。

   《三国志》是晋朝陈寿编写的历史,可信度较高,里面记载了《曹冲称象》的故事:冲少聪察,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太祖大悦,即施行焉。

    上面的记载,说明大象在当时的东吴,也就是长江以南还是存在的。说明从河南退缩到长江流域以南可以从文献中找到线索。

          同时可以佐证,殷墟出土的甲骨文,里面刻画的大象,是写实,历史记载的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也是可信的。

        《尔雅·释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晋人郭璞注:“犀牛,皮、角;象,牙、骨。”

     在后来的词义引申发展过程中,“象”字又引申有形象之义。汉语词义引申发展的规律,通常是由具象到抽象、由个性到共性。“象”字词义的引申发展也不例外。如《易·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孔颖达疏:“象谓悬象,日月星辰也。”现代汉语依然有“天象”“星象”“万象更新”等词。又引申出相貌、肖像之义。还引申有相似、好像之义。

     2、

          为,会意字。上面图A是早期的图形文字“为”,像一只形状毕肖、躯体备全的“象”正驯顺地站在地上,象头之上有一只控象的“手”,表示牵象去干活,役象以代劳。因为是“干活”,所以“为”字本来便是“做”“干”的意思。

         一些现代学者曾根据它的象形构造,指出了它所具有的源初语义:“从爪从象,意古者役象以助劳其事”(罗振玉);“象以手牵象助劳之意”(商承祚);“盖示以象从事耕作”(郭沫若)。赵纪彬也曾通过分析一些古文注疏,指出:“以‘为’字指称农业劳动,乃经籍古义。”由此可见,“为”字在最初形成的时候,主要是指人们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助劳”、“耕作”)。

   在《易经》、《尚书》、《诗经》等殷周典藉中,“为”字已经不限于特指人们的农业生产实践,而开始被用来泛指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从事的各种行为活动。像《易经》中的“利用为大作”、“不利为寇”、“武人为于大君”,《尚书》中的“为坛于南方”、“惟我下民秉为”、“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诗经》中的“改为”、“为政”、“为谋为毖”等,就大大超出了农业生产劳动的范围,而进一步扩展到政治、军事、文化、宗教、日常生活等领域。与此相应,“为”字的语义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尔雅·释言》便以“为”释“作”:“作,造、为也”;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又对此做出了具体的解释,并且将“为”与“人”直接联系起来:“为者,行也、成也、施也、治也、用也、使也,皆不出造、作二义。……‘为’与‘伪’古通用。凡非天性而人所造作者,皆‘伪’也。……‘作’、‘伪’二字俱从‘人’,是皆人之所为矣。”由此可见,“为”字在古汉语中的通行语义,主要是指人们从事的创造制作活动(“造”、“作”)。

     在图B的甲骨文里,平站地上的象已经变为竖象,像一只手牵着一头象,会劳作之意。发展到图C的金文,整个字已讹变到渐失原形。图D的石鼓文和图E的小篆,“手”已变成“爪”,整个字的形体讹变更大。隶变(图F)以后,看不出半点“以手牵象”的形迹。图G的楷书“为”字,是继承汉隶,把“爪”简化为点(丶)演变过来的。晋代王羲之写的草书“为”(图H),更进一步把字的笔画加以引带简化。发展到怀素写的草书(图I)时,已经找不到“以手牵象”的影子。今天的简化汉字“为”(图J)便是根据草书楷化法演变而来的。

     从甲骨文来看,为是以手牵象之意,甲骨文大家罗振玉便以此脑洞,“意古者役象以助劳,其事尚在服牛乘马之前?”再结合之前提到的舜与象的传说,这种推测的可能性并不小。

          直至今天,在“大有作为”、“事在人为”、“好自为之”、“为人”等等词语中,“干、做”的原义依然不变。

       河南省简称豫,大禹分天下为九州,豫州位于九州之中,以今河南为中心,东接山东、安徽,北接河北、山西,南临湖北,历史上曾数度达到鼎盛时期,自夏朝至宋朝以来一直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逐鹿中原,说的就是这个豫州。

   《尚书》、《尔雅》、《周礼》、《吕氏春秋》等史书中,都记载有九州,虽然对九州的具体记载并不相同,但都有豫州。《周礼》还明确记载:“河南曰豫州”。《吕氏春秋》中说:豫州在河水和汉水之间,是周的所在地。

        豫字按照中国著名的史学家、古文字学家徐中舒先生的解释,乃是邑、象的结合,意思是大象之地。豫州当以产象而闻名。有的学者说:远古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河流纵横,森林茂密,野象众多,河南也因此被描述为人牵象之地

      对我们现在的河南人来讲,就现在的气候,能繁衍出大象的确有点匪夷所思,毕竟年年下雪。但据宋史记载,962年,在河南南阳唐河(宋代称为唐州)人们发现大象“藏匿林中,食民苗稼”。大象在河南最后消失的时间一定是晚于962年的,也就是说,河南没有大象距今只不过一千年,换句话说,河南在一千年前还有大象活动。豫的简称可以说是名副其实。

       这也说明河南古代是亚热带气候,也是有记录可以推导的。看现在的中国温度带地图,我们发现,气温降低南迁,只有大约2-5个纬度。若全球气温升高2-3度。当下的河南,也就是豫州,就是亚热带气候。有大象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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